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公司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津法规,制定本制度。2、本规定内所指的“正式员工”为公司已经正式录用的员工。计件工时制人员、临时工(保安员、公共卫生员)、外聘人员、试用期人员依照约定执行,不适用本规定。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以上员工的假期管理。二、假期类别1、员工公休假员工每周休息两天,特殊岗位按实际情况,酌情安排休息日。2、法定假期1)元旦1天;2)春节3天;3)国际劳动节3天;4)国庆节3天3、请、休假1)员工因病、因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请、休假、销假手续。A:员工请假或休假首先填写请
2、假单,按公司规定事先获得批准,在工作安排处理完后,方可离开。B:凡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说明请假理由,并附上有关材料,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准假。C:申请休假员工应将审批确认的请假单,交回部门考勤员,月末由考勤员交人力资源部。D:需要请假时,须至少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特殊原因如病情严重或其它紧急情况不能预先办理正常手续者,可电话代请,但请假本人必须在请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旷工。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备查,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E:请假审批权限请假申请人类别项目负责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主管领导总经理公司领导备案审批部门经理核准审批
3、生产数据录入员审批(三天以内)审批(三天以上)核准审批(七天以上)其他员工审批(三天以内)核准审批(三天以上)注:以上批准主管不在时,可由上一级主管审批。F:请、休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4、各类假期具体规定 1)事假:A:员工在上班时间内,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员工请事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B:员工请事假,最小计算单位为2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照2小时计算。C:员工请事假,逢节假日不连续计算。D: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2
4、)病假:A:凡因伤、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员工,可以请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章的病休证明方可,否则病假不予批准。B:员工请病假3日以上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依据请假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员工请病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C:公司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按相关规定执行。员工停止工作病假超过十四天,需向公司申请长期病假,经公司批准方能生效,否则按旷职处理。D:员工休长期病假期间不再享受各种津贴。 E:员工休超过14天的病假,逢节假日连续计算。 F:员工病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3)婚假:
5、A: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3天婚假;晚婚员工(女性满23周岁、男性满25周岁结婚)可增加4天婚假。 B:员工休婚假需凭结婚证,需从结婚登记之日起一月内休完。(结婚登记日以颁发的结婚证书日期为准)C:员工婚假必须一次休完。D:员工休婚假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E:婚假期满,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F:员工休婚假,逢节假日不连续计算。G:员工在休婚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4)丧假5.4.1如员工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五天丧假(含路途)。5.4.2丧假应一次休完。5.4.3员工休丧假时,
6、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5.4.4丧假期满,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并持当事人的死亡证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5.4.5员工休丧假,逢节假日不连续计算。5.4.6员工在休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5.5 产假5.5.1凡公司正式在编女职工,怀孕生产后可享有产假;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5.5.2 员工休产假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5.5.3员工产假必须一次休完。5.5.4产假期满,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5.5.5产假期满未到公司上班或办理有
7、关手续者,按自动离职对待。5.5.6 员工休产假,逢节假日连续计算。5.5.7 员工休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5.5.8 产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各种补贴及奖金。5.6 陪产假5.6.1配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男员工,凭医疗单位开具的证明可享受三天陪产假。员工休陪产假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5.6.2男员工休陪产假,从配偶生产之日起计算,一次休完。5.6.3 男员工休假期满,回公司上班销假时,须持婴儿出生证明。5.6.4男员工休陪产假时,逢节假日连续计算。5.6.5男员工休陪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5.7 年假5.7.1公司正式员
8、工,自入职之日起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5.7.2 满一年(按12个月计)员工可享受三天带薪年假;满二年享受五天带薪年假;满三年享受七天带薪年假;满四年享受十天带薪年假;满五年以上可享受十五天带薪年假。5.7.3 具体规定、操作A: 员工休年假,自入职满一年后开始可以享受3天年假。顺延一年后的这段区间内有效。B:举例:某员工入职2004年5月10日,到2005年5月10日满一年,该员工在2005年5也10日2006年5月10期间可以享受3天年假;在2006年5也10日2007年5月10期间可以享受5天年假;依次类推。5.7.4员工休年假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
9、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年假。5.7.5员工在休年假前,必须处理完手头紧急工作,并安排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休完年假期满,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5.7.6 员工年假应该一次休完,因工作繁忙未休完的年假,按照天数1:1比例折算为工资。5.7.7员工年假在当值周期内有效,逾期作废。5.7.8 员工休年假时,逢节假日不连续计算。5.7.9员工在休年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5.7.10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制定本部门员工年度休假计划,员工在休假前3天须填写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核查后,依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5.7.11一年内假期超过3个月者,不再享受年假。6、其他
10、61公司员工请假、出国或因其他事项暂离工作岗位时,应将延续事务向事务代理人交接,并说明情况。62 员工请假期间无误餐补助,当月假期累计超过当月应出勤天数一半者,不发当月医补、房补。6.3员工离职时,所有未休完的婚假、年假、加班等折算为工资支付。6.4请假(包括病、事假)期间的工资计算:1)请假期间,扣除当月个人日平均工资*请假天数;2)个人日平均工资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3)年累计请事假超过十五天(含十五天)者扣除年终奖的50%,年累计请事假超过三十天(含三十天)者,取消年终奖分配资格。7、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8、本规定未尽事宜参见公司其他相关规定;9、此前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10、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人力资源部 200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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