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绩效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一、为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二、绩效考核以工作业绩、经营效益考核为主,人事考核为辅。实行半年考核与全年考核相结合,自评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法。三、考核对象主要包括:总公司领导(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岗位职工和事业部总经理。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工资、奖金挂钩。四、总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的考核与事业部的经营业绩挂钩,其绩效工资和奖金,以事业部发放数额为基数,按比例系数核算发放。五、考核期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于翌年1月份组织
2、实施。六、对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由总经理牵头,综合办公室组织,其他部门参加。七、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人员的考核,由公司主管领导牵头,综合办公室组织,其他部门参加。八、对各事业部及事业部总经理的考核,由各区域主管领导牵头,企业发展部组织,其他部门参加。第二章 事业部的考核一、考核依据对事业部的考核,以事业部为考核主体,事业部总经理为主要考核对象,并以总公司与各事业部签定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为主要考核依据。目标责任书内容发生变更的,以重新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或书面变更文件为准。二、考核实施(一)考核时先由事业部总经理述职,并汇报事业部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考核组以百分制评分方式,对事业部经营管
3、理各项指标逐项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奖金的依据。(二)事业部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一次性书面申请复议,逾期视为认同考核结果。(三)事业部提出复议的,由总公司企业发展部组织,会同其他部门于5日内提出复议意见,报经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作出结论。三、考核内容(一)强制目标:利润总额、回笼资金。(二)经营目标:完成产值总额、拓展项目工程造价。(三)工程管理指标:质量指标、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指标;“零死亡”安全生产管理指标;环境保护指标;当年已竣工的工程合同工期目标完成率;在建工程工期节点目标完成率。(四)社会影响指标: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有无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有无重大经济流失
4、或损失;有无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五)其他管理指标:事业部自身引进一级建造师和高级工程师数量;事业部及所辖承包分公司的技术人员数量;人事管理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及缴纳社保情况;印章使用管理情况以及保利建设通讯投稿等11项指标。(六)单独考核指标:以各事业部签定的目标责任书中约定的为准。四、奖惩(一)事业部完成或超额完成强制目标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可以普调一级工资,并按以下公式核发奖金:事业部奖金= 奖励基数 X 得分% + 超额利润部分 X 30%(奖励基数为事业部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利润总额的5%) (二)事业部未同时完成强制指标的,不能普调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不予核发。(三)事业部完成单
5、独考核指标的奖励,以各事业部签定的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奖励为准并另行核发。(四)事业部总经理的奖惩1、事业部总经理的薪酬包括:(1)基本工资(工资总额的70%),每月全额发放;(2)绩效工资(工资总额的30%),于年底考核后核发;(3)奖金,于年底考核后在事业部奖金总额内核发。事业部总经理的奖金按以下公式计算:事业部总经理奖金= 事业部奖金总额 X 15% + 超额利润 X 9%2、事业部当年未同时完成强制指标,事业部总经理的绩效工资和奖金不予核发,并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降职留用或另行分配工作,直至解聘。3、事业部其他人员的考核及奖惩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章 总公司人员的考核一、总公司人
6、员的薪酬构成总公司人员的薪酬包括:(一)基本工资:为工资总额的70-80%,每月全额发放;(二)绩效工资:为工资总额的20-30%,根据公司年度利润完成情况和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各占50%比例),按个人岗位工资等级,于年底考核后核发;(三)奖金,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按内部薪酬管理规定的岗位工资档级,以各事业部总经理核发奖金的加权平均数为基数,乘以奖金核发系数计算发放(附奖金核发系数表)。二、经营班子成员的考核与奖惩(一)董事长、总经理的考核,按照保利南方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任务指标和保利南方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并按本章第一条第三款计算核发。(二)副总经理、三总师、
7、总经理助理的考核,以履行工作职责,协助总经理完成公司经营任务,督导事业部落实经营指标情况为考核内容。(三)经营班子成员中的区域主管领导,其个人奖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与所管辖的事业部经营业绩挂钩,即为所辖事业部总经理奖金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方法:个人奖金=所管辖事业部总经理核发奖金总额所管辖事业部个数)。另一部分以岗位工作职责和配合总经理完成工作任务为考核依据,并按本章第一条第三款计算应发奖金后乘以30%。1、所管辖事业部均未完成强制指标,绩效工资和奖金不予发放。2、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未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积极履行职责、配合总经理完成工作任务,对交办的工作推拖不办或办事不力,对事业部督导不力,
8、影响事业部经营业绩的,或滥用职权以及有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给公司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扣发个人绩效工资和奖金,并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降职留用、予以解聘直至追究处分。3、所管辖事业部年度考核均在90分以上、经营业绩突出、个人作出重要贡献的,报经总经理批准可增发10-30%的奖金。(四)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中的业务领导的奖金,其个人奖金的50%与各事业部经营业绩挂钩,另50%的奖金按本章第一条第三款执行。1、各事业部均未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强制指标,绩效工资和奖金不予发放。2、不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未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积极配合总经理工作,对分管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不力,对工作或公司声誉造
9、成较大影响的,个人绩效工资和奖金不予发放。并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降职留用、予以解聘直至追究处分。3、认真履行职责,责任心强、以身作则、工作扎实,成绩比较突出的,报经总经理批准可增发10-30%的奖金。三、部门负责人的考核与奖惩(一)各部门正、副职的考核,以部门工作职责、部门完成工作的质量、效率,监管、保障事业部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为考核内容,其个人奖金按本章第一条第三款执行。1、各事业部均未完成强制指标,对事业部有关工作指导、监督、保障不力,影响事业部正常经营的,绩效工资和奖金不予发放。2、本人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以身作则、模范带头,群众反映不好的;或本部门主要工作出现较
10、大失误以及本部门职工工作消极,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扣发个人绩效工资和奖金。并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降职留用、予以解聘直至追究处分。3、本部门各项工作完成较好,对事业部经营工作指导、协调、保障得力,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的,报经总经理批准可增发10-30%的奖金。四、岗位职工的考核与奖惩(一)岗位职工的考核,以岗位工作职责,个人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为考核内容,其个人奖金按本章第一条第三款执行。(二)岗位职工各项考核标准(见下表),单项工作考核分为达标、不达标。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单项考核累计达标率90%以上)、合格(单项考核累计达标率80-89%)、基本合格(单项考核累计达标率70-79%)和不合格(单项考核累计达标率69%以下)。(三)依据岗位职工综合考核结果按以下方法核发绩效工资和奖金。1、综合考核结果为优良的,绩效工资和奖金全额发放,全年个人工作表现突出的,经部门评选、公司批准,可增发10-30%的奖金。2、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绩效工资和奖金全额发放。3、综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扣发10-30%的奖金。4、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绩效工资和奖金不予发放。5、公司领导兼任部门岗位或一人兼任两个(含)以上岗位工作的,一并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考核,绩效工资和奖金不累积计算。6、各部门岗位职工考核标准如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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