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凝土搅拌站购销协议 购买方: (简称“甲方”) 销售方: (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规格和数量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万元) 数量 金额(万元) 混凝土搅拌站 总价(人民币) 注:以实际需用数量为准,价款以实际设备用量结算。 第二条 价格与价款 1、协议总价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整)。 2、协
2、议总价款涉及设备费、运送和保险费、现场指导安装费、调试费、技术培训费、税金以及随机附件和备品备件等。 第三条 价款结算方式和期限: 1、结算方式:协议签订生效后15天内,支付协议总价款的15%作为预付款,所有设备到现场后支付协议总价款的25%,安装调试投产后支付协议总价款的20%,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协议总价款的30%,剩余协议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质保期为12个月)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2、结算期限:根据设备具体到场、安装、调试和验收进度进行结算。 3、乙方交纳叁万元(3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甲方不予返还;乙方完全履行协议约定,履约保
3、证金在所有设备验收完毕后返还。 4、甲方支付至协议总价款90%的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设备全额的正规发票。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期限: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本协议约定的技术规定。 2、符合设备出厂测试和验收的标准。 3、质量负责期限:因设计制造等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负所有责任,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保质期内乙方负责产品的维修和故障排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本产品乙方负责终身免费服务,超过保质期后的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维护费用。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第六条 交货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 年 月
4、 日前 台搅拌站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 第七条 交货方式、运送方式、运杂费及运送风险承担: 1、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 2、运送方式:汽车运送或其他运送方式。 3、运杂费用和运送风险承担:设备运送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运送途中发生的被盗丢失、损坏和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组装、调试、试运营和性能考核: 1、乙方负责指导安装,保证组装按期完毕。 2、乙方负责指导设备调试。 3、性能考核: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的性能考核,考核结果甲乙双方共同签字
5、确认。 第九条 验收事项: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甲乙双方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国家相关最新标准,搅拌站生产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规定等。 4、验收内容: ⑴ 数量验收: 台套混凝土搅拌站(涉及:主机、控制室、料斗、计量系统、输送系统、螺旋输送机、外加剂储存装置、控制系统、防雷装置、供水装置和供气装置等)。 ⑵ 质量验收:①厂家自检并出示材料第三方的检查报告;②外购件的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资料;③自制件的技术标准和规定;④各部件的性能稳定情况;⑤外观是否合理、美观,结构是否安全可靠,拆装是否方便可靠。 5、验收问题解决:
6、⑴ 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并按相关约定执行。 ⑵ 双方对产品制造质量和安装质量发生争议时,可申请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检查机构进行鉴定。 第十条 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 1、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先妥善保管,甲方在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此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回复解决,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一条 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1、甲方权利和义务: ⑴ 负责基础施工及预埋件的加工和安装。 ⑵ 提供设备正常安装运营所需到配电箱的工作电源,并配备必需的人员、吊装设备。 ⑶ 有偿提
7、供乙方安装技术人员的食宿。 ⑷ 在收到乙方设备验收告知后,在10日内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 ⑸ 负责办理设备在本地使用所需的报检手续及费用。 ⑹ 负责拟定拌合站主机外包装、配料机、控制室等的喷漆颜色,另行书面告知乙方。 ⑺ 若乙方不能满足供货时间、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规定或售后服务不及时等,甲方有权分割乙方所中标的设备数量或终止协议,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权利和义务: ⑴ 在设备到达工地后,及时派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现场安装、调试使用设备。 ⑵ 在协议签订后三个日历日内提供搅拌站安装方案、基础施工图,提供技术支持,并派人到现场指导设备基础的施工。 ⑶ 负责
8、提供设备相关合格证明和验收所需的乙方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合格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计算资料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3、乙方违约责任: ⑴ 如乙方不能按期交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协议总价款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扣款总额不超过协议总价的5%。逾期超过5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⑵ 交货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协议规定: ①退换货品或加工解决,其发生的相关费用,所有由乙方承担;②若不能进行退货或加工解决,则按不能交货解决。⑶ 交货地点有误: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若单方面改变运
9、送路线,应当承担由此增长的费用。 4、甲方违约责任: ⑴ 无端拒绝接货或退货:赔赏乙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⑵ 假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逾期应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协议总价的5%。 第十二条 不可抗拒力: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3天内提供证明,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所有免去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索赔: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另一方都有权依照本协议条款索赔
10、 第十五条 纠纷解决方式: 1、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 协商解决。 2、协商不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地点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终止:待设备质保期满,甲方所有付清余款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条款: 1、质量保证期:设备验收交付后12个月。 2、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因素导致的设备停机,经双方书面确认后,设备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 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人: 签字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 间: 时 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