1、 注塑车间承包方案 一、目标 促进生产过程有效运行,确保产品质量及按时交货,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二、范围 适适用于企业注塑车间生产计划、产品注塑、统计等相关过程和步骤管理。 三、职责 1.生产部:负责生产方面领导、指挥、协调工作。 2.注塑车间主管:负责下达生产订单(生产排程),调度、统计、加工单价制订、现场定置管理、安全生产及和生产相关过程管理。 3.注塑车间承包人:负责塑胶件生产及对应注塑机、模具等生产设备维护管理。 4.采购部:负责依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组织原料、物资采购,满足生产需要。 5.工程部负责:提供产品图样、零部件清单(BOM)、工艺文件
2、作业指导书,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 6.品质部负责:负责生产过程质量监控(进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检验)。 7.其它部门和相关岗位做好生产配合工作。 四、内 容 1.承包方案 1.1企业实施注塑车间承包责任制,车间生产安排、设备、人员、物料由承包人自主管理;产品品质控制,车间卫生,模具、设备维修保养,生产设备、人员安全由承包人负责。 1.2企业设定每件产品加工单价:单价包含:①生产使用水电费 ②工人工资 、技术管理费用 ③设备维修费(详见2.8.3条要求) ④加工利润,依据入库数量计算加工费。 1.3塑胶原料、辅材、包材由企业依据订单需要及原物料
3、损耗百分比发放,承包人负责原物料盈亏。 1.4加工单价标准:由注塑车间主管,汇同生产部、品质部,工程部及承包人依据产品成型周期、班产能,使用设备及生产难度制订,经副总经理同意后生效。 2.承包管理 2.1人员管理 2.1.1承包人必需对其职员进行培训,承包车间人员除需遵守车间管理条例外,必需遵守企业规 章制度。 2.1.2承包人所需职员,除现有些人员外,需补充职员由承包人自主招聘;承包人有聘用、解聘 权。 2.1.3承包人所招聘人员必需经企业行政部审核、登记,不符合国家劳动法要求人员,行政部
4、 共13页 第3页 能够拒收;承包人私招人员不经企业行政部审核、登记,保安人员发觉后有权拒绝其进入公 司;未经行政部审核、登记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或因使用童工受政府部门处罚,所产生费 用一切由承包人负责。 2.1.4企业有权对承包人经对职员劳动定额(计件单价)进行监督,如发觉承包人有意降低单 价,有违反劳动法行为或有克扣职员工资现象,企业有权责令承包人改善,如拒不改善造组
5、员 工流失及对企业声誉造成影响,企业有权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除经济处罚 外,可终止承包协议。 2.1.5承包车间职员因公负伤费用负担: ⑴工伤费用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由承包人负责。 ⑵工伤费用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含1000元)由企业协同承包人向保险企业索赔。 2.1.6承包车间职员工资:承包人在企业加工费有结余情况下,由企业统一代为发放(每个月底发放上月工资)。 2.1.7承包车间职员福利: ⑴现有老职员工龄奖补助(在为了保留老职员前提下),每个月由企业支付,但后续增加符合工龄奖补助人员,由承包人负责支付。 ⑵企业负责承包车间职
6、员节日统一发放物品及国家要求社会养老保险(其中国家要求部分)、职员工伤保险费用。 ⑶未列其它福利由承包人负责。 2.2生产计划及交货 2.2.1由生产部依据用户交货要求及产品数量,向注塑车间下达生产计划,生产计划数量应包含备损数量;具休备损数量标准: ⑴后加工需丝印产品,订单数量在500只及以下,以丝印1色为标准计算,备损数为2%, 增加1色,则备损数增加2%。 ⑵后加工需丝印产品,订单数量在500—1000只,以丝印1色为标准计算,备损数为1.5% 每增加1色,则备损数增加1%;订单数量在1000—5000只, 备损数为1%,每增加1色, 备损数增加0.5%;订单数量在50
