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神东煤炭集团企业供用电管理措施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神东供电、用电管理,维护供电、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供电和用电,依据中国电力法、电力供给和使用条例及供电营业规则,结合神东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措施。第二条 供用电管理关键指神东煤炭集团企业内部各单位供电、用电管理。第三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所属各矿井、生产辅助、后勤等供、用电单位。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第四条 机电管理部为企业供用电主管部门,负责供用电设备选型审核及新设备引入、供用电单位业务监督、检验、指导。第五条 其它部门职责:(一) 计划发展部负责供用电计划、设施建设立项审批。(二) 工程管理部负责供用电设施建设管理。(
2、三) 设备管理中心负责供用电设备运行管理。(四) 供电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使用、维护和管理。(五) 矿业服务企业负责后勤供用电设施使用、维护和管理。(六) 用电单位负责管辖范围用电设施日常管理。第三章 供电方法第六条 供电中心对申请用电用户提供供电方法,应从供用电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家及企业相关政策和要求、电网计划、用电需求和当地供电条件等原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和用户协商确定后报企业审批。 第七条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均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取分列运行方法,且标准上不许可井下并列运行。其它用户供电中心应按其负荷关键性、用电容量和用户协商确定。
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安电源应由用户自备:(一) 在电力系统瓦解或不可抗力造成供电中止时,仍需确保供电。(二) 用户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供给更为经济合理。第八条 为保障用电安全,便于管理,用户应将关键负荷和非关键负荷、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分开配电。新装或增加用电用户应按上述要求确定内部配电方法,对现在还未达成上述要求用户应逐步进行改造。第九条 生产、安全负荷单回路、单变压器运行二十四小时内,由二级单位进行方法核决,并向企业总调度室、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中心调度报备;超出二十四小时,二级单位制订方法后,由机电管理部、总调度室签审,企业分管领导核决;发生限制负荷影响生产情况,供电中心制订方法后,由机
4、电管理部、总调度室签审,企业分管领导核决。第四章 新装、外供和转供用电第十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负荷,必需事先提出用电申请,用电申请中必需明确负荷性质、负荷容量、使用期限、电压等级和采取电气保护方法,上述资料及企业审批文件,需在变电站立案。第十一条 各单位外供、转供用电,根据以下程序审批:(一) 内部单位用电审批步骤:对驻煤矿(厂、处)以服务为目标,且属于神东煤炭集团内部单位,由电网接入点矿(厂、处、中心)审批,并统一供用电管理和电量划转或转交,签署协议时相互明确职责,由提供电源单位对用电单位消耗电量进行考评。对属于神东煤炭集团单位,但不属于服务煤矿(厂、处、中心)用电单
5、位,就近接入电网,应由用电单位提出用电申请,交电网管理接入点矿(厂、处、中心)签署意见后形成供电评定汇报,机电管理部核决,供用电双方要签署协议明确维护范围和安全职责,完善电能计量。(二) 企业专题、基建工程、专业化服务单位、外委队用电审批步骤:对企业专题、基建工程施工队伍施工用电,由施工单位提出用电申请,经工程管理部门签署施工期限,交电网接入点管理单位确定供电方案,报机电管理部签审,由企业分管领导核决。专业化服务单位用电审批步骤同上(注:不需要工程管理部审批)。对驻矿(厂、处)服务外委施工队伍,其用电由矿(厂、处)机电科室审批,报本单位机电领导同意后接入本矿(厂、处)。用电单位需根据电度表计量
6、值按月向电网接入点管理单位交纳电费,电费实施神东外供电电价(注:神东内、外供电价格不一样)。用电单位工程、专业化服务结束后,电网接入点管理单位要停止供电。假如需要继续供电,则必需根据外部用户到企业办理用电审批手续。(三) 外部用户用电审批步骤:对不属于神东煤炭集团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容量、变更用电负荷(注:企业专题、基建工程、专业化服务单位、外委队用电实施本条款第(二)小项中要求),必需事先提出用电申请,由电网接入点管理单位受理申请并勘察和确定供电方案出具评定汇报,经机电管理部签审,企业分管领导签审,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后签定供用电协议,双方要明确维护范围和安全职责,完善电费计量和交纳。第
