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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专题预案.doc

1、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二OO六年六月 目 录1. 总则51.1 编制目标51.2 编制依据51.3 适用范围51.4 工作标准6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72.1 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72.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112.3 其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122.4 应急联运机制123. 预防和预警机制143.1 预防和预警信息143. 2 预防预警行动153.3 预警支持系统214. 应急响应224.1 应急响应总体要求224.2 级应急响应224.3 级应急响应234.4 级应急响应244.5 级应急响应254.6 不一样灾难应急响应方法264.7

2、信息报送和处理294.8 指挥和调度294.9 抢险救灾294.10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304.11 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304.12 慰问及派遣工作组314.13 信息公布314.14 应急结束325 应急保障335.1 通信和信息保障335.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335.3 应急抢险队伍335.4 交通运输保障345.5 医疗卫生保障345.6 治安保障345.7 物资保障355.8 资金保障365.9 社会动员保障365.10 技术保障365.11 培训和演练376.1 善后处理386.2 社会救助386.3 防汛抢险物资补充386.4 水毁工程修复386.5 蓄滞洪区赔偿396.

3、6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397 附则407.1 奖励和责任追究407.2 预案解释部门407.3 预案实施时间408 附表(略)419 附图(略)421. 总则1.1 编制目标在水旱灾难形成前,经过严密组织和防范方法,最大努力避免灾难发生,当灾难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最大程度避免和降低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和社会全方面、协调、可连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国水法、中国防洪法、中国防汛条例、中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蓄滞洪区利用赔偿暂行措施、城市节省用水管理要求、取水许可证实施措

4、施、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措施、四川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难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性水旱灾难包含:江河洪水、洪涝灾难、山洪灾难(指由降雨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灾难)、干旱灾难、供水危机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坍毁、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难。1.4 工作标准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防汛抗旱并举,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方面抗旱转变,不停提升防汛抗旱现代化水平。1

5、.4.2 防汛抗旱工作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镇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施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标准。1.4.4 防汛抗旱工作根据流域或区域统一计划,坚持因地制宜,城镇统筹,突出关键,兼顾通常,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施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关键负担防汛抗洪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施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镇生活、生

6、产、生态用水需求。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行为,预防人对水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和自然友好相处。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四川省人民政府设置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流域设置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和流域内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相关单位可依据需要设置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2.1 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2.1.1 四川省人民政府设置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四川

7、省水利厅。2.1.2 省防指组织机构省防指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水利厅厅长任常务副指挥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水利厅分管副厅长、省军区领导、省建设厅领导任副指挥长。省防指组员单位由省军区、省委宣传部、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经委、武警四川省总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省信产厅、省安监局、省广电局、省救灾办、省防办、省气象局、省水文局、省农水局、省通信管理局、成全部铁路局、民航西南管理局等26个单位组成。2.1.3 省防指职责省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关键职责是拟制省防汛抗旱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

8、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预案和跨市(州)行政区划调水方案,立即掌握全省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方法,统一调控和调度全省水利、水电设施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理,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2.1.4 省防办职责省防办全称为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省防指常设机构。承接省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拟订全省相关防汛抗旱工作方针、政策并落实实施;组织制订省管及省代管江河防御洪水预案、洪水调度方案和关键地域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进、督促全省有防汛抗旱任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订和实施防御洪水预案和抗旱预案;督促指导相关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

9、行洪障碍物;负责特大防汛抗旱经费、物资计划、贮备、调配和管理;统一调控和调度全省水利、水电设施水量;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和管理;组织全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和管理等。2.1.5 省防指其它组员单位职责省军区:依据汛情需要,协调驻川部队,组织所属部队(含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输物资,稳定秩序及实施其它重大防洪任务。省委宣传部:把握全省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立即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省建设厅:负责城市防洪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检验城市排涝安全运行;指导编制城市山洪灾难防治计划工作;帮助省防办完成当年度分管行政区域防洪减

