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项工程施工协议书
签订协议双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绿景苑 楼塑钢窗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实行工料大包。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充足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2、
三、工程承包范围:塑钢窗制作、运送、安装、调试、保修。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协议价款: 元/平方米。
六、开竣工日期:
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七、付款方式:
采用按工程进度付款的方法。不支付任何预付款和备料款,窗户工程所有安装完毕,经甲方、主管部门及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工程款的80%;分户验收合格后付给工程款的15%;余留5%的保修金,若无任何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八、材料采购及质量规定:
1、乙方
3、所采购材料必须是甲方指定的中德塑钢,所有辅材(件),必须符合质量规定,同时报送材料检查报告、合格证、材料样品,待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制作。否则,因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窗心为中空玻璃制作,玻璃厚度符合设计规定,密封度达成100%,且窗框、玻璃无任何污染。
3、制作安装根据图纸设计为准,按国家规范、规定及技术交底施工,如有变动须甲方批准后,方可变动。滑轮安装为双滑轮,钢衬按设计规定制作。
4、安装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工程质量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预留5%)保修期以工程验收签字之日起,保修期满一年付清所有款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若擅自违约导致半途停工,甲方有权解
4、除该协议,拒付所欠乙方工程款,并有权规定乙方补偿因违约而导致甲方的损失。
2、若乙方的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规定,乙方必须进行返工。如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不能返工或返工达不到规定,甲方可自行委托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若不能按协议期限竣工,因乙方管理若其他因素导致工期迟延,每逾期一日,应补偿甲方违约金1000.00元。
4、保修期内不按甲方指令完毕作业,扣除质量保证金。
5、“三性”检测实验费由乙方负责。
6、后附加工清单。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达成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议执行完毕,自行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建设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