7、十二条 对已经形成外供、转供外部用户,要经过协议明确维护范围和安全职责,在地方供电部门含有向该用户供电条件后,矿(厂、处、中心)应立即将该用户转移至地方供电部门供电,如用户不配合改接负荷,则对其加收基础电费,收费标准实施各省物价部门标准。第十三条 对续签外供电协议,审批实施外用户用电审批步骤,总经理议决后再续签供用电协议。其中,外用电单位发生名称变更,必需提供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出具名字变更文件。第十四条 严禁经过企业内部电网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外供、转供用电,严禁对接入用电可能造成电网污染负荷外供、转供用电。第十五条 内部用户和外部用户电费收取标准实施神东煤炭集团现行电价之要求,实施差异电价。第十
8、六条 各用电户必需加装用电计量装置,供电中心应根据神东煤炭集团要求电价向用户计收电费,不得私自增收和减免。第十七条 供电中心应建立健全电费抄、核、收人员管理措施,报企业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审核立案。第十八条 各用户受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应该符合矿区电网建设和改造计划。对计划中安排线路走廊和变电站建设用地,应该优先满足供电设施建设需要,确保土地和空间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第十九条 用户设计安装、试验和运行应符合国家及神东煤炭集团相关标准。第二十条 新建、大修及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统一由供电中心电气试验中心试验,无试验汇报不得投入运行。使用单位提出用电申请,供电中心制订接入方案及定值下达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9、,非春、秋防试验期间,电气试验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春、秋防试验期间,电气试验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十一条 企业全部地面高压开关、井下变电所内高压进线开关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或审核由供电中心负责,没有供电中心同意用电单位不得私自调整整定,井下其它高压开关整定均由用户负责,供电中心负责保护传动试验。各单位必需向供电中心提供具体变电所负荷分配、改变情况(新增负荷累计超出500KW时,需要上报供电中心;综采工作面并采或调试期间需要上报供电中心)和最新供电系统图,经供电中心审核后进行整定,上述资料及企业审批文件,需在变电站立案。第二十二条 用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应一式两份送交机电管理部、供电中心审
10、核。高压供电用户应提供: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用电负荷分布图;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容量;影响电能质量用电设备清单;关键电气设备一览表;节能及关键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情况说明;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和平面部署图;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赔偿方法;继电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方法;隐蔽工程设计资料;配电网络部署图;自备电源及接线方法;供电中心认为必需提供其它资料。第二十三条 供电中心对用户送审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 应认真进行审核,方便用户据以施工。用户若更改审核后设计文件时,应将变更后设计再送供电中心复核。用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未经供电中心审核同意,不得据以施工,不然,将不予检验和接电。
11、 第二十四条 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内部用户根据企业电网整体设计,采取集中赔偿方法;外部用户100千伏安及以上高压供电用户功率因数应为0.9以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措施按国家要求实施。第二十五条 用户受电工程在施工期间,供电中心应依据审核同意设计和相关施工标准,对用户受电工程中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验。如有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向用户提出意见,用户应按设计和施工标准要求给予更正。 第二十六条 用户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应向供电中心提出工程完工汇报,汇报应包含:工程完工图及说明;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统计;安全用具试验汇报;隐蔽工程施工及试验统计;运行管理相关要求和制度;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停送电
