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颁发部门
生产统计管理制度
接收部门
生效日期
管理标准---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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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页数
共 2 页
同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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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部门
1 目标
建立生产统计管理要求,确保统计资料正确性和立即性,发挥统计在提供信息、参与管理中关键作用。
2 范围
企业内统计工作。
3 责任
生产部、质管部、技术部、工程部、供给部、生产车间、办公室。
4 内容
4.1 企业统计工作基础任务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
2、资料、实施统计监督,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议等提供参考。
4.2 统计人员
4.2.1 各部门依据需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各部门统计员应协调企业统计工作,完成本部门统计填报任务,建立和健全本部门统计台帐和原始统计。
4.2.2 统计人员应含有完成统计任务需要专业知识。对不含有专业知识统计人员,企业应该组织专业培训。
4.3 统计资料
4.3.1 各部门统计资料由部门责任人指定专员进行管理,建立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根据相关要求妥善保管、调用和移交。
4.3.2 各部门提供统计资料由填报人署名、部门责任人审核盖章后上报。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提供统计资料、数据真实、正确和立即性负有直接领
3、导责任。
4.3.3 各部门责任人对统计员依据制度提供统计资料不得修改,如认为统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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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不实,应该责成统计人员核正。
4.3.4 各部门一切统计资料属于企业机密级以上,各级统计和相关人员必需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公开。
4.4 各部门各级统计员必需遵照本制度并依据本制度认真做好统计管理工作,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
4.5 生产部负责企业生产统计工作组织、策划、各类报表指标定义、表格设置及报表综合上报工作,为各部门统计工作提供专业指导服务。
4.6 生产部统计员应常常深入生产一线掌握统计数据,并立即和车间统计员沟通交流统计信息,确保统计数据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为生产管理提供正确可靠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