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合同(成品油年度销售)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主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部分上市、未上市企业(以下简称“地区企业”)正在使用的合同文本,在广泛征求相关业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适应企业经营活动需要。通过合同条款设定,最大限度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企业经营活动实践有机结合,有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范各类风险,维护合同方利益。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突出专业性,针对成品油年度销售,细化了油品的计量、交付、验收及安全责任的界定条款,广泛适用于各类地区企业。 3、共性条款和个性条款有机结合。示范文本包含共性条款和个性条款两部分,原则上
2、共性条款不应随意更改,个性条款可以由地区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对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二、地区企业在开展用户相对固定、期限不少于一年的成品油销售业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或参照本示范文本。 三、地区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对示范文本进行调整、完善和细化,并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四、使用示范文本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合同条款填写应当具体、准确、完整,不得出现可能导致歧义的内容。填写内容较多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列出清单作为附件。 2、合同双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按照营业执照规范填写。 3、填写示范文本中空白项或选择项时,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对不需要填写或未选部分的内容
3、请填“无”或删除,不得留有空白。 4、本合同第1条油品名称、单价、数量及标准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单价为浮动价格,价格随行就市。 5、合同4.1油品交付方式应选择4.1.1、4.1.2、4.1.3或4.1.4的一项。 6、合同12争议的解决只能选择12.1、12.2、12.3中一种方式。选择仲裁名称时,要写明仲裁机构的准确名称,如“北京仲裁委员会”;选择诉讼方式,应尽量选择有利于我方的有管辖权法院。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之间的纠纷解决方式只能选择协商解决。 7、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对于合同13.1加盖单位印章的规定,我方单位应使用合同专用章。
4、 7 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 (成品油年度销售) 买方: 卖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目 录 1.油品名称、标号、单价、数量及其标准 1 2.履行期限
5、 2 3.价款支付方式 2 4.油品交付及运输方式 2 5.验收 3 6.安全条款 4 7.计量及标准 4 8.标的物的风险转移 5 9.不可抗力 5 10.违约责任 5 11.合同变更和解除 6 12.争议的解决 6 1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6 买 卖 合 同 (成品油年度销售) 买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卖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6、成品油年度销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油品名称、标号、单价、数量及其标准 1.1油品名称、标号、单价、数量及质量标准 名称 标号 单价(元) 数量(吨) 质量标准 备注 1.2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 实际供需数量控制在暂定数量± %之内,超出部分双方另行协商。 1.3双方约定按 方式供货,提货前买方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卖方备货,并注明所需油品数量、标号、到站地、收货人,该书面通知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4因生产企业非计划停工或临时性生产调整,致使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数量
7、或质量要求供货时,卖方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买方,该书面通知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遇卖方价格调整,应以买方货款到甲方帐户日卖方挂牌价结算。 1.6其它: 2.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价款支付方式 3.1买方应在每批油品交付前 日内,将该批油品价款以 方式支付给卖方;卖方收到货款后,在买方提油后 日内,向买方开具发票。 3.2定期结算。 3.3卖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8、 开户行: 账 号: 4.油品交付及运输方式 4.1双方选择以下第 方式交付标的物: 4.1.1 买方自提; 4.1.2 卖方送货; 4.1.3 卖方代办运输; 4.1.4 其它: 4.2交付点 4.2.1 买方自提油品,根据计量方式不同确定的交付点为: 4.2.1.1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4.2.1.2油罐计量:以油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4.2.1.3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4.2.1.4地衡称重计量,以卖方装油地衡为交付点
9、 4.2.2卖方送货(包括卖方代办运输)的,根据计量方式不同确定的交付点为: 4.2.2.1铁路运输:以买方指定地点(油库)的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4.2.2.2水上运输:以买方指定地点(油库)的船舷为交付点; 4.2.2.3公路运输:以买方指定卸油地点的汽车油罐封口为交付点; 4.2.2.4管线运输:以卖方供货管线计量阀出口为交付点; 4.2.2.5其它: 。 4.3卖方代办运输视为买方自提。 4.4油品运输方式: ;运杂费、保险费等由 承担。 4.5在交付油品同时或者双方约定
10、的时间内,互相出具油品的交付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起运凭证、油品验收单或者加油票等。 5.验收 5.1买方自提的,双方在交付时共同提取油样封存,作为仲裁样。油样保存时间为 。买方如对交付数量有异议,应在运品启运前 小时之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 小时之内书面答复,卖方未答复或逾期答复视同异议成立。买方对油品质量有异议,应在货到后 日之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 日内书面答复。 5.2卖方送货(包括卖方代办运输)的,买方应在 小时内组织验收,如对油品数量或质量有异议,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 日内派人到验收现场
11、与买方共同计量,或提取油样封存,作为仲裁样。卖方未派人或逾期派人,视同异议成立。 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所交付的油品数量、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5.3.1逾期提出异议的; 5.3.2买方在异议答复期限内未收到卖方答复前,擅自处置油品的; 5.3.3买方在异议答复期限内未收到卖方答复前,未妥善保管油品的。 5.4 在验收期内,如买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指定: 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油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卖方承担。 5.5在油品运输的过程中,因油品的挥发、泄漏,会
12、出现一定的途损,这部分损耗若超出国家统一规定标准的,属于卖方送货的,由卖方承担责任;由买房自提的,责任由买房自负。 5.5其它: 6.安全条款 6.1双方应保证油品装卸场所及其设施符合安全、环保规定。 6.2买方自提油品的,在装车、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卖方厂区(库区)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接受厂区(库区)的管理,因不服从卖方管理或不遵守卖方管理规定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6.3 油品交付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事故,双方均有抢险、救助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没有责任方的,由受益方承担。 6.4事故发生后,责任方应立即通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抢险救助工作,就损失扩大
13、部分由责任方承担。 6.5其它: 7.计量及标准 7.1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法定的机构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计量人员应持证上岗。 7.2计量方法: ; 7.3计量标准: ; 7.4合理误差: ; 7.5其它: 8.标的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8.1油品所有权与风险自交付后转移至买方。 8.2油品的所有权自买方结清价款时转移,买方未结清价款之前,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卖方,油品价款结清后,标的物所有权属于买方。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
14、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等社会事件; 9.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9.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违约责任 10.1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应按应交付货物价款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因市场
15、供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除外。 10.2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购进货物的,应向卖方支付未购进部分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 10.3买方未按期付款,卖方有权不按照双方约定发运油品。每逾期一天,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 10.4卖方送货的,货物到达后,买方未及时卸货给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处理数量、质量异议的时间除外。 10.5买方自提货物的,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提货的,每迟一天按迟提货物金额____%支付违约金。 10.6其它: 11.合同变更和解除 11.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1.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合
16、同: 11.2.1给卖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1.2.2卖方擅自停止供货的,但是因市场供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除外; 11.2.3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 11.2.4其他约定: 11.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按照以下第 方式解决: 12.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2.2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之间的纠纷应协商解决。 1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3.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7、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3.3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5其他约定: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