12、联络人和工作责任人名单;供电中心认为必需其它资料或统计。第二十七条 供电中心接到用户受电装置完工汇报及检验申请后,应立即组织检验。对检验不合格,供电中心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用户更正,更正后方给予再次检验,直至合格。第五章 供用电设施维护分界划分第二十八条 为确保矿区正常供电,有效维护供用电相关设施,确保供配电设备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制订本要求。第二十九条 线路维护分界划定:(一) 企业内部专线用户1 架空线路(注:一条线路现有架空线,也有电缆,属于本条约定范围):统一由供电中心或专业化服务队伍负责维护管理,架空线路、电缆之间接头处理需同供电中心、用电单位均办理工作票,紧急情况下,可不办理
13、工作票,由供电中心负责统一调度指挥;线路始端、中段含有电缆由供电中心负责维护,线路终端和用户进线柜连接电缆由用户单位负责维护。2 电缆线路:以变电站配出开关和电缆连接部为界,开关下刀闸负荷侧为分界点,刀闸以上由供电中心负责维护管理,电缆由用电单位维护管理(包含连接部),变电所内电缆及接头由供电中心负责日常巡视检验。(二) 企业外部用户1 电缆馈出线路:以变电站配出开关和电缆连接部为界,开关下刀闸负荷侧为分界点,刀闸以上由供电中心负责维护管理,电缆由用电单位维护管理(包含连接部)。2 穿墙套管馈出线路:以穿墙套管和负荷侧导线连接处为分界点,电源侧部分由供电中心负责维护管理,负荷侧部分由用电单位维
14、护管理(包含连接部)。3 架空线户外开关出线:以开关线刀闸负荷侧为分界点,电源侧部分由供电中心负责维护管理,负荷侧部分由用电单位维护管理(包含连接部)。4 多用户线路以干线分支点为界(并沟线夹或电缆连接处),其中干线由供电中心负责维护管理(包含分支点),支线由用电单位维护管理。 第三十条 企业内部专用线路是指从供电中心变电站供电馈出专有用户线路,对于企业内部属于专用电缆线路供电设施,依据用户维护能力情况,由企业统一划分职责。第三十一条 接入地方电网产权属于神东煤炭集团供电设施,供电中心负责维护管理,有委托外单位维护管理协议除外。第三十二条 生活小区维护分界划定生活用电系统由矿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
15、管理,维护分界点同上述企业用户。供电中心负责每三个月进行巡视检验,处理生活用电高压、变压器故障,双方依据具体情况签署维护管理协议。生活用电系统包含:矿区地面供水、排水、水处理、食堂、供暖系统、道路、照明、办公楼、各类住宅、商业网点、自行车棚、停车场及其它公共场所高低压供配电系统和由该系统引出其它用电负荷。第三十三条 电缆管沟、桥架维护分界划定1. 供电中心变电站内电缆管沟由供电中心负责维护;2. 供电中心变电站院墙外至用电单位院墙外、内电缆管沟、桥架由用电单位负责,属公共管沟根据下列排序划分日常维护职责,矿井、洗煤厂、其它用电单位(除矿业服务企业)、矿业服务企业(说明:公共管沟内有矿井电缆,管
16、沟由矿井负责维护,没有则由洗煤厂负责维护,依次类推);3. 电缆管沟、桥架内电缆由用电单位自行负责维护,电缆管沟、桥架内每根电缆在进入用电单位外墙处、分叉处、每隔500米处,均需放置电缆标识牌注明电缆维护单位、规格型号、用途、长度等信息;4. 现场如有其它明确维护分界要求,实施其它标准。第三十四条 供电中心应和各用电单位签署供用电协议,企业所属其它单位应和转供电用户签署供用电协议,并根据以上划分标准明确双方维护分界。第三十五条 供电中心和各相关用户必需认真推行职责,维护好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电气设施,确保安全、可靠、正常供用电。第三十六条 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发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维护范围确定。
17、维护范围属于谁,谁负担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发法律责任。但维护单位不负担受害者因违反安全或其它规章制度,私自进入供电设施非安全区域内而发生事故所引发法律责任。第六章 供电质量、计量及协议第三十七条 供电中心和用户全部应加强供电和用电运行管理,切实实施国家和电力行业制订相关安全供用电规程制度。第三十八条 供电中心应不停提升供电可靠性,实施预防性检修,降低因设备故障和电力系统事故对用户停电。第三十九条 供电中心和用户供用电设备计划检修应相互配合,尽可能做到统一检修。遇有紧急检修需停电时,供电中心应按要求提前通知关键用户,用户应给予配合;事故断电,应立即修复。 第四十条 供电中心应依据电力系统情况和电
18、力负荷关键性,编制事故限电序位方案,并报机电管理部、总调度室审批后实施,每十二个月12月20日前上报。 第四十一条 供电中心需针对输电距离、输电量大小、线路容量等参数,制订不一样电量损耗值,损耗值过大,需同上级电网就耗电量进行核查,并形成报表上报机电管理部(当月10日前上报上月数据)。第四十二条 变电站需放置电量统计表,按月统计各馈出负荷耗电量,各用电单位需在抄表时间同供电中心抄表人员共同确定月度耗电量,并在变电站统计本上签字确定(供电单位在要求抄表时间未到现场视为同意供电中心抄表值);供电中心需每个月向机电管理部上报各变电站输入输出电量统计明细表(当月10日前上报上月数据)。第四十三条 用户
19、应定时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检验、检修和试验,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和失误动作发生。用户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供电用户应加装闭锁装置,或根据供用双方签署协议进行调度操作。 第四十四条 用户发生下列用电事故,应立即向供电中心及上级相关部门汇报:人身触电事故、电气火灾、关键或大型电气设备损坏、停电期间向电力系统倒送电。供电中心接到用户上述事故汇报后,应会同企业相关部门赴现场调查。 第四十五条 用户受电装置应该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方法相互配合,并根据电力行业相关标准或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中心整定、加封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用户不得私自变动;在用户受电装置上