7、00只以上, 备损数为0.5%,每增加1色,则备损数增加0.2%。 ⑶后加工需喷油产品备损标准同丝印。 ⑷油水产品:订单数量在500只及以下备损数为3%;订单数量在500只及以上则备损数为2%;(需超声波产品,每超声波一次需增加1%备损) ⑸包装产品:果盘、口杯及不需复杂加工产品,不给备损数;需要复杂加工(如镶钻产品)可给0.5%备损。 共13页 第4页 2.2.2注塑车间主管依据生产计划及承包人生产情况,向承包人下达生产订单(生产排程)。 2.2.3承包人必需按生产排程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承包人因品质或安排不妥造成延误交期,对企业所造成损失,需照价赔偿。 2
8、.3生产、品质控制 2.3.1各类产品在正式生产前必需要求品检人员作首件检验,并制作首件样品为生产及职员自检提供依据;如首检不合格车间不许可生产。 2.3.2工程部、品质部向车间提供生产工艺要求及产品品质标准和作业指导书。 2.3.3 操作工根据生产工艺、技术标准、首件样品进行操作和自检,每箱产品按要求做好标识。 2.3.4承包人必需按企业制订产品成型周期及单只产品重量生产;如承包人调整产品成型周期或单只产品重量,对产品质量无影响(符适用户品质要求),经工程、品管人员确定后能够生产;但因调整工艺后生产产品在后加工工序产生报废,由承包人负责。 2.3.4.1承包人生产成型周期小于企业制
9、订标准周期3秒以内,在产品不影响品质情况下,企业可按标准周期计算;承包人生产成型周期小于企业制订标准周期3秒以外,在产品不影响品质情况下,此次可按标准周期计算;但下次订单在制订工价时必需按异于标准实际周期计算。 2.3.4.2如承包人生产产品超出企业制订标准重量,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负。 2.3.4.3承包人生产产品低于标准重量3%(含3%)以内,在产品不影响品质情况下,企业可按标准重量计算;承包人生产产品低于标准重量3%(不含3%)以外,经工程、品管人员确定产品合格可允收货,但需按产品实际重量计算,如后续出现品责问题由承包人负责。 2.3.5车间检验员负责首检和巡检,对发觉不合格产品根据
1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2.3.6全部产品必需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并加盖合格印章后才能入库;返工产品必需经过重检确定合格后才能放行,检验统计必需正确填写。 2.4物料控制 2.4.1原料领用:承包人依据注塑车间下达订单数量开具《领料单》经注塑车间主管审核.生产经理同意,向原料仓领用原料。 2.4.2注塑车间主管在审核原料前,必需依据订单数量、产品重量及正常所需损耗,核实领用原料数量是否相符;标准上不许可超领,如特殊情况需超领原料,必需经生产经理、副总同意。 2.4.3原料损耗标准: ⑴ 订单数量在1000套以下透明产品,标准损耗为2.5 %; ⑵ 订单数量在1000套以下
11、其它颜色产品,标准损耗为1.5%; ⑶ 单数量在1000套以上透明产品,标准损耗为1.5%; ⑷ 订单数量在1000套以上其它颜色产品,标准损耗为0.7%。 2.4.4产品换颜色洗机原料补助 ⑴ 100g—250g机台每色补助1kg 共13页 第5页 ⑵ 300g—500g机台每色补助1.5kg ⑶ 600g机台每色补助2kg ⑷ 800g—1500g机台每色补助2.5kg ⑸ 全部需补助换色洗机料,在下
12、订单时确定,仓库按生产部确定数量发放;标准上必需用对应粉碎回料作为洗机料,特殊情况无粉碎回料必需经生产部同意才能发放新原料替换。 2.4.5领用原料时必需有仓管员在场清点数量,仓管员严格按同意《领料单》发放原料。 2.4.6《领料单》一式三份,一份同意人存根,一份承包,一份仓管员交企业核实组。 2.5产品入库控制 2.5.1承包人生产产品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并加盖合格印章后,开具《入库单》将产品运输到半成 品仓。 a.半成品仓管员依注塑车间《入库单》,认真检验半成品货号、装箱、产品防护(套袋)、标示、 品管合格印章是否符合要求。如有不符,半成品仓管员有权拒收。 b.半成品
