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海岛概况 . 2 第三章 保护规划分区与分类体系 . 3 第四章 分区保护规划 5 第五章 分类保护规划 7 第六章 海岛重点保护工程 . 10 第七章 规划实行对策与办法 . 10 第八章 附则 .11 规划登记表 12 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文本、登记表) - 1 - 第一章 总 则 一、规划合用范畴 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是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指引性文献,全省各市、县(市、区)从事无居民海岛保护与运用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 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省市、县(市、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无居民海岛管理法律法规及本规划管理审批单位和个人运用
2、无居民海岛申请。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运用控制性详细运用规划等应符合本规划基本规定。 二、规划目 本规划目在于加强对无居民海岛可持续发展和战略地位结识;把无居民海岛运用、保护与管理纳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寻常工作范畴;实行海岛开发运用允许证制度,做到科学、适度开发运用海岛资源、保护海岛生态环境,保障无居民海岛资源可持续运用,为地方海洋经济发展、海岛开发运用项目申请审批提供科学根据。规划编制实行对增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海岛开发利用与资源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均具备十分重要战略意义。 三、规划编制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1 月 1日实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
3、法, 年 3月 1 日实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保法, 4 月 1日实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7年 10 月 20 日实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 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4年 1 月 1日实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9福建省海洋环保条例,自 年 12月 1 日起施行 10关于加强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管理工作若干意见,国家海洋局,年 11 无居民海岛保护与运用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民政部、总参谋部,年 6 月 17 日 1
4、1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 8 月 25 日起施行 13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14.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年 2月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告知(国办发50 号) 1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若干问题告知(国发24 号) 17 关于贯彻贯彻无居民海岛保护与运用管理规定若干意见(国海管字【】226 号),国家海洋局, 18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告知(闽政办56号) 四、规划编制原则 1、维护国家权益,保障国防安全原则; 2、与海洋功能区划相一致原则; 3、遵循保护为主、适度开发运用原则; 4、因岛制宜,协调发展原则。 五