20、作业电工,应经过电工专业技能培训,必需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第四十六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全部应常常开展安全供用电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 第四十七条 供电中心每三个月需组织企业内、外部用电单位用电稽查,检验关键为:是否存在私自增加负荷、上下级定值是否不匹配、供电设备是否完好;标准上对企业内部单位每十二个月最少检验两次;对外供电用户每十二个月最少检验四次。第四十八条 在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中心应连续向用户供给电力。不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企业同意后可中止供电:(一) 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检验者;(二) 拖欠电费经通知催交仍不交者;(三) 受电
21、装置经检验不合格,在指定时间未整改者;(四) 拒不在限期内拆除私增用电容量者;(五) 拒不在限期内交付违约用电引发费用者;(六) 违反安全用电、计划用电相关要求,拒不更正者;(七) 未经审批,私自向外转供电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经同意即可中止供电,但事后应汇报企业相关部门:(八) 不可抗力和紧急避险;(九) 确有窃电行为。第四十九条 供电中心应在用户每一个受电点内安装用电计量装置,作为用户一个计费单位。用户为满足内部核实需要,可自行在其内部装设考评能耗用电能表,但该表所表示读数不得作为计费依据。第五十条 用电计量装置包含预付费式电能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计费电能表及附件购置、安装、移
22、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及表计接线等,均由供电中心负责办理(费用由用户负担),用户应提供工作上方便。第五十一条 高压用户成套设备中装有自备电能表及附件时,经供电中心检验合格、加封并移交供电中心管理,可作为计费电能表。第五十二条 对外用电用户,无特殊原因必需在企业变电站内进行计量;对高压出线上带多家用户单位情况,实施用户端计量和企业变电站计量相结合方法。第五十三条 各用户单位需在电度电费基础上,分摊线路、变压器损耗,损耗率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没有上线要求。第五十四条 外用电用户(包含临时用电)需安装预付费式电表,线路、变压器损耗需要另计,并进行收费;未安装预付费式电表前不予供电。第五十五条
23、 供电中心必需按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中要求,定时校验电能表,并对预付费电能表进行不定时检验。发觉计量失常时,应查明原因。用户认为供电中心装设计费电能表不按时,有权向供电中心提出校验申请,但应按上月用电量先缴清电费,供电中心应在七天内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用户,如电能表确实存在误差,按实际误差计算退电费。第五十六条 供电中心应该按企业同意电价,依据用电计量装置统计计算电费,按期向用户收取或通知用户按期交纳电费;对外部用户应预收电费。第五十七条 供电中心依法对用户终止供电时,用户必需结清全部电费和和供电相关其它债务。第五十八条 供电中心(矿井)和用户应该在正式供电前,依据用户用电需求和供电企业
24、供电能力和办理用电申请时双方已认可或协商一致下列文件,签署供用电协议:(一) 用户用电申请汇报或用电申请书;(二) 企业同意供电方案;(三) 用户受电装置施工完工检验汇报;(四) 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协议;(五) 其它双方事先约定相关文件。第五十九条 供用电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六十条 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行为,属于违约用电行为。供电中心对查获违约用电行为应立即给予阻止。有下列违约用电行为者,应负担其对应违约责任:(一) 私自超出协议约定容量用电,除应拆除私增容设备外,负担三倍私增容量基础电费违约使用电费;(二) 私自使用已在供电中心办理暂停手续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中心封存电力设
25、备,应停用违约使用设备。启用属于私增容被封存设备,违约使用者还应负担本条第1项要求违约责任。第六十一条 严禁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含:(一) 在供电设施上,私自接线用电;(二) 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三) 伪造或开加封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四) 有意损坏用电计量装置;(五) 有意使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失效;(六) 采取其它方法窃电。第六十二条 供电中心对查获窃电者,应予阻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负担补交电费三倍违约使用电费。拒绝负担窃电责任,供电中心应报请企业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计划用电和节省用电第六十三条 各单位