10、灾监督、检验工作。省发改委:协调安排关键防洪建设项目,主动争取将重大防洪工程建设纳入国家基建计划;安排大型山洪灾难治理;负责计划内防汛抢险物资安排。省经委:负责所管辖水电站运行安全及库区防汛安全;实施防汛指挥部门防洪调度命令;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电力供给;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能源等关键物资紧急调度和省药品贮备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灾情情况下药品器械紧急调度。武警四川省总队:依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输物资、稳定秩序及实施其它防洪任务。省民政厅:负责洪涝灾区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捐赠工作,负责救助款物发放和管理使用工作,组织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省财政厅:负责安排防汛

11、报汛及抢险经费;负责监督防汛经费及物资使用和管理。省公安厅: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遇有紧急汛情,帮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防汛物料、破坏防洪和水利工程设施犯罪分子,做好防汛治安保卫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提供相关地质灾难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难发展趋势进行估计,提出应急防治和救灾方法提议;组织实施必需应急治理工程,减缓解排除险情灾难。省交通厅:负责所辖水路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防洪安全;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和航行安全管理要求;优先组织运输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立即组织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省农业

12、厅:立即搜集、整理和反应全省农业旱、涝灾情信息;指导全省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防洪安全。省水利厅:归口管理全省防汛抗旱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全省防洪排涝和抗旱工程建设和管理,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负责组织江河洪水监测、预报和旱情监测、管理;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防汛指挥调度中心,代管省防办。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协调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省商务厅:加强对灾区关键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组织、供给。省信产厅: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防洪建设和维护,依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讯设施。省安监局:负责监督、指

13、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省广电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防汛宣传工作。省救灾办: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帮助防汛抢险;立即掌握灾情,制订抗灾救灾方法,协调安排救灾资金和物资;负责救灾信息对外公布。省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立即提供天气预报和降雨量等气象信息,组织实施抗旱人工增雨作业和水利蓄水人工增雨作业。省水文局:负责立即提供洪水预报、监测站点水雨情等信息。省农水局:负责指导全省已成水利工程防洪抢险;组织已成水利工程防洪抢险及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省通信管理局:协调组织电信运行企业保障通信设施防洪安全;优先传输防汛通讯信息,确保防洪抢险通讯信息通畅。依据汛情需要,协调组织电信运行企业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14、成全部铁路局:负责所辖工程及设施防洪安全;优先运输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民航西南管理局:负责所辖机场及设施防洪安全;优先运输防汛、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人员撤离立即提供所需飞机。2.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内各市(州),县(区、市)设置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和指挥当地域防汛抗旱工作。其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责任人等组成,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2.3 其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相关流域、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汛期成立对应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流域、本部门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汛

15、抗旱任务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依据需要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2.4 应急联运机制当省内发生洪涝、干旱灾难时,省防指将相关情况即时上报省政府、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长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同时通报省防指各组员单位,由省防指统一组织各组员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抗洪抢险。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图3. 预防和预警机制3.1 预防和预警信息3.1.1 气象水文信息省气象局、省水文局建立雨、水情监测点,根据气象预报标准和水文预报标准国家规范向省防指立即汇报。各级气象、水文部门应组织对重大灾难性天气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难做出评定,立即报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3

16、.1.2 工程信息1、堤防工程信息(1)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洞、泵站等工程设施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域市(州)防指应立即向省防指汇报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大江大河干流关键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3小时内报至省防指。(2)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攻击,和其它不可抗拒原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快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相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指正确汇报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和处理险情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法、

17、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深入抢险决议。2、水库工程信息(1)在水库水位超出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根据有管辖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同意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情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汇报。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省防指,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3小时内上报省防指。(2)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快速处理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汇报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和处理险情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法、除险情况,以深入采取对应方法

18、。(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3.1.3 洪涝、干旱灾情信息洪涝灾情信息关键包含:灾难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和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损失。干旱灾情信息关键包含:干旱发生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和对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影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掌握水、雨、汛情改变、辖区内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镇供水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洪涝、干旱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难