5、、规划范畴 本规划范畴为福建省所管辖海域内无居民海岛。凡大陆海岸线以外,领海外部界线以内,大潮高潮面以上面积超过 500m2海岛,均在规划之列,涉及无居民海岛岛陆、岛滩、岛礁及周边海域(普通距离岛屿海岸线 5001000 m 以内)。其中,由台湾省管理马祖列岛、白犬列岛、乌丘屿、金门等海岛,除东引岛、东沙岛、乌丘屿和东碇岛四个领海基点岛及附近岛屿定位为国家权益类外,别的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文本、登记表) - 2 - 海岛有待与台湾省协调后再拟定其功能,因而将其暂定为保存类。 六、规划期限 规划年限为 10 年( 年),近期 年,远期 ;展望到 2030 年。近期以整治无序开发运用与修复生
6、态环境为主,适度开发运用;远期保护与开发运用并重,构建海岛可持续发展格局;展望为实现基本设施配套完善、海岛资源运用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本规划 5年一修编,由原规划编制部门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得到批准方可进行规划修编。 七、规划审批 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由福建省海洋开发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编制,经专家评审验收后后,按程序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行。 第二章 海岛概况 一、海岛数量及分布特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定义,海岛是指四周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睡眠自然形成陆地区域。依照福建省海岛志(1994)和全国海岛名称与代码(HY/T 119-)已收录 1546 个海岛。依照福建省 908 专项
7、海岛调查成果,福建省海岛总数为 2215 个,面积不不大于 500 平方米海岛共 1321个,其中无居民海岛 1223个,有居民海岛 98 个。减少海岛数量 249个,重要原因如下: 1、通过围填海与大陆相连,该类海岛有 117个; 2、通过围填海或海岛岸线更新与其他海岛合并,该类海岛有 33 个; 3、通过炸岛、挖沙等方式使海岛灭失,该类海岛有 36 个; 4、因大陆海岸线管理位置变更导致原海岛属性变更,该类海岛有 32 个,其中有 13个河口岛因海河划界后划入河界范畴; 5、因闽粤海域行政界线勘定后不再从属福建省管辖海岛有 5个; 6、通过运用现场调查和遥感调查等技术手段,以及运用参照福建
8、省海域地名志和海图等资料,证明原海岛认定有误,不是独立海岛地理单元,该类海岛有27 个。 依照福建省 908专项海岛调查,福建省海岛分布特性如下: 1、海岛分布存在地区差别。北部和中部海岛分布多,兴化湾湾口南岸以北(含南日群岛)海岛数占全省 73.6%;且大多距离大陆海岸较远。闽南海域海岛数较少,且距离大陆海岸远海岛较少。 2、无居民海岛分布相对集中,呈明显链状、密集型分布,多数以列岛或群岛形式浮现,全省有群岛 13 个、列岛 11 个、群礁 61 个。 3、无居民海岛分布大多数距离大陆海岸不大于 10 km,特别在大陆海岸线曲折率大,并向海域延伸较大半岛周边。 4、无居民海岛多为大陆岛,其中
9、基岩岛数量占绝大多数,岛礁形态比较陡峭。而冲积岛很少,仅分布在某些河口处。 5、海岛面积较小,绝大多数无居民海岛面积不大于 0.1 km2,占总数 85 %。 二、海岛资源概况 我省无居民海岛资源重要有港口航运资源、生物资源、景观旅游资源、海洋能资源、风能资源等。 1、港口航运资源重要分布在三沙湾、罗源湾、福清湾、兴化湾、湄洲湾、厦门港等海湾内,多数海岛具备深水岸线。 2、生物资源重要分布在沿岸海域以及诸海湾湾口、湾内多数海岛。海岛岛陆、岛滩、岛礁和环岛水域各自具备独特生态环境,蕴藏着各种生物资源。岛礁周边潮间带和潮下带,海洋生物种类繁多、栖息密度和生物量也比较大,是海岛最富活力生物区。有基岩
10、岛周边礁石成群分布,构成生物资源良好养护场合天然鱼礁。处在河口海湾海岛周边常是某些候鸟栖息地或是海洋鱼类洄游产卵场合。海岛周边海域生存海洋游泳生物物种,有许多是经济种类,数量大,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文本、登记表) - 3 - 密度高,许多是我省海洋渔业重要捕捞对象,也是增养殖品种。 3、景观旅游资源重要分布在沿岸海域以及诸海湾湾口、湾内海岛。许多岛礁拥有独特自然生态景观,构成特色海岛旅游资源;有些海岛拥有各种人文景观;有海岛可观看鸟类;有海岛湾澳沙滩平坦、沙粒均匀、海水水质好,都是海岛宝贵旅游资源。 4、海洋能资源和风能资源等重要分布在沿岸海域以及离岸较远海岛。 四、海岛运用现状与存在问
