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大房产租赁协议 【篇一:租房协议保证金退换】 篇一:房屋保证金租赁协议 房屋保证金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租房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以下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乙方租用甲方坐落在全南县金龙镇木金路房租一套,租用期间为二十年,自2023年8月29日至2033年7月30日。 第三条:甲方提供乙方六楼套房一套。 第四条: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乙方已向甲方交付租房保证金捌万元,承租期满后,甲
2、方应三月内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否则乙方继续对房屋有使用权。在承租期内,除房屋保证金外,房租费用为零。除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强拆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提前终止合约视为违约;乙方在承租期内不满期限提前规定结束租赁视为违约。甲方如有违约,违约金为每年一万元,乙方如有违约,违约金为每年5000元。 第五条:房屋租用期间,涉及房屋应交的一切税务(涉及水电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因违约违规、违法行为所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甲方将完好的房屋交给乙方管理使用,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第七条:甲方出租给乙方全家使用,在协议期间转租给第三人,应先征得甲方的批准。 第八条:本协
3、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即日生效。 甲方署名: 日期:篇二:房东不愿退还押金 小心租房协议上的 房东不愿退还押金 小心租房协议上的“地雷”! 又有房东租客“好聚不好散”闹矛盾,律师提醒,租房应多留心眼,能免去诸多困扰 租住同一套房子4年,双方一直和和气气,不料却在因房东方面因素搬离之际,租客阿丰与房东于女士产生了矛盾。日前,阿丰对新快报记者投诉称,“包租婆”因个人因素忽然要他搬离也就算了,还偷偷涂改协议,并试图克扣其租房押金。于女士则否认涂改协议一说,解释扣下押金是由于阿丰养的猫抓坏了门板。 幸得双方虽然一度吵得不可开交,但最终还是协商成功,皆大欢喜。新快报记者征询过律师后提醒,租
4、房者应好好留意租房协议,一些租房协议的模板对租客并不合理,只要避开协议上的“地雷”,就能免去诸多困扰,避免“拆伙”时候的矛盾。 租房协议出现涂改 阿丰说,当他告知房东准备交接之际,房东忽然态度恶劣,告诉他不会退回其3200元押金,还规定阿丰将房间“恢复原样”。 于是,阿丰拿出自己保存的租房协议想查看相关条例,却忽然发现,条例上“(房东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协议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待乙方结清相关杂费后押金3日内无息退还”的文字被人用黑色签字笔划去。 “协议属于打印纸,签的时候没有改动过。”阿丰想起9月28日晚上,房东来收取电费等费用,曾规定看看租房协议,以便在协议背面填
5、写电费等费用作结算用途。 阿丰当时将协议交给房东后,就回房继续解决工作上的事务。为此,阿丰怀疑房东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协议进行了涂改。 房东不愿退还押金 此外,对于房东规定把房间“恢复原样”,房间内物品没有损坏或遗失,并缴纳清楚管理费后才干退还押金的规定,阿丰认为,自己在4年的租住期间故意损坏或遗失的物品,理应补偿相应费用,但是对方规定房间“恢复原样”很不合理,“房子在4年时间内正常、自然的损耗在所难免,规定恢复原样实在无理且粗暴”。 昨天下午,房东于女士对记者坚称,自己没有涂改过阿丰的租房协议,对于房间“恢复原样”的具体规定,也只是规定租客在离开房屋时带齐自己的用品,不要遗留太
6、多的生活垃圾而已。于女士说,留下押金补偿是由于阿丰养了一只猫,把房间的门板抓坏了,在此之前门板没有抓痕,除此之外房间内尚有其他的损坏,她规定补偿应当是合理的。 阿丰则认为,门板只是有抓痕,不至于规定3200元补偿这么多。 但是,截至发稿前,阿丰告诉记者,双方已经协商成功,于女士已经退还所有租房押金。 律师支招 协议若通过涂改涂改处应双方签字才算生效 广州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伯侨表达,签订了协议的双方如有一方擅自改动协议条款的,改动后的条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改动之处需通过协议双方签字确认才属有效。为此,这一案例中,房东仍需要按照条款规定向阿丰支付违约金。假如擅自修改协议方执意
7、修改后的条款有效,李律师建议被修改方可以直接持协议到法院规定维权。 这些攻略要看看 1.签订租赁协议时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贯彻于字面。在签租房协议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协议,防止房东半途提高价格。 2.即使房东在协议中注明了“因火灾等情况导致的损失房东概不负责”,只要证明并非租客操作失误,而是房屋自带安全隐患且房东未尽到告知义务的,该条款则与相关法规冲突,应属无效条款。 3.建议住户保存涉及钱财方面的交易凭证,切勿丢失。 4.一般带家具出租的房屋,房东一般会列出屋内物品清单,其
8、实租户有权不在物品清单(特别是有价格的物品清单)上签字,以避免产生相关纠纷。篇三:租房退还押金收据证明 收据 今从xxx处收到原百联尚多交纳租赁押金1000(壹仟元整)。 2023年10月23日 【篇二:房屋改造安顿协议书】 房屋改造安顿协议书 甲方:濮阳市隆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提高职工生活质量,经濮阳县物资局与濮阳市隆丰置业有限公司协商,对位于濮阳县原物资局家属院进行旧房改造。经与乙方充足协商,本着公平、互利、自愿的原则,双方一致批准签订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原濮阳县物资局家属院的住户房主批准由濮阳市隆丰置业有限公司对原有房屋进行拆
9、迁改造。 二、甲方拆除乙方位于濮阳县原物资局家属院现有住房,在院内修建商住楼安排其居住,按乙方房屋建筑及庭院实际测量面积每改造1平方米,按0.8平方的标准补偿给乙方。安顿补偿面积以双方签字认可的面积为准。 三、乙方回迁时间是从拆迁之日起到房屋建设达成居住条件止,时间为两年之内。 四、甲方在与政府各部门办理完相关各项手续后,具有了开工条件,乙方须在自接到告知后15日内搬迁完毕,将房屋交给甲方。如因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完毕导致延误工期则回迁时间顺延,乙方应补偿甲方因此导致的损失。在建设期间乙方自行解决住宿,甲方给乙方每月补偿房屋租赁费用500元。 五、乙方选择新建回迁房屋时,如
10、选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原测 量的置换面积时,超过置换面积10平方以内的,价格按成本价上浮15%计算,超过置换面积10平方以上的,按本楼盘市场价格最大让利优惠执行。低于置换面积的平方数按每平方米650元补偿。 六、甲方交房标准 1、室内毛墙毛地面,无卫生洁具,无洗菜池。 2、安装进户防盗门一个,无室内门。 3、弱电部分预留穿线管。 4、一般白炽灯照明,阻燃开关、插座。 5、安装一般水阀门、水堵。 6、天然气主管网配套费由开发商交纳,初装接口费由业主自理。 7、室外道路绿化,庭院照明,供水、雨水、污水施工配套完毕。 8、房产证、土地证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涉及办