19、发生后3小时内将初步情况上报省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立即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正确信息。3. 2 预防预警行动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难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全省各级防汛抗旱组织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山洪易发关键区域监测网络及预警方法,加强专业防汛抗旱队伍建设。3、工程准备。进行水源工程建设、水毁工程修复、病险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汛期施工水利工程应急加固等工程建设,努力争取做到工程安全度汛。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级各类防汛抗旱预案,针对关键江河关键险工段,还要制订专门工程抢险方案。5、物

20、资准备。根据分级负责标准,贮备必需防汛抗旱物资,合理配置,以应急需。6、通信准备。充足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建设防汛抗旱专用网络系统,确保防汛抗旱信息通畅。7、防汛抗旱检验。实施分级检验制度,发觉微弱步骤,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8、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省防办负责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影响防洪安全项目进行监管。3.2.2 江河洪水预警1、警戒水位以下常年洪水预警。由各市(州)、县(区、市)防办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立即将关键天气消息传达相关部门完成预警。2、警戒水位至确保水位洪水预警。当洪水水位超出警戒水位尚在确保水位以下时,由省防办、洪水发生地市(州)、县(区)防汛办公室二十四小时监控,县(

21、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到岗,会商分析气象、水情趋势,向上级部门汇报,由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相关地域公布预警。3、超确保水位洪水预警。省防办立即向省防指领导汇报,二十四小时监控水、雨情改变,和水文、气象部门协商,进行汛情分析。发生地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部门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由省防指向相关地域公布预警。4、超标准洪水预警。洪水位超出防护对象设防标准洪水为超标准洪水。当出现超标准洪水时,省防办随时向省防指领导汇报,各级防办二十四小时监控水、雨情改变,和各级水文、气象部门协商,分析汛情、险情。省防指副指挥长、发生地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部门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由省防指向相关地

22、域公布预警。3.2.3 城市洪水预警1、城市外洪预警。城市外洪是指对城市防洪形成威胁江河洪水水情。各地城市建设及其它部门要服从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严格根据江河洪水预警标准实施。2、城市内涝预警。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和水利部门依据城市排涝设施情况和城市排涝能力,和计划区内城市周围山溪、渠塘洪水汇流等综合情况,会同气象部门制订城市内涝标准等级。由城建主管部门负责内涝预警预报,并立即向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3.2.4 突发性洪水预警突发性洪水指因为防洪工程失事形成洪水灾难,和因为降雨诱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山洪灾难。这类灾难特点是事前无显著征兆,或虽有征兆但爆发时间短,成灾迅猛,难以控制,危害后

23、果往往比较严重。1、水库洪水预警。由水库管理单位编制洪水调度方案,立即向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水库洪水情况,当水库洪水位达至危险(校核)水位时,由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公布预警。2、堤防护岸工程失事预警。当堤防工程发生坍毁、脱坡,危及堤防工程安全,可能造成工程失事时,由发生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相关地域发出预警,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3、山洪灾难预警。凡可能遭受山洪灾难威胁地方,应依据山洪灾难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方法。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亲密联络,相互配合,立即公布预报警报。凡有山洪灾难地方,应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难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

24、灾难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山洪灾难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山洪灾难区域内,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全部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觉危险征兆,立即向周围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方便立即组织抗灾救灾。3.2.5 干旱灾难预警1、农业干旱以农作物正常生长久间,连续无有效降雨日数确定。四川盆地干旱程度划分标准以下表示:表3.2.5_1四川盆地干旱期连续天数和旱期日平均降水量和干旱等级干旱类型出现时段轻度(IV级)干旱中度(III级)干旱严重(II级)干旱特大(I级)干旱旱期连续天数旱期日平均降水量(mm)旱期连续天数旱期日平均降水量(mm)

