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甲方: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
鉴于:
甲方系一家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并从事金融投资服务的信托公司,拥有信托业务等金融领域的专业资质,拟通过信托方式对xx科技创业农庄有限公司(下称xx科技)名下的x区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决定委托乙方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乙方系一家由中国资深执业律师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并经中国政府特许可持续执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基于在投融资、信托业务等法律服务领域所积累的专业经验,同意接受委托,担任本次尽职调查的专项法律顾问;
为此,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2、就本合同的条款及内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调查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尽职调查的事项包括:
1、 作为融资主体的xx科技及其股东的基本情况;
2、 xx科技名下的xx三期A1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3、 其他相关事项。
第二条 调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事项进行尽职调查的工作包括:
1、从法律角度全面调查xx科技的股权结构、历史演变、股东现状、主要资产、债权债务、资信情况、重大合同、涉诉案件、税务状况、劳动关系等情况;
2、深入了解xx三期A1区地产开发项目的资质许可、项目立项、开发建设所需的各项证照许可、文件、项目抵押查封情况、建设进度及资金
3、运用等情况,收集并提供项目进展的相关资料;
3、就上述xx三期A1区房地产项目进行信托融资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向甲方提供专业意见和解决方案并形成书面文件;
4、根据调查所收集的情况和资料依法出具独立客观的尽职调查报告。
第三条 经办律师
乙方组成以合伙人xx律师为主导的专业团队勤勉尽责为甲方提供前条所列的各项服务,依约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保证所提供的专业服务符合律师行业一般公认业务准则与专业操守。在本顾问合同有效期内,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更换团队成员。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有关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结合本次尽职调查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本次尽职调查工作
4、的律师费为人民币8万(捌万)元;甲方按下列方式分期支付:
(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律师付费费用人民币肆万元;
(2) 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尽职调查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律师服务费用人民币肆万元。
除律师费外,乙方就本次尽职调查工作所发生的差旅费及住宿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律师费,由乙方出具正式发票。乙方的收款账户为:
名称:xxx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x
账号:x
第五条 保密义务
在本次尽职调查过程中,乙方所获得的与本次信托融资有关的任何信息、合同、资料、数据或其它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未依约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服务,或服务质量未达到律师行业公认的专业水准,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于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过错或失误,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及时处理乙方已经发生的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关费用,若甲方逾期15天仍未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之费用的,乙方可暂停提供相关服务至甲方付清约定费用。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妥善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第八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共5页,第4页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广东xx律师事务所
代表:
二〇xx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