26、应实施计划用电,应设置专职机构或专员负责用电管理工作,依据企业生产任务,每十二个月11月底上报下年度用电计划,由机电管理部、财务部、供电中心共同审核后,财务部下达综合电耗指标;综合电耗指标由财务部在月度生产成本中进行考评。第六十四条 供电中心需每个月向机电管理部、财务部上报各单位综合电耗,形成企业电耗分析汇报。第六十五条 供电设备和用电设备必需相匹配,各单位应合理安排生产,避免设备空载运行。第六十六条 合理装置无功赔偿装置,提升功率因数,供电中心管理变电站应使功率因数赔偿至0.9以上。第六十七条 对矿井用主扇、主排水系统等设备,按要求定时进行技术性能测试,依据工况立即调整,做到经济运行。第六十
27、八条 采掘工作面应伴随推进距离改变,依据电机容量和实际负荷,立即调整驱动电机个数,尽可能使胶带机满负荷运行,加强胶带机日常维护,确保托辊转动灵活。第六十九条 变配电位置应靠近负荷中心,缩短供电半径,降低线路损耗。各单位在照明方面应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采取合理控制方法,降低照明开灯时间。第七十条 各单位要主动推广应用节能设备和节能技术。第七十一条 供电中心要每个月参与企业生产接续例会了解用户生产情况,掌握用户用电设备容量、用电性质、用电负荷和单位产品电耗等改变情况,建立健全用户用电档案,为电力统一分配提供依据。第七十二条 供电中心和用户全部应做好节省用电工作。用户应编制节省用电计划,完成节省
28、用电任务。供电中心应督促、检验、帮助用户节省用电工作。第八章 电网调度管理及停送电制度第七十三条 供电中心所属各变电站电气设备调管由供电中心电力调度指挥中心调管,并负责和周围供电部门协调电网运行和操作,其它各单位所属电气设备调管由各单位调度调管。第七十四条 调度管理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气设备运行和操作,确保实现下列基础要求:(一) 充足发挥本系统内供电设备能力,确保有计划地供给系统用电;(二) 使设备根据额定技术参数连续、稳定、正常运行,确保供电可靠性;(三) 依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安排运行方法,使设备在经济方法下运行;(四) 各单位应制订防误调度方法,确保调度正确无误,确保系
29、统安全运行;(五) 负责和上级调度机构调度业务联络。第七十五条 为了规范供用电双方停、送电操作程序,使停、送电手续规范化、制度化,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消除停、送电过程中出现人为责任事故,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订本要求。第七十六条 本要求适适用于神东供电系统中运行变、送、配电设备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一切人员(包含基建安装人员),在检修电气设备或线路时,需要变电站(所、室)开关停、送电工作。第七十七条 停电检修应在电源引出变电站(所、室)办理工作票,神东所属地面变电站属供电中心管理,井下变电所由所属矿井管理,其它地面变、配电所按现有责任划分管理。第七十八条 正常检修工作(一) 下列情况应属于
30、正常检修:1 需停电调整设备保护定值;2 需停电检修架空线路、电缆线路;3 需停电搬运、移动设备;4 需停电更换电缆、调整母线、调整刀闸;5 需停电调整变压器分接开关;6 需停电改变设备接线方法;7 需停电进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8 需停电进行设备大、中、小修。(二) 正常检修时,检修单位必需严格实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手续,经许可后方可工作,严禁无票工作。(三) 值班人员、调度人员必需严格把好许可关,不办理工作票任何检修申请值班员全部有权拒绝操作,果断杜绝无票操作。(四) 检修单位需检修设备或线路时,应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当用户管辖线路要求停电时,必需得到用户工作责任人书面
31、停电申请方可停电。(五) 办理工作票时应一式两份,并经供电中心(或变电所管理单位)认可工作票签发人签字后(工作票签发人每十二个月由本单位进行一次考评,合格后报供电中心),由检修单位工作责任人将工作票一式2份送停电变电站办理许可手续,一张工作票只能填写一项工作任务。(六) 变电运行人员收到工作票后应认真审核工作任务及安全方法是否符合现场设备情况,如有疑问可向工作票签发人问询,如正确应向调度申请,并依据工作票所列内容填写好操作票(如工作票填写不合格,值班人员可要求申请单位重新填写,直至合格后方可实施)。(七) 调度下令(无专职调度员单位,须经变电站责任人下令)后值班运行人员方可进行倒闸操作,停电后
32、经验明确无电压,做好安全方法,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责任人再次检验所做安全方法,证实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工作票一份保留在变电站内(无人职守站,工作票保留在变电站运行管理部门),一份由工作责任人收执,全部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工作。(八) 计划性检修,由检修单位将工作票在工作前一日送交变电站值班员,临时性检修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交变电站值班员。(九) 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还未完成,应由工作责任人到变电站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责任人向变电站值班责任人申请办理。(十) 工作结束后工作责任人要认真检验工作现场有没有遗留物,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并清点人数,工作责任人持工