25、旱期连续天数旱期日平均降水量(mm)旱期连续天数旱期日平均降水量(mm)春旱3月4月30390.740490.750590.7600.7夏旱5月6月20291.530391.540491.5501.5伏旱7月8月20291.830391.840491.8501.8秋旱9月11月30390.640490.650590.6600.6冬干12月2月30390.240490.450590.4600.4川西北高原和川西南山地干旱程度划分标准如表3.2.5_2所表示。表3.2.5_2 川西北高原和川西南山地降水量距平百分率和干旱等级干旱类型出现时段降水量距平百分率(%)轻度(级)干旱中度(级)干旱严重(级

26、)干旱特大(级)干旱春旱3月-4月-10- -19-20- -39-40- -59-60夏旱5月-6月-10- -29-30- -49-50- -69-70伏旱7月-8月-10- -29-30- -49-50- -69-70秋旱9月-11月-10- -19-20- -39-40- -59-60冬干12月-2月-10- -29-30- -49-50- -69-702、城市干旱城市干旱划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三级。城市干旱评价关键指标为缺水率,参考指标有水库蓄水量(河道来水量)距平值和地下水埋深下降值。关键指标缺水率是不考虑城市干旱时期采取节水抗旱方法,进行不一样时段供需平衡所得缺水程度

27、。当城市供水水源为水库供水时,采取水库蓄水量距平值;当城市直接从河道取水时采取河道来水量距平值;当城市有地下水供水时可采取地下水埋深下降值。评定城市干旱等级指标不仅适适用于城市,也可在工矿区、生活区应用。具体等级指标以下表所表示。表3.2.5_3 河道来水量距平百分率和干旱等级市(州)季节轻度(级)干旱中度(级)干旱严重(级)干旱特大(级)干旱广元、绵阳冬干(12-2月)-10- -20-21- -35-36- -50-50春旱(3-4月)-10- -20-21- -40-41- -60-60夏旱(5-6月)-10- -20-21- -40-41- -60-60伏旱(7-8月)-10- -20

28、-21- -40-41- -60-60巴中、达州广安冬干(12-2月)-10- -20-21- -30-31- -40-40春旱(3-4月)-10- -20-21- -40-41- -60-60夏旱(5-6月)-10- -20-21- -40-41- -60-60伏旱(7-8月)-10- -20-21- -40-41- -60-60雅安、乐山眉山冬干(12-2月)-10- -20-21- -40-41- -60-60春旱(3-4月)-10- -20-21- -40-41- -60-60夏旱(5-6月)-10- -20-21- -40-41- -60-60伏旱(7-8月)-10- -20-21-

29、 -40-41- -60-60自贡、宜宾泸州冬干(12-2月)-10- -20-21- -40-41- -60-60春旱(3-4月)-10- -20-21- -40-41- -60-60夏旱(5-6月)-10- -20-21- -40-41- -60-60伏旱(7-8月)-10- -20-21- -40-41- -60-60市(州)季节轻度(级)干旱中度(级)干旱严重(级)干旱特大(级)干旱资阳、内江遂宁、南充冬干(12-2月)-10- -20-21- -40-41- -60-60春旱(3-4月)-10- -20-21- -40-41- -60-60夏旱(5-6月)-10- -20-21- -

30、40-41- -60-60伏旱(7-8月)-10- -20-21- -40-41- -60-60成全部、德阳冬干(12-2月)-5- -10-11- -20-21- -30-30春旱(3-4月)-5- -10-11- -20-21- -30-30夏旱(5-6月)-5- -10-11- -20-21- -30-30伏旱(7-8月)-5- -10-11- -20-21- -30-30攀枝花、凉山冬干(12-2月)-5- -10-11- -20-21- -30-30春旱(3-4月)-10- -20-21- -30-31- -40-40夏旱(5-6月)-10- -20-21- -35-36- -50-

