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资质)使用协议甲方: 马鞍山市夏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马鞍山市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公司注册号:340500000077744法定代表人:夏家兵 授权代表人:经营范围:餐饮企业管理,餐饮企业形象策划,餐饮企业服务咨询。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公司相关资质、证件提供给乙方使用,相关条款如下:1、甲方将本公司资质(包含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荣誉证书等)允许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甲方资质所签经营工程合同全称为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当涂校区)供餐单位招标项目 ;经营工程项目地点 当涂县姑孰镇黄池东路8号 。2、乙方在经营或工程施工中出现人
2、员伤亡事故、安全事故由乙方全责负担,与甲方无任何责任。3、乙方在经营或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经营或工程建设方罚款或工期延误等问题,由乙方全责负担。4、乙方不得将甲方资质转让或转借第三方使用,如经发现,甲方将终止乙方资质使用权;并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5、甲方按乙方所签订经营或工程施工合同收取年管理费或资质授权委托使用保证金 。具体费用如下:使用甲方资质管理费20万元/每年,合同期限内保证金10万元,合同终止条件下保证金10万元无息返还给乙方。6、乙方负责本项目经营施工中所有税金(包括国税、地税)及相关施工费用。7、乙方与经营施工人员所签施工合同、与各供货商所签供货合同均
3、由乙方公司签订,由此所产生的债务事项,甲方不负任何责任。8、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质在年检使用当中出现问题,由此造成的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最低赔付 20 万。9、甲方负责乙方在本工程经营验收资料报验中提供一切便利条件。10、对于账务结算部分,乙方经营所有收入部分到账,在确认到账情况下,甲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进行划账。在事先为做任何通知,如有拖延按1%每天违约进行赔偿。11、如乙方以甲方提供资质竞标成功,按此协议部分受控内容,甲方前期提供资质费用收取为:资质年使用费20万元/年,合同保证金费用10万元(合同有效期限内),共计前期合同一次性支付30万元。12、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投标审核确定后,如果竞标成功立即生效,如竞标失败也自动失效。13、以下帐号为公司指定帐号:公司银行账号:130 6022 8093 0004 6564 名称:马鞍山市夏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汇通支行 甲方(公章): 乙方 :单位代表负责人: 银行账号: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