13、仓管员必需以注塑生产计划单所下达计划数为实收数上限,绝不许可超计划入库半 成品。 c.经双方清点数量,共同签字后,由仓管员指定放入要求分类区域,整齐合理堆放,并立即建立 或填写《物料管制卡》,进行悬挂标示。 d.如注塑车间(承包人)生产产品不需后工序加工可直接进入包装车间存放,经仓管员清点, 包装车间清点确定后,可放入包装车间。 e.产品在入库前仓管员清点发觉实际装箱数量小于《入库单》数量时,该批入库产品每箱按抽点 实际数量计算。 f.产品在包装前,包装车间发觉少数由仓管员负责。 g.产品包装后,包装车间发觉少数由包装车间负责。 h.因仓库或车间清点不
14、仔细而造成补数经济赔偿: ⑴经注塑车间主管确定,承包人确实有上模生产补数产品,企业除付该产品正常加工费外, 另给补助每台机100元补数损花费。 ⑵企业赔偿补数费用,由上述责任部门责任人负担。 2.5.2仓管员在接收半成品前必需核实入库产品数量和订单数量是否相符;超出订单数量产品, 共13页 第6页 仓管员应拒收。 2.5.3仓管员检验入库品无异常后,在承包人开具《入库单》上署名确定。 2.5.4《入库单》一式三份,一份同意人存根,一份承包,一份仓管员交企业核实组。 2.6不良品处理 2.6.1产品注塑生产过程中,IPQC发觉批次不良率超出3%(不含3%),
15、由承包人将该批次产品返工后,经过重检确定合格后才能入库。 2.6.2严重品责问题经品质及工程人员判定报废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因产品报废重新申领原料、辅材,由承包人负责,企业按原进价出售给承包人。 2.6.3后加工车间不良品处理 ⑴属承包人注塑不良(如成型不良、加工不良或因产品防护不良引发擦伤)经后加工生产挑选出不良品退回承包人处理,并扣除对应数量加工费。 ⑵因品检人员、工程人员、采购、业务及企业管理人员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良或报废,由企业负责,不良品退由承包人处理,企业按产品总重量70%计算承包人领料数量。 ⑶因后工序加工失误造成不良品,经品检人员检验确定,由企业负责,但不良品退由承包人
16、处理,企业按产品总重量70%计算承包人领料数量。 2.6.4用户退货及仓库呆滞产品,由仓库发承包人处理,企业按产品总重量70%计算承包人领料数量。 2.6.5各后加工工序产生不良品(包含:承包人注塑不良;后工序加工失误造成不良),用户退货及仓库呆滞产品,由后加工序各车间、仓库将不良品分类整理,并开具《退料单》,经品检员检验确定后退回半成品仓,并整齐摆放在半成品仓管员所指定地方;《退料单》一式三份,一份车间存根,一份半成品仓(核实该车间半成品出入数量),一份仓管员交企业核实组 2.6.6半成品仓管员依据各生产加工车间《退料单》,开具《退料单》,并通知承包人确定署名,将不良品领回处理;《退货
17、单》一式三份,一份承包人,一份半成品仓,一份仓管员交企业核实组。 2.7试产、打样控制 2.7.1试产、打样由注塑部主管合理分配,承包人不得借故拖延时间,更不能拒绝。 2.7.2试模、打样费用 ⑴试模费用:新模具试产额定为一次,在一次内,不给试产费用,原料按试模产品重量200%计算;经一次试模维修后,第二次试模如模具合格,则按打样费用支付给承包人,如第二次试模还不合格,由工程部和承包人确定,依据模具情况给适试模费用;(具体试模要求,详见《试模作业步骤》),但需赔偿金额责令制模人员负担。 ⑵打样费用:样品数量依据工程部下达打样数量,产品单价按该产品生产定额200%计算,原料
18、共13页 第7页 按打样产品重量200%计算。 ⑶工程部负责每个月试模金额、打样金额及使用原料统计,且按时将统计数据交企业核实组。 2.8设备管理 2.8.1承包人所管辖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按要求保养,填写保养统计备查;企业天天对承保人设备保养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发觉问题立即纠正,对违规操作设备进行处罚。 2.8.2生产设备、辅助设备日常保养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8.3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维修费用: ⑴因承包人使用设备不妥、设备保养不到位或操作人员操作失误和人为有意损坏,其维修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⑵公用设备:因承包人使用设备不妥、设备保养不到位或操作人