33、作票到站内办理工作终止手续,经双方签字后工作票终止。已终止工作票双方各保留一份。(十一) 工作票终止后由值班人员向调度汇报,调度(无专职调度员单位,须向变、配电所责任人汇报)下令,恢复设备原运行方法(双回线路供电单位,可依据用户申请,由调度确定设备运行方法),值班员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内全部工作票结束,拆除了全部安全方法,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责任人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电话停送电。(十二) 含有有载调压能力变电站,因为电压高、低需调整时,用电单位可向供电中心调度申请,由调度统一指挥变电站进行电压调整。第七十九条 事故状态下抢修:(一) 下列情况应视为事故状态1 危胁人身安全
34、,如:直接触电、间接触电、电弧伤人等;2 危胁设备安全,如:设备着火、电缆着火、导线断线、严重设备缺点等。(二) 事故状态下,可不办理工作票,应根据事故处理规程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由事故发生单位停送电联络人向调度说明事故原因和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和调度应做好统计或电话录音。(三) 调度依据事故性质,下令变电站拉开事故开关,变电站值班人员应将调度命令记入运行统计内。(四) 事故设备如需检修,必需由调度下令,根据“安规”要求做好安全方法,检修单位应指定专员负责监护。(五) 发生人身触电、电缆着火、开关爆炸,在开关未自动跳闸时,事故单位可直接向变电站值班员说明情况,值班员依据用户反应情况,立即拉开事故开
35、关,并立即汇报调度及相关领导。(六) 系统内因运行方法改变,需紧急限电时,由调度依据实际情况,按紧急限电次序表下令。第八十条 工作票办理(一) 全部检修工作均必需办理“工作票”。“工作票”应使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统一格式工作票,其它自制格式工作票,一律视为废票,值班人员拒绝实施。(二) “工作票”应由供电中心(或变电所管理单位)认可检修单位工作责任人填写工作任务、工作班组员、工作班组及计划工作时间,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责任人填写安全方法,送交需停电变电站办理许可手续。(三) 各用户需停电检修,工作票签发可由停电检修单位经供电中心(或变电所管理单位)认可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送停电变电站办理许可
36、手续,或地面用户也可直接到供电中心办理工作票签发手续。(四)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安全责任工作票签发人:1 工作必需性;2 工作是否安全;3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方法是否正确完备;4 所派工作责任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宜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工作责任人: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2. 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3. 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4. 负责检验工作票所列安全方法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安全方法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5. 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6. 工作人员变动是否适宜。工作许可人:1. 负责审核工作票所列安全方法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 工作现场部署安
37、全方法是否完善;3. 负责检验停电设备有没有忽然来电危险;4. 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产生很小疑问,也必需向工作票签发人问询清楚,必需时应要求做具体补充。值班长(值班责任人)负责审查工作必需性和检修工期是否和同意期限相符和工作票所列安全方法是否正确完备。工作班组员要认真实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方法,相互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方法实施。第八十一条 其它(一) 地方供电企业,供电中心调度室和变电站,正常及事故情况下均采取电话联络方法,进行调度命令传达,调度室应有电话录音,变电站应做好调度命令统计。(二) 事故状态下,事故单位停送电联络人或事故单位调度和供电中心调度、变
