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投资协议书一、共同投资人资料甲方:_身份证号: 乙方:_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己方: 身份证号: 庚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戊、己、庚七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和谐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七方共同出资筹划 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元,其中:甲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乙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丙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丁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戊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 ;己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
2、 ;庚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项目承担责任。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衍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四、事务执行1.共同投资人委托 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平常事务,涉及但不限于:(1)在 项目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 项目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 项目成立后,行使其作为 项目股东的
3、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利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平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方报告共同投资的项目运营状况、财务状况、人员状况等。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假如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小数服从多数)。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批准:(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项目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五、投资的转让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
4、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所有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批准;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所有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告知其他共同出资人;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六、其他权利和义务1. 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 项目登记之日起 99999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 项目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 项目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 方每周必须出具一次共同投资人的财务状况、 项目货品盘点单、固定财
5、产清点单、人员劳务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 方在解决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 方全权解决。 七、运营责任为保证项目高效运营, 方有权对项目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组建正规化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并委任 方为项目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 方工作。八、保密协定 1.所有共同投资人不得无端泄露任何项目有关的财务状况、人员状况、创意策划、技术问题、商业机密、运营状况等,泄露者视为违反本条例,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并补偿其他共同投资人所有经济损失。 2.若有投资人进行撤资、股权转让等行为退出项目,同样不得泄露任何项目有关的财务状况、人员状况
6、、创意策划、技术问题、商业机密、运营状况等,泄露者视为违反本条例,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并补偿其他共同投资人所有经济损失。 3.泄露与否或泄露限度以其他共同投资人共同鉴定为主,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双方意愿的情况下可以先进行协调,如协调不成可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并补偿其他共同投资人所有经济损失。九、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丙方(签字):_丁方(签字):_戊方(签字):_ 己方(签字):_庚方(签字):_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丙方(盖章):_丁方(盖章):_戊方(盖章):_ 己方(盖章):_庚方(盖章):_协议签订日期:_年_月_日协议有效日期:_年_月_日 至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