31、50伏旱(7-8月)-10- -20-21- -30-31- -40-40阿坝、甘孜冬干(12-2月)-5- -10-11- -15-16- -20-20春旱(3-4月)-5- -10-11- -15-16- -20-20夏旱(5-6月)-5- -10-11- -20-21- -30-30伏旱(7-8月)-10- -20-21- -30-31- -40-40表3.2.5_4 城市缺水率和干旱等级干旱等级轻度(级)干旱中度(级)干旱严重(级)干旱缺水率(%)5101020203、干旱等级评定全省旱:某一类型干旱受旱县个数占该类型干旱常现区内县个数50%以上,即为全省旱。地域旱:某一类型干旱受旱面

32、积占该地域耕地面积50%以上,即为地域旱。单县旱:某一类型干旱受旱面积占一个县境内耕地面积50%以上,即为单县旱。这是以县为单位分析旱情等级指标。多个单县旱,能够组成地域旱或全省旱。局部旱:某一类型干旱受旱面积占一个县境内耕地面积50%以下,即为局部旱。3.3 预警支持系统3.3.1 洪水、干旱风险图(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当地域城市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难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洪水风险图由省防指组织制订。(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议技术

33、依据。3.3.2 防御江河洪水预案(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预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据改变情况,修订和完善防洪调度方案。(3)各类防御江河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要求逐层上报审批,凡经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含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相关地域应果断落实实施。3.3.3 抗旱预案(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相同级干旱灾难。(2)各类抗旱预案由当地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立案,凡经审批各类抗旱预案,各相关地域应落实实施。4. 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总体要求4

34、.1.1 按全省洪涝、干旱灾难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在汛期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依据出现洪涝、干旱灾难情况分级响应。4.1.2 省政府和省防指负责影响全省防汛抗旱安全重大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需时,视其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省防指各组员单位应根据指挥部统一布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汇报相关工作情况。4.1.3 洪涝、干旱灾难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减灾工作,并将情况上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4.1.4 发生跨

35、区域水旱灾难时,或突发事件影响邻近行政区域,区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汇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同时,应立即向受影响地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4.1.5 因水旱灾难而衍生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难,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相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理,预防灾难蔓延,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汇报。4.2 级应急响应4.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某个流域出现超标准特大洪水;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超确保水位大洪水;3、大江大河干流关键河段堤防发生决口;4、大型水库、关键中型水库垮坝失事;5、发生全省旱;4.2.2 级响应行动1、省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省防指组

36、员参与,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布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省政府、国家防总、长江防总。根据相关要求派出工作组对一线进行慰问和指导。省防指亲密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发展改变,水文、气象相关部门会商分析,做好汛情、旱情估计预报工作,防汛指挥机构做好关键工程调度,派出教授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定时在省电视台公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方法。财政厅为灾区立即提供资金帮助;省防办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民政厅立即救助受灾群众;卫生厅依据需要立即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帮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省防指其它组员单位根据职

37、责分工,作好相关工作。2、相关市(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开启级响应,依法宣告当地域进入紧急防汛期。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关键领导主持会商,动员布署防汛抗旱工作;根据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依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域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立即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责任人、组员单位责任人,应根据职责到分管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市(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立即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省防指。相关市(州)防汛抗旱指挥机组组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4.3 级应急响应4.3.1

38、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省内一个流域发生超确保水位大洪水;2、大江大河干流通常河段及关键支流堤防发生决口;3、数市(州)多县(区、市)发生严重洪涝灾难;4、通常中型水库、关键小(一)型水库垮坝;5、发生地域旱4.3.2 级响应行动1、省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指相关组员参与,作出对应工作布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省政府、国家防总、长江防总。省防指亲密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发展改变,水文、气象相关部门会商分析,做好汛情、旱情估计预报工作,派出教授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不定时在省电视台公布汛(旱)情通报,民政厅立即救助受灾群众;卫生厅依据需要立即派出医疗卫队,省防指其它组员单位根据职责分

