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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职改200520号职称外语考试等级标准的通知.doc

1、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等级标准的通知川职改200520号 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省级各部门:根据国家关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我省坚持将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作为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一项重要依据。通过多年来对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的职称外语考试,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运用外语知识掌握和获取国外信息的能力明显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优化。当前,在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外语要求上,要继续贯彻“严格掌握、宽严适度、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并根据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特点和要求,适度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标准,充分体现对不同系

2、列、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年龄和不同工作环境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的特殊要求与一般要求,在保证各系列不同的外语水准要求的同时,重在对学术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考核。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均应依据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职称外语考试等级与适用人员对应表(附后)所列各类人员对应的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中,对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外语水平要求较高的系列和岗位,其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外语要求,要与所在岗位及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保证不失水准;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外语要求上,没有较高和特殊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定

3、专业技术职称可暂不作外语要求或适当降低外语要求;对接近退休年龄按规定可以免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考试期间因执行特殊紧急任务,不能如期参加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免试、先评后补、先评后考”的政策规定。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等级设置仍按A、B、C、D四个等级划分,各等级适用人员详见四川省专业技术职称外语考试等级与适用人员对应表。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可免予外语考试:(一)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批准出国(有二外要求的应到使用二外的国家)留学、进修1年以上;(二)取得硕士学位晋升中级职称;取得博士学位晋升副高级职称(含无正副之分的高级职称);(三)在非涉外岗位

4、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距国家法定退(离)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含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有特殊规定的人员);(四)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资深翻译资格;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一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晋升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二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晋升中级及以下职称;参加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三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评定初级职称的人员;(五)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30分及以上申报中级职称;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30分及以上评定初级职称的人员;(六

5、)符合我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称有关规定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七)在外语考试期间执行援外工作任务的人员。四、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外语暂不作要求: (一)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翻译、出版、播音工作的人员; (二)在少数民族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三)在县(区)的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四)边远山区县的下列人员:1、从事农业、畜牧、兽医、农机、水利、水产工作的人员;2、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3、从事体育教练、群众文化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五)获得全国以上比赛奖牌的教练员; (六)从事野外勘查、施工和在矿山、井下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评定中、初级职称;(七)在建

6、筑施工企业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经济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评定中、初级职称;(八)乡镇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电子、制药、生物工程技术工作的除外)晋升中、初级职称。对上述外语暂不作要求的人员,如调入有外语要求的地区(单位),或确认有外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必须补考相应等级的外语,其考试成绩须符合我省有关规定。五、下列人员在外语要求上依次降低一个等次(即晋升正高考B级、晋升副高考C级、晋升中级考D级):(一)在边远山区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二)从事农业、畜牧、林业、农机、水利、水产工作的人员;(三)从事体育教练、群众文化工作的人员;(四)承担小学教

7、师继续教育工作的人员。在上述降低等次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均不含外语暂不作要求者。六、下列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可选择与本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医古文或古汉语考试。(一)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可比照与拟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外语等级,参加同等级医古文考试;(二)从事考古、涉古(高教、科研系列除外)专业岗位上的人员,可比照与拟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外语等级,参加同等级古汉语考试。七、下列人员受聘专业技术职务时,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相应的外语要求:(一)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二)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按照国家规定可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八、下列专业技术人员

8、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按本通知规定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并成绩合格。(一)晋升高教、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二)晋升涉外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三)晋升工程、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九、除本通知规定免予外语考试、外语暂不作要求及外语考试必须合格的人员外,其余专业技术人员应自觉参加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其中,按本通知规定距外语免试年龄不足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如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可“先评后补”,即在下一年度外语等级考试前,先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聘任相应职务,在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前达到相应职务外语要求。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先评后考”,即先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

9、聘任相应职务,后参加外语考试,但必须在任现职期内参加相应等级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符合我省有关规定。(一)经组织派遣承担抢险救灾、主持会战等重要、紧迫工作或因公出国不能如期参加外语考试的人员;(二)从国(境)外、省外来川工作,不能如期参加当年外语考试的人员。符合以上“先评后考”条件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说明原因,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核实,专业技术职称的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申报评审相应职称。十一、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晋升或确认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外语考试的人员;(二)按“先评后补”规定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期内未补考达到相应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要求

10、的人员;(三)符合“先评后考”条件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在任现职期内未参加外语考试或考试成绩未达到我省有关规定的人员;(四)从无外语要求或降低外语要求的地区(单位)调入有外语要求或不能降低外语要求的地区(单位),未补考相应等级外语且成绩达到相应规定的人员;(五)因工作调动、岗位变更等原因,其专业技术职称从无外语要求或降低外语要求的系列确认转换到有外语要求或有较高外语要求的系列,未补考相应等级的外语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人员。十二、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标准,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特点和要求加以适当区别。高教、科研系列及在涉外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本通知所列等级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

11、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其它系列或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我省根据当年考试情况确定。十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不再规定有效期。凡按本通知规定参加相应等级职称外语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其在晋升与外语考试等级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期内成绩有效。原已参加相应等级外语考试并持有成绩合格证的人员,其考试成绩经人事考试机构确认后,按本通知规定评定相应职称成绩继续有效。对通过较高一级职称外语考试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可作为申报较低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外语合格依据。十四、过去有关专业技术职称外语考试的政策规定,凡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十五、本通知所称在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

12、区县、内地县、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按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界定。边远山区县按国办发200114号和198425号文件规定界定。十六、本通知各项规定适用于按有关试行条例规定应参加第二外语或古汉语、医古文、藏语文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十七、本通知由省职改办负责解释。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件: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考试等级与适用人员对应表四川省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等级与适用人员对应表考试等级适 用 人 员A1、申报高教、科研系列正、副高级职称;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职称;B1、申报高教、科研系列中级职称;2、除高教、科研系列与高级国际商务师职称外,申报其它系列的高级职称(有正副高级之分的系列

13、); 3、边远山区县申报高教、科研系列高级职称,或高级国际商务师职称。C1、申报高教、科研系列之外的其它系列中级职称;2、边远山区县申报高教、科研系列中级职称,或高教、科研系列之外的其它系列高级职称(不含外语不作要求者);3、从事农业、畜牧、林业、农机、水利、水产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不含外语不作要求者);4、从事体育教练、群众文化工作和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不含外语不作要求者);D1、申报高教、科研系列之外的其它系列初级职称;2、边远山区县申报高教、科研系列之外其它系列中级职称(不含外语不作要求者);3、从事农业、畜牧、林业、农机、水利、水产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职称(不含外语不作要求者);4、从事体育教练、群众文化工作和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职称(不含外语不作要求者);5、建筑施工企业中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经济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评定高级职称;6、矿山、井下、森林、野外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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