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城规划设计协议(试行)甲方: 乙方: 2*年*月8 / 8*城规划设计协议(试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协议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 托 方:设 计方: 签订日期:*城*规划管理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 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协议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场管理规定、城*规划设计计费指导建议或意见和有关设计收费标准。 1.2国家及地方关于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资料文件 .4其他: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资料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文件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规划编制办法 城*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B50188-93) 城*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B518-93) 城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 他: 第三条 协议资料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协议的资料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协议资料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依据有关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协议书 2中标函(资料文件) .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4投
3、标书 第四条 本协议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依据有关行业特点填写) 名 称 :规 模 : 用地 人口 其他 阶 段 : 区域规划 总体规划分区规划 监控性详尽规划 修建性详尽规划 专项规划 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关于资料文件资料、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 地形图电子资料文件 (光盘 软盘)其它资料文件资料 时间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资料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 套彩图 套 说明书或文本 套时间 第七条 费用7.1依据有关本协议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各方商定,本协议的设计费用预算为 万元。 .2各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
4、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协议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万元作为定金(协议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82设计方提交 设计资料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履行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 ,计 万元,设计成果履行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8.3费用支付方式,经各方协商为: 。 第九条 各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委托方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文件资料及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
5、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关于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文件资料及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时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资料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文件资料及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时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资料文件的时间。.1.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文件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文件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各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重新明确关于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协议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所有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在协议履行期间,委托
6、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依据有关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所有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资料文件的时间顺延。9.15委托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资料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
7、审批部门对设计资料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1.设计资料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号码、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协议商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
8、付设计资料文件(出现91.1、.2、.1.4、9.15规定关于交付设计资料文件顺延的情形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资料文件的质量负责。 9.2.设计协议有效年限为 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协议各方进行延期确认。 .23设计方对设计资料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依据有关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建议或意见对设计资料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资料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协议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资料文件后,按规定参加关于上级的设计审查,并依据有
9、关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 保密 各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所有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文件资料及资料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形,泄密方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各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本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各方同意以第 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协助配合与解决关于
10、问题时,各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协议。12.2设计方为本协议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协议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2本协议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各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2.7各方认可的来往传真号码、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协议的组建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12.8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 设计方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住 所: 住 所: 邮政号码: 邮政号码: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 案 号: 经办 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主题词:推行协议 示范文本 通知 抄送:工商局,建设厅,*人民政府法制办,仲裁委员会。 *城规划管理局办公室*年*月2日印发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