11、题 1、运用现状 福建省无居民海岛开发运用限度总体上不高,特别是距离大陆较远和人类活动较少无居民海岛,基本上仍保持相对原始状态。但有些接近大陆和港湾内无居民海岛或毗邻有居民岛小岛,岛上资源开发运用限度相对比较高,某些岛屿在开发中因不注重保护,导致海岛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 2、存在重要问题 福建省无居民海岛运用现状基本上处在随意、粗放式开发运用状态。存在如下重要问题:某些无居民海岛权属不清,无统一海岛名称;缺少统一协调管理,无居民海岛运用处在无序、无度状态;海岛开发运用限度不平衡,经济基本薄弱;盲目开发运用对海岛生态环境和资源破坏日趋严重;抗自然灾害能力低;海岛开发不当对其脆弱生态系统产生破坏。
12、 第三章 保护规划分区与分类体系 一、分区设立 依照海岛分布与开发运用保护状况,将海岛划分为四个区域,从整体上引导海岛开发运用与保护方向,拟定海岛开发保护管理总体格局。 四个区域分别为:东部领海基线基点海岛区,闽东、闽中、闽南特别保护区,近岸保存区域和沿岸与港湾开发运用区。 1、东部领海基线基点海岛区 指国内领海基点及其附近,对海洋权益和国防安全具备特殊作用无居民岛。本区域海岛以严格保护、禁止开发为总方针,积极开展科学考查活动和生态修复工程,保障国家权益。禁止开展变化岛陆地形地貌开发活动,保护海岛生态系统,并开展恰当修复工程。 2、闽东、闽中、闽南特别保护区 指具备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生态敏感区
13、内海岛。此类海岛重要是已建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内海岛。 该范畴内无居民海岛总体上开发限度较低,大某些较好地保持其原始状态,在规划中定为特别保护类。 该区域海岛禁止开发运用,依照海洋保护区管理规定,加强该区域海岛保护,特别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制定严格环保政策;进行科学调查,并对受破坏海岛进行适度整治修复。 3、近岸保存区 指位于重点港湾口门界线、半岛岬角连线以外较开放海域范畴内无居民海岛,已受到一定限度人类活动干预,但因自然条件较差,当前对其进行开发条件尚未成熟。因而,该区内海岛重要拟定为保存类,当前无法拟定其开发运用类型,保持海岛保护与开发运用现状,在进行其开发运用时,须进行严格科学论
14、证确定其保护与开发运用类型。 该区域海岛暂不进行大规模开发运用,重要维持既有海岛自然状态,并对海岛景观进行恰当保护,可容许不变化海岛自然属性和环境影响较小开发运用活动。 4、沿岸与港湾开发运用区 指港湾内和近岸无居民海岛,离岸较近,自然条件相对适当,开发相对较为容易,在规划分类中港湾内无居民海岛重要以开发运用类为主。据各县市经济发展状况与社会需求不同,对港湾内岛屿保护规划也有所不同。依照开发运用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文本、登记表) - 4 - 强度,可将该区域海岛分为适度开发岛和重点开发岛,适度开发重要有海洋旅游、海洋渔业和海岛农林业等,重点开发有港口航运业、临港工业、围填海工程等变化海岛
15、自然属性开发活动。 该区海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有关规定,重要以开发运用为主,进行科学合理保护;对于海岛景观生态受破坏海岛,应加强修复。 二、分类体系 在海岛分区基本上,综合考虑海岛地理位置、区位条件、生态环境特点、资源特性、开发运用现状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等因素,采用二级分类体系,将福建省无居民海岛划分为特殊用途类、普通用途类、保存类 3 个一级类(大类),15 二级类(小类),见表 1。 特殊用途类指在海洋权益与国家安全、军事设防方面有重要价值,或指已建或待建自然保护区或特别保护区范畴内,以及具备特殊功能无居民海岛。特殊功能类海岛涉及国家权益类、国防用途类、界线类和特别保护类等 4
16、 小类。 普通用途类指海岛或周边海域具备港口资源、生物资源、矿产与能源资源、旅游资源和空间资源,依照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并考虑海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承载力进行适度开发运用无居民海岛。涉及港口与仓储类、工业与城乡类、旅游类、渔业类、农林牧类、可再生能源类、科学实验类、公共服务类类、整治修复类和其她用途类等 10 小类。对于普通用途类海岛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保存类指是指没有明显资源优势,当前或近期不具备开发条件无居民海岛或不适当开发无居民海岛。 表 1 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分类体系与指标 一级类 代码 含义 二级类 代码 含义 特殊用途类 1 指在海洋权益与国家安全、军事设防方面