38、电站联络均采取电话联络,双方应做好统计。(三) 各单位停送电联络人、工作责任人、工作票签发人应相对固定,并每十二个月报供电中心(或上一级变电所管理单位)立案,如有变动应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供电中心(或上一级变电所管理单位),不在立案内其它人员办理工作票,供电中心(或上一级变电所管理单位)调度员、变电站值班员全部有权拒绝办理。(四) 在紧急事故状态下也可由指定专业人员现场以口头命令方法下令,停用事故开关,下令人应对所下命令正确性负责。第八十二条 本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相抵触条款,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为准。第九章 煤矿井下供电管理第八十三条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取分列运行方法,一
39、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需带电备用,以确保供电连续性。第八十四条 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它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第八十五条 井下电力网短路电流不得超出其控制用断路器在井下使用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热稳定性。第八十六条 供电中心必需每十二个月测量一次矿井高压电网单相接地电容电流,并采取方法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出20A,该测试汇报必需同其它试验汇报一并,在单个二级单位春防试验完成30天内下发。第八十七条 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高压馈电线上,必需装设有选择性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井下变电所高压馈电线上,必需装设有选
40、择性动作于跳闸单相接地保护装置。对含有试验功效高压接地选线装置,每个月必需对高压保护装置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供电中心要对矿井各类型高压接地选线功效进行定时试验。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需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确保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路。天天必需对低压检漏装置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填写试验情况统计备查。第八十八条 变电所入口处必需悬挂“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字样警示牌。变电所内必需悬挂和实际相符供电系统图。变电所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变电所内必需在显著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警示牌。井下变电所应设专员值班。无人值班变电所必需关门加锁,并天天有值班人员巡回检验一次,同时
41、必需在变电所内装设瓦斯、温度和烟雾传感器,并能接入井下安全监测网将信息传到地面监控室。变电所内设备,必需编号(每个高、低压柜编号必需前后一致),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标志。第八十九条 变电所操作及检修人员必需熟悉电业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必需持证上岗。第九十条 计划性停电检修工作必需在工作前一天根据停送电联络票及“两票管理制度”办理工作票。第九十一条 矿井高压停送电方法可分为三种类型以下:第一类属于计划性停电工作,工作过程中将触及带电导体,或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可能触及带电导体工作,必需严格实施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必需在现场就地实施停电工作,严禁经过工控系统在调度室遥控停电后实施工作。第二类不在
42、带电导体上工作,不会触及带电导体,如拉移变列车和吊挂整理电缆等,能够不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由工作责任人向调度室申请,讲清楚工作内容和停电范围,值班调度员核实正确后统计并电话录音,经过上位机遥控操作,工作责任人必需在现场确定停送电。第三类事故抢修能够不办理工作票,但必需完成安全技术方法,严格实施停电、拉手车、验电和悬挂接地线等方法,在事故抢修结束后,补办完善全部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工作票和操作票必需保留在变电所内备查,保留期限为3个月,调度室内必需有调度指令统计和电话录音。第九十二条 在井下任何一个工作地点需要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之前,必需检验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第九
