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发起人协议书甲方: 乙方: 20*年*月3 / 3发起人协议书(现有企业改制) 为将企业改制为 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等 名发起人( 名法人、 名自然人)经充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B、C、D等 人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 设发起人办公室,由 指定代表任办公室主任。四、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主营: ;兼营: 。 五、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 元,股份总数为 股,每股面值 元。 六、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 A企业所有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 元,折合 股,所有为国家股,占总部股份 ;发起人认
2、购 股,股份总数 ;发起人C认购 股,股份总数 ;发起人D认购 股,股份总数 ; 七、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共认购(含折股) 股,点总股份 % A企业所有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 元,折合 股,所有为国家股,点股份总数%; 法人(含发起人法人)认购 股,占总股数 ; 社会个人(含发起人个人)认购 股,占总股数 ;职工认购 股,占总股数 。 八、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 元,由垫付。 九、同意发起人(B、C)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设备(工业所有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 元,折合股份 股。 十、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对届期无人认购的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A
3、例外); 2 对届期未支付之股款负连带支付责任(A例外);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格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A例外); 4 公司不设立时,设立费用由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公司不设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公司不设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 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资产受损害时,负连带赔偿责任( 例外)。 十一、发起人 负责所有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协助配合(A负责 事务、B负责 事务)。十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 酌情解决(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十三、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关于的所有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十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本协议一式 份,发起人各执 份, 份具备同等效力。 发起人签名盖章:A(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C(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D(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年_月_日于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