17、有重要价值,或指已建或待建自然保护区或特别保护区范畴内,以及具备特殊功能无居民海岛。 国家权益类 1.1 作为国内领海基线基点岛及其周边海岛。 国防用途类 1.2 作为军事用途海岛。 界线类 1.3 省、市、县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界点海岛。 特别保护类 1.4 自然保护区、历史遗迹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岛,或为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繁殖、栖息以及植物种群和森林植被覆盖比较典型海岛,海岛上既有具备保护价值古墓、古塔、古庙、古树、以及海岛周边海底为红树林分布区,古代沉船保护区,产卵场、索饵场。 普通用途类 2 指海岛或周边海域具备港口资源、生物资源、矿产与能源资源、旅游资源和空间资源,依照本地国民经济和
18、社会发展需求,并考虑海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承载力进行适度开发运用无居民海岛。 港口与仓储类 2.1 作为港口码头、仓储堆场等建设为主导功能海岛。 工业与城乡类 2.2 作为盐业生产、固体矿产开采、船舶工业、电力工业、海水综合运用、水产品加工、化工工业、钢铁工业、城乡建设为主导功能海岛。 旅游类 2.3 作为景观旅游、度假旅游用途为主导功能海岛。 渔业类 2.4 作为海水养殖或为渔业生产活动提供支持性服务渔业基本设施为主导功能海岛。 农林牧业类 2.5 作为农林牧开发运用为主导功能海岛。 可再生能源类 2.6 作为海洋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运用为主导功能海岛。 科学实验类 2.7 作为
19、物种引种、海洋科学观测等科学研究、实验和教学为主导功能海岛。 公共服务类 2.8 作为跨海桥梁、道路、海底管线、助航设施、基本测绘、通讯设施、救济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主导功能海岛。 整治修复类 2.9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海岸侵蚀、岛陆水土流失、外来物种入侵等生态破坏而需要整治修复海岛。 其她用途类 2.10 除上述普通用途类以外其她用途海岛。 保存类 3 指没有明显资源优势,当前或近期不具备开发条件无居民海岛或不适当开发无居民海岛。 保存类 3.1 指当前尚未开发运用,或开发限度比较低,且在规划期内未能拟定功能海岛。 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文本、登记表) - 5 - 第四章 分区保护规
20、划 依照海岛地理位置、区位条件、自然环境、资源特性及保护与运用现状等,规划把我省无居民海岛划分为如下几种区域:东部领海基线基点海岛区域;闽东、闽中、闽南特别保护区域;近岸保存区域;沿岸与港湾开发运用区域(图 1)。 一、东部领海基线基点海岛区域 本区是福建省管辖海域最外缘,为国内领海基线基点海岛,成东北西南向分布,规划中定为国家权益类。重要有东小岛、西小岛、牛山岛、东甲岛、东限岛、西限岛、秤屿、秤锤屿、乌丘屿、下屿、东碇岛、兄弟屿。 二、闽东、闽中、闽南特别保护区域 由领海基线向大陆一侧,大某些在 10m 等深线以深,自北向南分布星仔列岛、台山列岛、七星列岛、四礵列岛、浮鹰岛、塘屿列岛、菜屿列
21、岛等纳入已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范畴内无居民海岛, 以及海坛北部厚壳贻贝繁育特别保护区、坛南湾中华人民共和国鲎特殊保护区、湄洲岛海洋特殊保护区范畴内无居民海岛。 三、近岸保存区域 该范畴内无居民海岛以保存类为主,个别岛屿因航行需要设立导航标志定位为公共服务类;连江县黄岐半岛以外海域、长乐漳港海蚌繁育区和海坛岛东部渔业资源丰富海域内海岛定位为渔业类,某些因所在湾澳适当开发旅游定位为旅游类,如高罗澳、下浒澳、东洛列岛、漳州滨海地质公园范畴内海岛。此外,尚有小某些岛屿作为养殖基地定位为渔业类。在近岸保存区域范畴内还包括马祖列岛、白犬列岛、金门岛及其附近等保存类海岛,这些岛屿当前为台占岛,其开发运用类型有
22、待与台湾省协调后拟定,暂定位为保存类。 四、沿岸与港湾开发运用区域 港湾内海岛因其接近大陆,风浪较小,自然条件相对适当进行适度开发,重要规划为开发运用类,对各港湾内岛屿保护与运用规划依照各地社会需求不同各有侧重。 1、沙埕港:沙埕港内多数无居民海岛已围垦成为堤连岛或堤内岛,依照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定位,规划将港内无居民海岛以工业与城乡类、渔业类和港口与仓储类为主进行定位。 2、三沙湾:三沙湾海域面积较大,分属宁德市蕉城区、福安市和霞浦县管辖,海岛湾内开发需求较大, 规划以港口与仓储类、工业与城乡类和渔业类为主。该区大体可分为三大区域:东吾洋和官井洋海域以港口与仓储类、工业与城乡、保存类、渔业类和