11、证手续费、评估费、公共维修基金等)。 七、乙方安顿区为濮阳县物资局家属院东区。乙方对新建房的楼层选择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或乙方协商解决。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共两页,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法人代表签字: 【篇三:琴海花苑房屋租协议】 琴海花苑房屋租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郑州秦岭路与沁河路西北角正大琴海花苑项目
12、商业部分,临 路 号,商铺租赁给乙方用于经营,甲方在国家设计规范基础上考虑乙方的使用规定。乙方租赁面积共计 2(其中:1层m2,2层 m2)。 租赁价格为:元/ m2。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租赁期为 三、租金收取方式: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期支付第一期租金给甲方。以后租金提前一个月交纳。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超过一日,按月租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含20天)未交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租赁物业,并规定乙方地付违约金 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 元应在本合签订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协议到期之日后十五日内经甲方确
13、认,乙方无违约现象以及对甲方财物无损坏现象后,由甲方无息全额退给乙方。 五、乙方经营内容为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转租第三方。 如需增减或变更经营种类,需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可进行经营,否则视为违约,甲主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 元违约金责任。 六、乙方不得擅自对租赁地进行装修和改造。乙方若对租赁场地进行二次装修或改造,其改造装修方案须交甲方审定,经甲方确认批准后,乙 方方可施工,否则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补偿甲方。在原设计建设的基础上改装和二次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经营过程中水、电、气费、物业、税费等由乙方自行缴纳。水、电、气费按表计费,交接水表底数为;电表
14、底数为;基准物业费为: 元/月/平米,同房租一并交付。 八、在租期内,如甲方将其产权售予别人,甲方保证乙方在协议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销售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乙方对承租的商铺有权优先购买。如乙方决定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可将商铺出售给任何的第三人,但应告知该第三人甲方已将商铺出租给乙方的事实,并在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协议中规定,该第三人须认可和接受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的所有条款的规定并继续履行木协议,该第三人应继承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原甲方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九、在租赁期内,甲方、乙方的权利、义务 l、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检查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
15、 (2)甲方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在自己承租的商铺内进行合法的正常经营活动,若乙方有违法经营行为并损坏甲方名誉,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追究其补偿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在其租赁商铺内只进行合法经营活动; (2)乙方不得将其所租赁商铺转租第三方使用或擅自改变经营内容; (3)因乙方使用不妥或人为因素而使甲方的商铺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补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在租赁期届满前二十日内清偿其所欠甲方及相关的各种费用,并到期把商铺交还给甲方。在保证不损坏甲方原有设施基础上,乙方可拆除、搬迁属于乙方的财产、设备等物品。如租赁期满五日内乙
16、方不拆迁租赁房屋内属乙方的财物,甲方将作为无主物品解决,乙方对此无异议。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在租赁期到期前60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续租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十、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假如甲、乙方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须支付另一方元违约金; 2、如甲方违约,除上按上述第一种约定外,应即时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如乙方违约,除上述第一种约定外甲方不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 3、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出现本合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上述房屋在租赁期为经营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按有关规定承担。 十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端终止协议,应
17、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否则,视为单方毁约,并按协议第十项第1条执行。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协议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协议期满或由于上述各种因素致使协议终止,乙方应于期满或协议终止前五日撤走自己的活动物品和店招广告。逾期五日,甲方有权作无主物品解决。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维护彼此的声誉,由于其中一方的过失而导致有损另一方声誉的行为,过失方应积极消除负面影响。否则,另一方有权追究过失方的补偿责任。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协议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日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