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建筑装修工程有限责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增进企业经营业务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企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计和出纳职责 1、 会计职责: (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总企业财务管理措施规定,依法组织会计平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晰。按期报帐,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上报总企业。 (2) 搜集、整顿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3) 紧密联络工程计量部,精确核算联合施工单位应分摊各项税费、应拔工程
2、款、以及各施工队计价工作。 (4)与设备部、材料部保持紧密联络,协助设备部和材料部搞好机料管理,严把成本控制关。 (5)按照经济稽核原则,定期检查资金使用状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提议。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完毕经理部领导交给其他任务。 2、出纳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并在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多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档案。 (4)积极配
3、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5)配合会计做好多种帐务处理。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完毕经理部领导交给其他任务 第二条、 财务部门职责与权利 1、财务部门职责:依法组织与实行经理部平常会计核算,搜集、整顿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2、财务部门权利:审核多种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状况严重上报项目经理。 第三条、财务平常工作措施 1、企业财务部采用印鉴分管制度,出纳一枚,会计一枚,其中一人外出时,交由总经理监管。
4、 2、财务人员审核多种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状况严重上报总经理。 3、大额购置材料、办公用品等,须填写《申购单》,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购置。 4、报账发票需用发票粘贴薄,由财务会计审核后,总经理签字报销。 5、外出办事交通费,视详细状况由会计主管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6、费用报销程序是:报销人搜集原始单据→会计初步审核同意→总经理签字同意→会计制凭证→出纳付款或会计制凭证冲帐。 7、不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程序,一律不予以报销。 8、报销金额,不能有任何涂改,涂改后报销凭证,不能报销。 第
5、四条 备用金及借款程序管理 1、采购人员、项目经理、对外联络业务人员等可借支备用金;每人借支合计总额详细规定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1万元,总工5000元,办公室主任1000元,部门负责人1000--3000元,其他人员视详细状况而定。 2、备用金借支程序:借款人申请→会计审核签订意见→总经理签字同意→会计出凭证→出纳付款。 3、民工个人,不能直接向财务部借支,必须通过所属施工工区负责人向财务借支。 4、借款人必须在每年年终、或离职、工程竣工前报销冲帐,对借款人未及时偿还借支,财务部门有权扣工资偿还。 5、超过借支总额合计金额,不能再次借支。 6
6、备用金使用过程中,1000元以内经济活动可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负责,1000元以上必须由总经理同意,否则不予以报帐。 上述有关规定,若碰到特殊状况,可视详细状况,总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灵活变通处理。 第五条 支票领用管理 1、支票由出纳管理,出纳开具支票,应由会计审核。 2、项目负责人有需要领用支票 需经总经理特批方可跟出纳领用。 3、支票领用人对所领用支票大小写金额、收款人名称等所有内容也许发生差错负全责。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 1、业务招待费仅限于招待与本项目有关单位及个人。 2、因办理经理部有关业务事项,发生误餐费,可以报销。
7、 3、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必须获得正式发票,并在发票后注明时间、经办人及证明人。 4、业务招待费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报销,但发生业务招待费前应告知总经理。其他人员一般状况不得报销业务招待费,若特殊状况需由部门负责向总经理反应审批后方可发生,报销程序按财务平常工作措施执行。 5、业务招待过程中发生无票支出,由总经理同意后,财务统一办理。 6、项目部各部门业务招待费,应本着节省原则合理开支。 第七条 差旅费报销 1、由于需出公差,项目部重要人员和负责人,由总经理根据事由缓急,可自行安排乘坐飞机、火车或汽车,票务费用,按实报销;其他人员按火车(硬卧)原则报销
8、紧急状况下,总经理特批者除外。 未经同意飞机票,只能按照火车(硬卧)票报销,差价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2、住宿费原则,按总经理规定。 3、差旅费报销只能包括车船费和住宿费,出差期间发生其他费用,要单独报销。 4、所有出公差者,均需填差旅费报销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第八条、工程款项管理 1、 企业工程项目在签订施工协议步必须注明工程款项汇入企业银行账户名称。 2、所有项目工程款项必须汇入企业指定银行账户,企业直管项目根据工程状况按计划安排支付。各项目部应及时提供材料发票,假如在企业划拨工程款时不能及时提供材料发票,应由项目经理写借条,借条交给企业财务处
9、原件留委会计处,届时用材料发票兑换借条。假如到工程竣工尚有发票未提供,企业按5%比例收取税费。 3、项目从建设单位收取所有款项(包括借款、甲方供料),一律作为工程款收入, 4、项目资金必须保证用于项目生产经营,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挂靠项目应及时交纳税金及企业管理费。 第九条 计价单开具 1、项目部发生有关工程成本费用支出,收款单位(或个人)凭部门开具《工程计价领款书》到财务部结帐。 2、《工程计价领款书》由计价者根据工程部门有关业务原始单据,核算计算后开出。财务部审核只对金额对与否负责,不对原始单据对性负责。 3、《工程计价领款书》由有关部门
10、签字以明确责任后。交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作为记帐凭据。 4、《工程计价领款书》应每月开一次,手续完善后交财务列帐,做好每月成本核算工作。 5、《工程计价领款书》采用企业统一印制。 第十条 工资核算 一、一般程序 1、 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 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及提成或绩效工资,由企业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 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 每月5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企业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对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状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11、 5、 按照劳动协议约定及企业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记录状况及企业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企业有关制度、规定; 6 工资单经财务主管、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二、 保密原则 工资酬劳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企业薪酬构造;任何员工不容许以任何方式问询、议论他人薪资酬劳,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薪资酬劳。凡违反者企业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 为适应剧烈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
12、总体效益相结合,详细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确定。其中:业务人员收入水平与其本人业务完毕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利润指标完毕状况有关联;根据不一样利润中心实际状况,条件具有部门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 职能部门人员收入水平与企业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核实际状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状况确定本部员工工资等级。 四、薪酬构造 1、 薪酬构造种类 1) 年薪制 2) 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 3) 基本工资加提成制; 2、 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
13、资、饭补、交通补助等构成。 3、 对应于不一样级别人员企业规定不一样金额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有关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步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对应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状况予以调整。 4、 实行以上薪酬构造人员,除了由企业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予以加班费外,均不此外享有加班费。 5、 每位员工只能享有一种薪酬构造,不容许既享有奖金基数又享有提成。 6、加班费计算措施: (1)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x300%)÷21.
14、75天x加班天数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 效益工资评估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工能力、工作体现、工作态度来评估,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评估。 8、 各部门职工多种补助遵照国家劳动法和总企业管理措施执行。 第十一条 材料款核算 1、 钢材、水泥、砂石料、重要装修材料等建材,购进时,材料部应向财务部提供规定《材料结算表》,并附过磅磅单,经材料部负责人签字,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2、 其他零星材料采购,由项目部与固定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定点采购,分月结算。零星材料,必须附有详细清单和单价,由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核。 以上包括五金
15、材料、电器材料、漆料、等。 3、 每月25日为材料结帐日,同步材料部向财务部上报《材料使用汇总表》,并附材料领用详细清单。上述单据,最终经材料部主管签字生效,财务部以此为根据,进行项目成本核算,结算各项工程材料实际成本 4、每月材料部必需与财务部进行帐帐查对,做到帐帐相合,帐实相合。对于产生差异,材料部填报《材料盘点表》,阐明状况,并报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实行 1、本财务管理措施为试行措施,其未尽事项,由财务部制定有关条款《实行细则》予以补充。 2、本财务管理措施上报企业总经办审核、立案。 3、本财务管理措施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生效,自 年 月 日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