23、整治修复类为主;盐田港、白马港和漳湾港海域以工业与城乡类、保存类和渔业类海岛为主;三都澳以港口与仓储类和保存类海岛为主。 3、罗源湾:大体以罗源长岐尾与连江牛坪山角为连线分为两大某些:东北部海域以港口与仓储类海岛为主,西南部以工业与城乡和港口与仓储类海岛为主,处在岗屿水道无居民海岛定位为旅游类和渔业类。 4、海坛海峡和高山港:含福清湾、瑟江港和高山港等大小不一湾澳,该海域开发强度大,无居民海岛大某些受到人为破坏,已有近 1/4无居民海岛被围垦成为堤内岛或堤连岛。该区域无居民海岛面积较小、植被发育较差,岛上资源有限,本次规划分别把该海域岛屿定位为工业与城乡类、保存类、整治修复类、可再生能源类、公
24、共服务类和港口与仓储类。 5、兴化湾:总体上可分为两大某些:属于江阴岛周边无居民海岛重要定位为保存类和港口与仓储类;小麦岛周边岛屿和兴化湾南部无居民海岛以保存类、渔业类和公共服务类为主。 6、湄洲湾:以港口与仓储类为主,涉及三个重要港区:秀屿港区、肖厝港区和斗尾港区。湄洲岛周边岛屿以特别保护类为主,大竹岛定位为旅游类,大竹岛附近无居民海岛定位为保存类类,黄干岛及其附近岛屿以港口与仓储类为主,湾顶沿岸岛屿重要定位为港口与仓储类,惠屿与乐屿附近海岛重要定位为公共服务和港口与仓储类。 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文本、登记表) - 6 - 7、泉州湾:湾内、港口无居民海岛数量较少,规划分类较分散,湾口
25、北岸部海岛重要定位为保存类,南部岛屿定位为港口与仓储类为主,湾顶杨屿定位为旅游类。 8、厦门湾:涉及同安湾、厦门西海域、九龙江口。属厦门市管辖同安湾和西海域内无居民海岛以旅游类、特别保护类和保存类为主,九龙江口无居民海岛为旅游类和特别保护类为主。 9、佛昙港:港内海岛数量较少,以渔业类为主。 10、东山湾:东山湾海域分属漳浦、云霄、东山三县管辖,湾内以渔业和港口开发为主,在本次规划中将东山湾分为三大类:东山湾北部海域无居海岛以渔业类和保存类为主;东山湾中部海域无居民海岛定位为渔业类、旅游类、科学实验类和港口与仓储类为主,湾口海岛重要定位为特别保护类。 11、诏安湾和宫口湾:诏安湾内无居民海岛重
26、要定位为渔业类、保存类、科学实验类 3种,宫口湾重要以保存类为主。 图 1 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布局示意图 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文本、登记表) - 7 - 第五章 分类保护规划 依照无居民海岛功能定位、规划分类体系与指标,结合无居民海岛开发运用现状,将我省 1223 个无居民海岛与 2 个有居民海岛,规划为 176 个特殊用途类海岛 (包括两个有居民海岛) , 462个普通用途类海岛, 587 个保存类海岛 (表 2) ,并明确无居民海岛规划及管理规定,详见规划登记表。 一、特殊功能类海岛 1、国家权益类海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声明,国内领海基线基点位于
27、福建省管辖海域有 6 个:东沙岛、牛山岛、东碇岛、兄岛 4 个无居民海岛和东引岛、乌丘屿 2 个居民海岛,本着以国家权益为重原则,在本规划中将领海基点岛附近岛屿均定位为国家权益类,因而将连江县东引岛周围海域7个无名岛,莆田市秀屿区乌丘屿周边下屿等3个海岛均记录在内,规划拟定国家权益类海岛总数为 16个,其中无居民海岛 14 个,有居民海岛 2 个。 领海基线基点岛屿是拟定国家主权管辖范畴重要标志,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采用强有力办法保护这些海岛及其周边海域形态。 禁止在基线岛实行开发运用活动,避免导致这些特殊岛屿消失或形态破坏,使国家海洋权益受到损害。 2、界线类海岛 重要规划霞浦县莲花屿、连
28、江与马尾区之间乌猪洲、莆田市竹杆礁和漳州市赤礁4个界线类无居民海岛。由涉界双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保护海岛原始状态,禁止在岛上实行也许导致海岛地形、地质剖面、岸滩、植被等被破坏开发活动;周边海域开发运用活动也不得导致海岛岸滩地形、岸线人为破坏。必要时,可适度开展海岛生态修复。 3、特别保护类 重要有七星列岛、台山列岛、厦门市鸡屿等 156 个特别保护类无居民海岛。保护海岛周边岛礁、海域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海岛景观,增进可再生资源繁殖恢复,消除和减少人为不良影响。以保护海岛景观为主无居民海岛可兼容观光旅游。凡符合建设保护区条件,应及时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政府批准后实行。 二、普通