19、员操作失误和人为有意损坏,其维修费用全部由承包人平均分摊。 ⑶全部设备需更换零配件由企业统一采购,承包人需要时开具《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如需承包人负责费用,在结算加工费中扣除。 ⑷设备维修责任:企业在承包人承包前10天内无偿将承包人提出需要维修设备一次性维修正常,后续每十二个月维修一次,费用由企业负责;设备在维修正常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再次维修,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3.结算方法 3.1加工费结算及支付 3.1.1领用原物料结算:企业核实组依据仓库提供《领料单》、《入库单》及BOM表、生产订单核实出承包人是否超领原物料,如承包人有超领,其超领部份按企业原材料进价计算,在承包人加工费中扣除。
20、 3.1.2加工费结算:企业核实组依据仓库提供《入库单》及企业额定产品单价核实加工费。 3.1.3承包人每个月10日前将上月加工费制成对帐单和企业核实组进行加工费查对,查对无误后由企业核实组组员将对帐单呈报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1.4除承包人职员工资以外加工费,每承包年未底结算一次,并一次性付清。 3.2承包人结余原料、废料、胶块处理及结算 3.2.1承包人结余原料不得自行处理,必需退回企业原料仓,由仓库开具《入库单》,企业按原料不含税价格30%补助给承包人。 3.2.2承包人产生废料、胶块自行分类存放,由企业统一出售,所售款项归企业全部。 3.2.3承包人因生产不良超
21、领原料(原料费在加工费中扣除后)企业给相同重量胶块费。 4.其它 共13页 第8页 4.1企业责任及义务 4.1.1企业负责确保承包人生产所需使用场所、设备、水电,在现有设备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时,考虑更新或增加设备。 4.1.2企业负责确保生产原料、辅料、包材能立即、正常提供,确保生产顺利。 4.1.3企业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生产订单,当企业内部订单连续15天少于机台50%时,承包人经过企业同意,能够外接加工订单;企业从订单加工费中提取外接加工单价减去企业标准单价差额作为设备使用折旧费及管理费。 ⑴对外承接加工单由承包人联络,订单下达成企业生产部。 ⑵来料加工原材料,为便于企
22、业统一对原物料保管,一律入原料仓库,使用时按订单数量放,承包人自行控制。 ⑶加工单价由承包人和用户确定,加工费由承包人收取,除交付企业设备使用折旧费及管理费外,其它归承包人所得;因加工费产生税务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⑷承包人承接加工订单,加工费不能收回,由承包人自负。 4.1.4企业负责提供承包人及其工人住宿及就餐;宿舍水电费、餐费由承包人自负。 4.2承包人责任及义务 4.2.1承包人应确保生产设备完整、洁净卫生,对车间7S负责。 4.2.2承包人必需确保产品质量及订单交期。 4.2.1承包人押金:为确保企业及承包方顺利推行协议协议,承包方需向企业交付人民币100000元押金,作
23、为承包方承诺;押金在协议协议到期时归还(不计利息)。 4.3企业和承包方签署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5 相关统计表格 《外加工生产单》 《样品生产通知单》 《试模通知单》 《领料单》 《补料单》 《退料单》 《入库单》 企业同意: 承包人确定: 共13页 第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