43、十三条 井下全部变电所高压开关柜继电保护整定由供电中心统一进行传动试验。各矿井最少每十二个月对井下供电网络进行一次保护整定计算,校验其可靠性和灵敏度。供电中心必需对统一进行保护整定后开关柜继电保护器进行铅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拆封调整整定值。各单位开关柜负荷如发生改变,必需立即提报供电中心,由供电中心进行计算或审核后再调整。各矿井区队机电技术人员认真计算并设计各配电系统,形成各配电点设备和电缆选型和保护整定计算说明书,报矿机电科审批后存档,作为区队机电技术资料保留。计算说明书中必需计算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电气设备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校验电缆热稳定性等资料。同时也必需计算各配电系统中最
44、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整定值可靠性。第九十四条 要求各单位必需以文件形式明确停送电工作责任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票签发人,并分别提报机电管理部和供电中心一份立案。第九十五条 井下关键水泵房、井下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必需装有电话,应能和矿调度室直接联络。第九十六条 变电所内消防设施符合规程要求:沙箱、灭火器材齐全完好,放置整齐,数量充足(2m3沙箱2个、干粉灭火器8KG 4具;斧、锹、钩等1套)。第九十七条 变电所内必需悬挂供电系统图、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两票”工作制度、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巡回检验制度、停送电管理制度、设备包机责任制度、电气设备试验制度、设备定时检修制度,有安全技术操
45、作规程;有些人值守井下变电所应悬挂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应有外来人员登记统计、巡回检验统计、领导干部上岗检验统计、设备检修统计、设备事故统计、接地电阻测试统计(一个季度做一次)、关键设备电缆绝缘电阻测试统计(六个月做一次)、漏电保护试验统计(高压每个月做一次试验、低压天天一次)、设备保护整定统计、调度指令统计、停送电统计,有些人值守变电所应有交接班统计和运行统计,应保留有停送电工作票和操作票。第九十八条 煤矿井下变电所实施停送电联络票及“两票”管理。(一) 停送电联络票。是矿井停送电部门和被影响部门协调确定书面依据。在停送电工作之前,由停送电单位填写,经被影响单位机电责任人签字确定,并和电
46、气工作票一同,报机电科及矿领导审批后实施。矿井有计划需要停送电作业时,责任区队必需提前一天写出停送电联络票,内容包含:申请部门、申请时间、停送电原因、停电范围、影响区域和区队等,报请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审批后,经影响区队同意、矿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进行停送电作业,即在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和“操作票”前必需办理“联络票”。(二) 电气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作业书面命令,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是安全方法实施书面依据。(三) 倒闸操作票是进行电气操作书面依据,在工作中由监护人发令,操作人依据命令,进行安全确定,逐项实施,确保操作无误。第九十九条 工作票大小为A3纸,操作票大小为A4纸
47、装订本,操作票编号在印刷时一次性印制,变电所应备有“已实施”、“作废”、“以下空白”、“接下页”、“合格”等五种操作专用章。第一百条 停送电工作责任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票签发人资质要求:(一) 由工作责任人做操作员(巡检员)监护人。(二)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主管机电领导或经同意机电科长、副科长担任。(三) 工作责任人(监护人):由主管机电领导同意机电队(或机运)队长、副队长、技术员、班长担任,并将名单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变电站(供电中心所属变电站)。(四) 工作班组员:由机电(机运)队其它组员担任并将名单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变电站(供电中心所属变电站)。(五) 工作许可人(巡查员):由主管机电领导同意机电队巡查员担任。(六) 矿调度员只能对高压开关进行有必需远方停、送电操作(即:开关由运行转热备用);在需要检修停、送电工作中对操作人员下达能否操作命令。以上人员名单均应以文件形式公布,报送机电管理部及供电中心。并每十二个月由本单位进行一次考评合格后方可续任。第一百一条 填用第一个工作票工作为:(一)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二) 高压室内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方法者。第一百二条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工作为:(一)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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