29、用途类海岛 1、港口与仓储类 重要规划莆田市秀屿区盘屿,泉州市泉港区蟹屿、惠安县黄干岛等73个港口与仓储类无居民海岛。因港口航运业建设需要,将此类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某些海域围填成陆地,成为港口货品堆场或工业厂房用地,将较大限度变化无居民海岛自然属性,对无居民海岛生态环境破坏较大,须慎重考虑开发必要性、形式与规模。 2、工业与城乡类 重要有福鼎市宫屿、福州市连江县青屿、莆田市荔城区鸡甲屿等61个工业与城乡类无居民海岛。对于已形成堤连岛和堤内岛,无居民海岛自然属性改变已成事实,进一步开发运用与否依照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定,但须经严格科学论证拟定详细开发运用类型、方式和限度,开发运用申请审批程序可恰当
30、简化,由福建省海洋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3、旅游类 重要规划宁德市蕉城区黄湾屿、福州市连江县洋屿、泉州市惠安县大坠岛和厦门市宝珠屿等 141个旅游类无居民海岛。运用岛上自然景观,建设必要配套旅游设施与景点改造,严格控制开发规模,控制游客数量,注意保护海岛及周围海域环境,防止也许导致海岛地形、岸滩和海洋环境破坏。环保工程必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4、渔业类 重要规划宁德市霞浦县割山屿、莆田市秀屿区鼓山仔和漳州市漳浦县大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文本、登记表) - 8 - 霜岛等 88 个渔业类无居民海岛。在无居民海岛上建设渔业设施和管理房,以及运用海岛周边海域实行水产养殖。
31、禁止在海岛开山取土采石、破坏海岛景观、植被。在此类无居民岛及其周边开发运用,应防止也许导致海岛地形、岸滩等破坏。 5、农林牧业类 重要规划福鼎市冬瓜屿、宁德市霞浦县虎屿、尾下礁、福清市过屿等4个农林牧业类无居民海岛。运用无居民海岛实行农林牧业等开发活动,应控制规模,防止也许导致海岛地形、岸滩、海岛生态和海洋环境破坏。 6、可再生能源类 划定平潭县南屿、莆田市秀屿区西罗盘屿和漳州市漳浦县草浮礁等33个能源类无居民海岛,重要用于风力、太阳能和潮汐能等可再生资源开发与利用。运用无居民海岛构筑能源开发基本设施,应防止也许导致海岛地形、岸滩、海岛生态和海洋环境破坏。 7、科学实验类 重要规划福州市罗源县
32、上担屿、漳州市东山县尾涡屿和西屿等 11 个科学实验类无居民海岛。运用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特殊环境,引进养动植物进行种养殖实验,引种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防止外来物种破坏海岛环境与生态系统。保护海岛淡水资源,保护海岛生态系统,保护海岛及周边海域环境。 8、公共服务类 重要规划宁德市霞浦县龟屿、福州市长乐市笠屿、连江县屿仔尾屿、莆田市秀屿区大碇屿、石狮市屿东屿、漳州市漳浦县圣杯屿等 39 个公共服务类无居民海岛。运用无居民海岛建设跨海桥梁、岛陆、海底管线、助航设施、基本测绘、通讯设施、救济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属于局部开发运用。工程建设应防止可能导致海岛地形、岸滩、海岛生态和海洋环境破坏。 9、整治
33、修复类 重要规划宁德市霞浦县东星屿、蕉城区猴毛屿、漳州市漳浦县红屿和沙洲屿等 12 个整治修复类无居民海岛。制止违法开发运用,对已遭受破坏生态要予以整治修复,保护海岛淡水资源,保护海岛生态环境,加强植被绿化建设。 三、保存类 重要规划宁德市福鼎市双屿、霞浦县纵横屿、福州市福清市虎屿、厦门市翔安区角屿、漳州市漳浦县横屿等 587个保存类无居民海岛(涉及台湾省管辖马祖列岛、白犬列岛、乌丘屿、金门岛附近无居民海岛)。维持海岛现状,保护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禁止在海岛开山取土采石、破坏海岛景观、植被和岸滩地貌开发活动。近期以保护为主,远期依照发展状况可作恰当调节。 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文本、登
34、记表) - 9 - 表 2 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分类登记表 行政区 1特殊用途类 2普通用途类 3.保存类 居民岛 1.1国家权益类 1.3界线类 1.4特别保护类 2.1港口与仓储类 2.2工业与城乡类 2.3旅游类 2.4渔业类 2.5农林牧业类 2.6可再生能源类 2.7科学实验类 2.8公共服务类类 2.9整治修复类 3.1保存类 宁德市(376) 福鼎市 0 0 39 8 9 13 3 1 0 0 0 0 10 10 霞浦县 0 1 40 12 13 10 12 2 0 0 5 5 125 15 福安市 0 0 1 6 0 2 4 0 0 1 2 0 2 3 蕉城区 0 0 0
