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6年 月 日在大连签订。甲 方:xx贸易(大连)有限公司地 址:xx 法定代表人:xx乙 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xx法定代表人:xx鉴于:1. 甲方拟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项目”)、2.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提供改制财务顾问、上市辅导机构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等有关事宜服务,并向乙方披露相关的保密资料;3. 上述各方依据中国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甲方本项目的有关要求,在平等、自愿之基础上,就甲方本项目工作所涉相关保密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以共同遵守。1 保密事项1.1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事项为与甲方本项目工作
2、有关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有关方案、计划或协议,工作的安排或进度,有关的法律文件或其他安排,本项目涉及的有关当事各方。1.2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属于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事项范畴。1.3本协议签订后,与本项目无关联且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不属于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事项范畴。1.4保密事项所涉及的部分信息公开披露后,其余未公开披露的部分仍属于保密事项,本协议各方仍须对该等未披露的保密事项履行保密义务。2 保密范围2.1 本协议各方应当将保密事项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2.2 本协议各方相互之间可以通报和交流保密事项所涉及的有关信息。3 保密期限3.1 本
3、协议各方对保密事项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事项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4 保密义务4.1 本协议各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向本协议各方之外的其他第三方披露、透露、泄露保密事项,但适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情形除外。4.2 本协议各方不得采取下列方式使其他第三方知晓保密事项:4.2.1 以口头、书面、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短信及其他通讯方式将保密事项所涉及的信息告知其他第三方或采取足以让其他第三方理解的方式对其进行暗示;4.2.2建议其他第三方买卖甲方流通股股票;4.2.3在各种公开场合散布、传播、透露保密事项所涉及的信息;4.2.4足以使其他第三方知晓保密事项的其他方式。5 保密资料的归
4、还5.1 如乙方因某种原因中途退出本项目或因某种原因本项目在未完成前终止,在甲方书面要求下,乙方应尽快将其或其雇员所占有的保密资料的有形表述及其复印件归还给甲方或由其自行予以销毁,立即删除保密资料的电子文件,并且不得保留副本,但因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或行业惯例而需要保留的文件除外。5.2 保密资料被归还、销毁或删除后,乙方应持续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直至保密期限届满或其保密义务根据本协议3.1的规定终止。6 违约责任6.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向其他非违约各方承担违约责任。6.2违约方应向其他非违约各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违约方因违约而得到利
5、益,则应将所得利益支付给非违约各方。7 其他规定7.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7.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若经协商后15日内未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则争议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 协议正本一式四份,每份正本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以下无正文,为本保密协议各方之签署盖章页)(本页无正文,为xx贸易(大连)有限公司与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签署的保密协议之签字、盖章页)甲方:xx贸易(大连)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乙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