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工 程 名 称:xxxx观景台景观绿化工程 工 程 地 点: xxxx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发包单位: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承包范围1、工程名称:xxxx观景台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承包范围如下:2.1、园林绿化种植工程;2.3、园林绿化养护等;2.4、总面积 暂估10000 。3、 工程内容:3
2、.1、 因本工程工期短,乔木采用半冠幅或全冠幅种植,运输成本及种植难度增大,并因本工程地形特殊,大部分苗木均需二次转运;3.2、苗木价格主要依据当时市场价格;3.3、工程材料单价采用综合报价,详见后附苗木报价表; 3.4、包含场地平整场地、种植土回填、苗木种植养护一年等。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1本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玖万叁仟元整 (¥ 293000.00 元)整,最终以实际收方工程量结算为准,乙方只提供苗木税。2、本工程结算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工程量依据现场收方为准,以上规定的人工工日费和机械台班费按市场价调整。若按调整后的仍无法计价和零星或紧急用工部分,按甲乙双方签证价
3、格计入工程结算。人工工日费:暂定普工(女工)120.00元/工日,普工(男工)150.00元/工日。最终工日费按当时实际情况,由乙方上报甲方核实后计入进行调整后结算。机械台班费:根据不同的机械和施工时期由乙方报甲方核实后计入进行结算。主材价格:由乙方按市场价上报甲方审核确定或参照贵阳及安顺地区施工同期材料价,本合同总价应为本工程施工准备、苗木采购、人工种植、辅助材料费、 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因本工程场地限制,种植土及苗木需二次转运及垂直运输,其增加费用依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证据实计算。5、因紧急情况需赶工及夜间施工时,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证赶工费。6、其它费用,为配合
4、甲方工作委托乙方安排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报甲方签证后按实结算。第三条 工期要求1、工期: 天,暂定 年 月 日开工,竣工时间(暂定) 年 月 日(节假日除外,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严格按工期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自行拖延。3、以下情况工期顺延。3.1、施工图变更或无工作面。3.2、雨雪天及因自然不可抗拒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第四条 质量要求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按要求进行返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延长。植物如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种植规格(以图纸要求的规
5、格为标准),乙方在甲方通知20天内无条件更换植物,逾期每天按应更换植物造价的1%承担违约金。3、乙方须健全质量、安全检查制度,按施工图纸、图纸交底记录、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做好自检工作,并及时处理存在问题。4、工程达到中间验收或覆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进行检查。5、为加快工程进度,甲方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立即组织检查或派人检查,经检查认为符合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检查,视为符合所有要求,即乙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6、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通知甲方而未经甲方验收,自行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返工或采取必要手段检测,不论检测复
6、查的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复查费均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但甲方若有疑问需检测时,不得影响乙方施工工作,同时必须在乙方已完成该项工序1日内进行检测,否则,视为检测合格。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1、甲方每月30日前按当月已完工程量支付当月85%的进度款。(注:由甲方所审的主要材料或甲方所定的材料部分,由于付款方式不同,材料单价也不同,因此材料的付款方式按材料商报价要求的付款方式执行)。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移交、结算审定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结算款。3、质保金:本工程质保金为5%,质保金不计利息。4、质保期:一年(从工程完工之日起计算)。5、质保期满后二十天内一次性无
7、息付清。6、合同预算附件清单内没有的材料及植物乙方必须提前3天报甲方审核批准单价后方能作为进度审核及结算的依据。7、乙方所报资料给甲方,甲方须在乙方上报之日起三日内签审后返给乙方,若未返回,视为甲方全部认可乙方上报的资料。8、乙方应严格按图纸规定的种植密度、品种及规格种植,若按图示要求种植后达不到效果时,由乙方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种植,其增加的费用按实进行结算。第六条 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1 配合乙方做好与设计方以及其他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协调外界对乙方施工的干扰。1.2 负责为乙方提供本园林景观工程用水、用电、临时办公点以及施工工作面和工作便利。1.3 负责现场协调配合管理,监督检查有
8、关材料、苗木及工程质量。1.4 负责有关材料、苗木及分项工程的样板确认、定价、工程量核对、签证等工作。1.5组织由乙方、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1.6 负责审核乙方工程款,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工程款。1.7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时为乙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2、乙方责任:2.1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及图纸、规范、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规定的工程内容。2.2 在施工中,乙方可根据施工图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后进行施工。2.3 在大面积施工前必须确定施工图,经甲方审定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2.4 工程在隐蔽前,乙方须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
9、,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2.5 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影响工程进度的原因应通知甲方进行解决。2.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须进行设计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须将甲方技术部设计变更或工程部变更通知、及时报甲方审核单价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2.7 对已完工的工程,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2.8 乙方应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现场管理,临时设施、材料堆放位置按甲方统一规划布置。2.9 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到贵州省先进水平。2.10 交工前的废渣及垃圾清运由乙方负责。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建筑废渣及垃圾清运以实际情况办理签证
10、并直接进入结算。2.11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保养期内,乙方负责工程保修保养及苗木的日常养护工作,保养期外若需乙方继续进行修剪、打药、除草、浇水等养护工作时,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签证。2.12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质量若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至合格。2.13 在施工过程中,若存在交叉施工,乙方须配合其他单位。2.14 为共同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面貌,甲方及乙方积极对现场进行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第七条 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结算及保修保养1、工程竣工验收移交A、工程完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在验收前3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图和相关竣工资料各一式三套给甲方。B、甲方在接到乙方
11、的书面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5日内组织相关单位或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否则视为验收合格。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对该工程进行移交,移交时双方签署工程移交证明。经移交上报的工程乙方不再负责保护任务。2、工程结算A、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工程结算申请,因本工程工期紧,采取据实结算,并及时进行结算办理;工程办理结算时并提供竣工图及配套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认价单、收方记录、结算书等结算资料按甲方要求的份数报甲方审核办理结算。 B、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结算申请及整套结算资料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工程的结算审核工作,若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未审核完毕签发给乙方,视为甲方已全部认可乙方所报结
12、算资料。3、保修保养A、乙方派专人负责工程保修保养及苗木的日常养护工作,并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一周内到现场处理维修任务。B、对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成品损坏或死亡及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种植密度要求的,乙方无偿负责维修或更换。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成品或苗木死亡,乙方进行维修或更换的,乙方不承担所产生的相应费用。第八条 违约责任1、乙方按双方确定的工期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若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 100 元,乙方按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苗木进场栽植。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顺延。2、甲方若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办理结算验收、移交等属甲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视为甲方违约,每延误一天
13、,甲方承担违约金100元。3、本工程要求甲方随时能联系到乙方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若出现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仍未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其它事项1、乙方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交纳税收。2、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以及甲方相关部门及人员故意刁难乙方,推诿工作不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办理签证、认价、验收、移交、结算等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甲方全权负责。3、为了更加完善现场收方及规范签证单的管理,施工中凡涉及到现场要求收方时,乙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组织相
14、关人员进行现场确认(特殊情况除外),并于当天双方签订收方确认记录,该收方确认记录一式贰份,分别由甲方、乙方各留一份,以便作为结算时的依据。若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收方签证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视为全部认可签证内容。4、本合同文字为中文。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为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等。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为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6、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7、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银行帐户:税 号:地 址: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税 号: 地 址:邮政编码: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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