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承诺人信息姓 名身份证编号电 话户籍所在地备 注填写说明一、本承诺书采用白色 A4纸双面打印,文字内容为黑色;签字、誊录部分应当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誊录部分笔迹工整;盖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签盖红色或蓝色印章;承诺书载明内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承诺书复印件无效。二、工程建设期间,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应按规定办理变更手序,继续签署承诺书,并按规定提交有关单位。质量终身责任范围按照变更日期及实际情况进行界定。三、本承诺书应当分别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等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
2、格后,建设单位按规定将本承诺书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其他单位留存的承诺书由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四、本承诺书应当由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有关单位,集中张贴于工程项目部会议室等公共场合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和备查。承诺书本人 (身份证编号 )受 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 (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实行组织管理,并依法对该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本人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并代表建设单位和我本人作出如下郑重承诺: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献规
3、定和工程设计文献、协议约定,认真履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义务。保证不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以任何理由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减少建设工程质量。二、本单位按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等合法方式将建设工程发包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和施工图设计文献审查等单位。保证不违法发包,不使用不具有相应资质规定的单位,不迫使承包方或者受委托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三、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协议时,保证使用国家制定的标准文本或者国家及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协议示范文本,签订后,严格执行。四、及时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献审查、协议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监督、
4、竣工备案等手续,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开复工申请、工程变更等文献。保证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五、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设计文献组织开展工程建设。保证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减少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指定或者采购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筋、钢结构构件等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建筑材料。六、认真履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工程备案手续。未经组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保证不擅自交付使用。七、乐意接受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检查、考核、指导。保证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按规定整改,并按规定接受解决。承诺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