35、4 2 2 0 0 0 0 0 1 6 8 二级类小计 0 1 79 30 24 27 19 3 0 1 7 6 143 36 一级类小计 80 117 143 36 福州市(476) 罗源县 0 0 0 5 3 1 1 0 0 1 0 0 7 0 连江县 9 1 0 5 13 23 6 0 0 0 1 0 85 10 马尾区 0 1 0 0 0 0 0 0 0 0 0 1 1 长乐市 0 0 2 4 1 8 0 0 0 0 2 0 24 3 福清市 0 0 0 2 8 5 9 1 8 0 3 0 58 8 平潭县 1 0 43 1 6 11 13 0 7 0 7 2 53 11 二级类小计
36、10 1 46 17 31 48 29 1 15 1 13 2 228 33 一级类小计 57 157 228 33 莆田市(147) 荔城区 0 1 1 0 0 1 5 0 0 0 0 0 8 0 秀屿区 4 11 9 4 4 15 0 11 0 3 1 59 10 二级类小计 4 1 12 9 4 5 20 0 11 0 3 1 67 10 一级类小计 17 53 67 10 泉州市(168) 泉港区 0 0 0 3 0 0 1 0 0 0 2 0 1 1 惠安县 0 0 0 9 2 2 0 0 0 0 0 0 32 1 丰泽区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晋江
37、市 0 0 0 0 0 0 0 0 0 0 3 0 16 0 石狮市 0 0 0 2 0 5 5 0 0 0 4 0 6 0 南安市 0 0 0 0 0 2 0 0 0 0 0 0 2 0 金门县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6 2 二级类小计 0 0 0 14 2 10 6 0 0 0 9 0 123 4 一级类小计 0 41 123 4 厦门市(21) 二级类小计 0 0 2 0 0 11 0 0 0 0 0 1 3 4 一级类小计 2 12 3 4 漳州市(134) 龙海市 1 0 0 0 0 5 0 0 0 0 0 0 5 5 漳浦县 0 0 0 3 0 31 4
38、 0 7 0 3 2 11 1 云霄县 0 0 0 0 0 0 2 0 0 0 0 0 2 0 东山县 1 1 17 0 0 4 7 0 0 9 4 0 0 2 诏安县 0 0 0 0 0 1 0 0 0 0 0 5 1 二级类小计 2 1 17 3 0 40 14 0 7 9 7 2 23 9 一级类小计 20 82 23 9 福建省(1321) 二级类合计 16 4 156 73 61 141 88 4 33 11 39 12 587 96 一级类合计 176 462 587 96 作为国内领海基点海岛在福建省管辖海域内有5个无居民海岛和1 个居民岛,涉及其中连江县东引岛和东沙岛、平潭县牛
39、山岛、莆田市秀屿区乌丘屿(居民岛)、龙海市东碇岛和东山县大柑山。本着以国家权益为重原则,在本规划中将领海基点岛附近无居民海岛均定位为国家权益类。 莆田市秀屿区乌丘屿和福州连江县东引岛为居民岛,但本着以国家权益优先原则,将两岛归入国家权益类记录,在居民岛数量记录中则不再重复计算。 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文本、登记表) 10 第六章 海岛重点保护工程 海岛重点保护工程重要是针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建设和保护中存在重大问题,组织海岛实行重点工程。依照福建省海岛实际状况,并结合全国海岛保护规划,从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以及三方面提出需开展重点保护工程。 一、海岛资源和生态调查评估工程 调查海岛资源与生态环
40、境状况,特别对近海无居民岛资源环境调查,分析和评价海岛状况,为海岛保护与运用提供基本数据。 规划期内开展一次海岛资源和生态调查与评估,清查我省海岛数量、位置、面积、资源生态保护与运用基本状况和变化状况,获取海岛重点工程和专项工作需要数据和资料。 二、领海基点海岛保护工程 严格保护领海基点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保持领海基点海岛地形地貌稳定,禁止任何破坏领海基点海岛开发活动。 依照国家领海基点保护有关规定,制定领海基点海岛保护方案,在拟定领海基点海岛保护范畴基本上,定期调查领海基点地形地貌变化状况,对地形地貌和生态受损领海基点海岛开展科学合理修复。 三、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工程 维护无居民海岛典型生
