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保密及同业禁止协议甲方(员工):乙方(企业):北京xx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该报酬包含甲方离职后需保守秘密及遵守同业禁止条款的费用。双方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活动方案策划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美术作品、文字作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作品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
2、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作品、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创造作品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书面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甲方没有书面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
3、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活动方案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
4、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方案、策划、作品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方案、策划、作品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方案、策划、作品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
5、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经营同类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甲方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在乙方工作期间所接触的秘密(指本协议第十
6、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相关的工作。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硬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
7、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方案、策划、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客户的方法、发展业务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有关公司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前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客户、合作伙伴的意向、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内容;谈判方案、内容、会谈记要、决议;业务渠道;客户名单、中介单位;交易价格、利润率;业务策略、方案;为客户制作的策划方案、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2、有关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帐簿、报表;工资、奖金、福利分配方案;公司的盈亏状况;银行
8、帐号及存款。3、有关公司的人事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人员档案资料;公司内部重大人事变动;重要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招聘裁员计划。4、有关公司的重大决策与行动计划:包括但比限于投资计划、收购、兼并、合并、清算、破产、分立计划;准备进行的诉讼、仲裁行动;或未公开审理的诉讼、仲裁;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计划、活动安排。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在乙方第一天工作之日起到甲方离职时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9、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中任一条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万元;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2,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
10、扣。3,因甲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乙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乙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七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第十八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甲方: 身份证号码: 签字(签章)乙方:北京xx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盖章:年 月 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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