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之十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重大突发事项、群体性敏感性案件报告制度为规范我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便民法律服务工作,妥善处理在工作中发生的重大突发事项、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特制定本制度。一、 社区法律顾问在工作中需报告的内容包括:(一) 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危害他人、自残、危害公共安全倾向的情况;(二) 处理的案件属于可能引起严重后果或广泛影响、涉及10名以上当事人的重大敏感性案件或有可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的情况;(三) 服务过程中出现群众反映较大、被媒体及网络报道的情况;(四) 有特殊原因超过一个月不能正常提供社区服务的情况;(五) 更换通讯联络方式;(六) 服务过程
2、中发生的其他突发性事件、事故及其他重大情况等。二、 报告的对象和方式(一)社区法律顾问在服务过程中遇到上述情形应立即向所服务的街道司法所和社区报告,同时向Xx区司法局律公科备案;(二)报告一般以书面形式上报,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三、保密要求社区法律顾问办理敏感案件或群体性案件,不得对外泄露案情。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不得擅自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和看法,不得擅自发表涉及案情的文章。四、违反本制度的处理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本制度报告重大事项,或故意漏报、瞒报重大事项的责任人,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服务资格的处分,出现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 Xx区司法局 二一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