41、态特性和基本功能为重要目的, 加强典型海岛特别保护区保护,维护海岛生态系统多样性。 选用海岛:东山湾塔屿、大坪屿、有水岩屿,沙埕港马祖屿作为加强保护重点海岛,开展定性生态系统保护工程。东山湾塔屿、大坪屿和有水岩屿区域具典型珊瑚礁生态系统,沙埕港马祖屿区域具备红树林生态系统。 重要任务是加强海岛珊瑚礁和红树林生态系统保护区管理,完善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立,强化保护区基本设施建设和投入;完善保护区管理评估制度,建立培训和勉励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强化保护区巡航监督和跟踪监测等规范化与科学化管理;开展海岛物种级别,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加强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宣传和教诲,普及海岛典型生态系统知识,提高社会公众
42、保护意识。 四、生态修复工程 针对海岛岛陆、岛滩和环岛水域生态系统问题,开展生态修复工程试点,完成重要受损海岛生态修复工作。 海岛生态修复工程重要在编制海岛生态修复技术规程基本上,依照全国海岛规划,开展岛陆受损生态系统修复试点。在规划期内,对漳州市东山湾内大坪屿、有水岩屿、虎屿岛,漳州市漳浦县红屿、沙洲岛,莆田市东沙屿,宁德市猴毛屿就岛陆植被生态问题展开修复;对宁德市洋南屿岛滩大米草开展整治工程;并在猴毛屿、大涂洲岛滩上种植红树林,防治海岛岸滩侵蚀,保护岸滩生物多样性,分布见图 2。 五、名称标志设立工程 依照国家海岛总体规划规定,完毕1000个无居民海岛名称标志设立工作。拟定立碑海岛名录和立
43、碑时序,编制名称标志设立工作方案,完毕名称标志制作和设立,完善名称标志管理和维护工作;建立海岛名称标志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七章 规划实行对策与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协调机制。完善无居民海岛管理制度,建立海岛保护与开发管理协调机制,强化海岛管理部门间、涉岛行业之间协调配合,及时解决无居民海岛保护与运用决策中问题,把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落到实处,为无居民海岛保护与运用可持续发展提供管理体制保障。 二、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与运用规划制度实行。沿海县级以上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文本、登记表) 11 法、中华人
44、民共和国海洋环保法 等, 对无居民海岛保护与运用实行管理。将海岛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行,并做好与本地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运用规划衔接。对于规划为开发运用类无居民海岛,申请单位和个人应依照海岛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委托具备资质单位编制无居民海岛保护与运用规划;或者编制无居民海岛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完善无居民岛开发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海岛开发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规定,开发运用前款规定可运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论证报告、开发利用品体方案等申请文献,由海洋主管部门组织关于部门和专家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无居民海岛开发运用涉及运用特殊用途海岛,或者确需填海连岛以及其她严重变化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由国务院审批。对于已形成堤连岛和堤内岛无居民海岛,其自然地形、地貌变化以形成事实,进一步开发运用须经严格科学论证拟定开发运用类型和方式,申请审批程序可恰当简化,由福建省海洋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未经批准从事无居民海岛运用活动,以及擅自变化批准用途,或扩大运用范畴,由海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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