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防工程施工协议订立协议双方: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和谐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协议概要由甲方总承包的大剧院项目,通过双方协商现由乙方承担本项目的视频监控系统施工,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营的技术服务。第二条 设备规定及设备清单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协议指定的产品。设备清单(详见工程预算书)该预算书由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并予以确认。第三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本协议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 元整,大写:人民币整。工程款支付
2、方式为:1、本协议签定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 作为预付款,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2、本协议附件一所载明的设备到位并经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3、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 日内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剩余工程款总额的 %做质保金,保修期一年届满后 日内支付给乙方。上述工程款涉及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送、安装、调试和一年期的设备保修、维护费用,但不涉及经甲方批准所增长的预算外工料费用。经甲方批准所增长的预算外工料费用,双方应在工程竣工后
3、另行一次性结清。第四条 工程设备的验收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2、乙方依协议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受并妥善保管所有货品。第五条 工程安装、调试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 %后,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条件具有后,甲方告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告知后 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 日内调试完毕。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规定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成标准。第六条 技术支持及服务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
4、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行,并保证进度。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4、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第七条 验收和移交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各指派2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 %后 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使用。第八条 设备保修1、出现简朴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征询。2、电话征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3、系统开通后壹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
5、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第九条 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半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补偿乙方因此导致的损失。 (2)、半途解除协议,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 %。(3)、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当补偿乙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规定解除协议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4)、超过协议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六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甲方拒绝接受设备和部件,应当补偿乙方
6、因此导致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补偿乙方因此导致的损失。2、乙方的违约责任(1)、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技术规定。(2)、未按协议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3)、未按协议规定的质量技术规定交付工程。(4)、未提供设备保修服务 第十条 责任的免去1、因不对的的保管、安装、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均应由本方承担责任。2、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去对方责任。但应当采用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第十三条 纠纷的解决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开户行: 开户行:帐 号: 帐 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