39、工,作好相关工作。2、相关市(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依据情况依法宣告当地域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权力。同时,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根据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依据预案组织强化巡查,立即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责任人、组员单位责任人,应根据职责到分管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各市(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立即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省防指。相关市(州)防汛抗旱指挥机组组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4.4 级应急响应4.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数市(州)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2、一市(

40、州)发生超确保水位洪水;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4、中型、关键小(一)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非关键小(一)型水库、小(二)型水库发生垮坝;5、发生单县旱。4.4.2 级响应行动1、省防指责任人主持会商,作出对应工作布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省政府、国家防总、长江防总。省防指亲密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发展改变,派出教授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2、相关市(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根据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依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抗旱减灾,派出工作组、教授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各市(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立即上报当地人民

41、政府和省防指。市(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当地电视台公布汛(旱)情通报;当地民政部门立即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相关市(州)防汛抗旱指挥机组组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工作。4.5 级应急响应4.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数市(州)同时发生警戒水位以下洪水;2、一市(州)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4、小(一)型水库出现险情;5、发生局部旱。4.5.2 级响应行动1、省防办责任人主持会商,作出对应工作安排,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省政府、国家防总、长江防总。2、相关市(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

42、工作;根据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依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抗旱减灾,派出工作组、教授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各市(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立即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省防指。4.6 不一样灾难应急响应方法4.6.1 江河洪水响应1、警戒水位以下常年洪水响应。由市(州),县(区、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实施分级分部门负责。2、警戒水位至确保水位洪水响应。发生地县(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到岗,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亲密和水文、气象部门联络,分析目前汛情趋势,实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关键汛情信息。巡堤责任单位加强巡堤检验,防御关键是江河险工段,立即发觉险情隐患,消除隐患,

43、确保堤防安全。同时,立即反馈信息,抢险队伍随时做好抢险准备。3、超确保洪水响应。发生地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上岗到位,立即掌握汛情,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实时汇报。堤防责任单位二十四小时巡堤,做好关键险工段防汛物资调运和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一旦出险立即投入抗洪抢险。派专员亲密观察水势改变,通知沿江镇(乡)组织好低洼地带、河心洲坝、低矮岸边群众转移和救生准备,关键堤防抢险队伍上堤防守。4、超标准洪水响应。省防汛指挥部领导上岗到位,发生地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上岗到位。省防指随时掌握汛情,向省政府、国家防总、长江防总实时汇报。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投入抗洪抢险,派专员亲密观察水势改变,可能淹没区

44、内立即组织群众转移并做好救生工作。4.6.2 城市洪水。1、城市外洪响应。严格根据江河洪水响应程序实施。同时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适时关闭排水闸门及涵洞,预防洪水倒灌淹没城区。2、城市内涝响应。区域内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及各组员上岗到位,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城建部门通知城区排涝(污)站开启,由县(区、市)防办通知街道办事处,再由街道办事处通知易涝地域各单位、居民做好防涝准备,转移人员物资。公安部门负责城市交通指挥和疏导,电力部门确保安全供电,电信部门确保关键通信通畅,消防部门组成机动排涝队伍,必需时请武警、驻川部队支援。4.6.3 突发性洪水1、水库洪水响应。水库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水库防汛

45、应急指挥机构责任人应立即召集各部门责任人参与紧急会议,依据工程险情确定是否开启水库防汛应急预案,一旦确定开启,由指挥长签发应急预案指令,召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水库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下达防汛抢险具体程序和相关注意事项要求,各组员单位协作实施。必需时通知下游相关地方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和工程所在地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2、堤防工程失事响应。组织淹没区人员转移,采取工程方法处理失事堤段,调动抢险物资、人员,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关键城镇、工矿区、关键交通干线、军事设施安全。4.6.4 干旱灾难市(州)、县(区、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依据当地域实际情况,按全省、地域、单县、局部4个干旱等级,制订对应应急抗旱方法,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1、全省旱(1)省防指随时掌握旱灾情况及发展趋势,分析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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