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电线电缆(昆山)有限公司
影视宣传片制作合同
xx/2/16
xx电线电缆(昆山)有限公司
制作合同
甲方:苏州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电线电缆(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约,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合约目的
1、按本合约的规定甲方为乙方制作企业宣传片。
广告影片长度: 约±180S
2、本约广告片使用地区及媒体:中国大陆地区互联网广告。
第二条:制作期限
1、 本约广告片 年 月
2、日拍摄, 年 月 日可交片。
第三条:合约价款及结算币种
1、本合约使用币种为:人民币
2、本合约价款总额: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以上款项含普通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价款支付
1. 乙方应将本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首付款,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以 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
2. 甲方交付给乙方母带,且母带经乙方验收无异议或公开播放后,甲方应向乙方开据有效发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将50%余款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片质要求
本约广告影片的片质应符合经双方确认的广告片脚本、创意意图、修改意见、客户要求等内容。
3、
第六条:法律权利
1、由甲方创作的广告脚本、影片、广告片、录音和其他项目或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著作人署名权。
2、如为本约目的所使用之任何资料涉及其他方之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肖像权等), 甲方应事先取得该其他方之书面意见。甲方违反上述约定擅自使用其他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法律权利引起该其他方向乙方索赔,则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3、上述所称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其他与本合约有关之任何资料,如甲方能证实属乙方提供并指定使用包括没有提供法律上许可权利的,甲方则免除上列诸项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4、本约广告片若商品本身涉及商标或专利权属
4、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的,甲方不承担该纠纷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第七条:责任条款
1、甲方负责按照创意脚本进行宣传片拍摄制作,并且必须按乙方认可的脚本内容程序和时间进度完成并通过验收交付给乙方。
2、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之前,甲方不得将广告资料用于本约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客户或其他目的。
3、甲方交付母带后,乙方对广告片已投入使用或在验收期以外时间对母带提议修改的,双方得协议追加合理费用。
4、甲方应本着让乙方满意的原则制作宣传片成品,允许乙方对样片提出修改意见及修改期限,进行修改至乙方满意为止。
5、甲方在拍摄过程中不得造成乙方名誉、财产、设施上的损害。
6、甲方应妥善
5、保管乙方提供材料,至本合同终止,按乙方要求交还乙方或予以销毁,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涉密材料被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不正当使用,甲方应承担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拍摄取消补偿
在双方书面作出上述确认后,任何一方若拒绝继续履行本合约,应赔偿他方在此前由此已发生的实际开支和费用。
第九条:迟延条款
1、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完成本约规定之广告片制作,甲方提供乙方签字确认的逾期原因后对此免除逾期交片责任。
第十条:保密
1.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为乙方所有之财产,甲方应尽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验收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母带后,应根据
6、事前确认的质量标准验收,并应在其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凡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公开播放的,视作认可甲方所提交的工作。
2、验收标准以本约第五条规定的“片质要求”为标准。验收情况以书面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合约转让
本约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约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原告方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需赔偿对方实际受到的经
7、济损失。
第十六条:其他
1、本约附件构成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约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由合约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约自各方授权代表人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约壹式贰份,合约各方各执壹份为凭。
附加条款:
1、 经双方协商,乙方将成品出片分别输出3个不同版本(认证顺序调换)
2、 将按以上第五条之片质要求免费提供视频尺寸修改服务一次。
甲方:苏州xx文化传媒 乙方:xx电线电缆(昆山)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签章) (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