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178.54KB ,
资源ID:2912627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91262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1].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1].doc

1、协议编号: 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甲方: 乙方: 2*年*月5 / 5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XX地税委()号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做好代征税款工作,经各方协商于年月日签订如下委托代征税款协议: 一、委托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等关于规定,委托受托单位代征税款,并核发委托代征税款证书。 二、本协议规定,由受托单位代征以下税款: 1、代征税种:车船税。 2、代征范围:在*各*、(区)登记的应税船舶。 3、计税依据:委托代征税费用目审定表(见附件)。 、代征期

2、限为 年月 日至 年月日。 三、受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1、受托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关于委托代征税款的规定,依照本协议规定的税种、范围、计税依据、期限代征税款。受托单位按解缴税款的%收取代征手续费。 2、受托单位应当于每月终了后的15日内向委托单位如实报告代征税款情形,并解缴已代征的税款。 3、受托单位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纳税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委托单位,并在有关台账做好记录备查,由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处理。受托单位不得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4、受托单位应当依照税务机关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关于凭证,并按委托单位管理要

3、求将代征税款、票据使用情形及时登载代征代扣台账备查。 、受托单位应当在代征税款时,向纳税人开具委托单位提供的完税凭证。 6、受托单位应当协助配合委托单位组织开展税款代征情形的核查工作。 四、委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关于委托代征税款的规定。委托单位应当对受托单位的代征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并于每半年度终了后2日内按解缴税款的5%依法向其支付代征手续费。 2、委托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向受托单位提供委托代征税款所需要的税收票证。3、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者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者部分失效时,委托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受托单位并要求终止或者修改协议。 4、委托单

4、位负责组织对受托单位税款代征情形的核查。 五、违约责任 1、受托单位依照本协议的委托权限代征税款,由此造成或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2、委托单位违反本协议,受托单位有权依照本协议或者关于法律规定要求委托单位履行义务,有权依法提起税务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3、受托单位违反本协议,委托单位有权依照本协议或者关于法律规定要求受托单位履行义务,并可以依据有关实际情形选择单方面终止协议。造成税款损失的,受托单位应当全额赔偿;造成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委托单位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4、受托单位不缴或者少缴代征税款的,由委托单位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延迟履行金,并责成受托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

5、责任。六、出现下列情形,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执行协议: 1、受托单位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纳税等群体事件,受托单位已经报告委托单位的,受托单位可以暂且中止执行协议。2、各方商定可以中止执行协议的其他情形 协议中止期满后,或者中止事件消失,由甲乙各方协商继续履行协议事宜。七、出现下列情形,协议终止: 1、协议期满。 2、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终止协议的。 3、受托单位依法撤销主体资格资质的。 4、委托单位依法撤销主体资格/资质的。 、受托单位有弄虚作假、故意不履行义务、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出现其他严重违反协议的行为。 6、各方商定的其他终止协议的情形 终止协议时,

6、受托单位应当向委托单位结清代征税款、缴销票证并办理终止委托代征税款手续。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确定。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具备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执一份,受托单位执一份,各方主管部门各一份。委托单位:(公章) 受托单位: (公章)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单位负责人:(签字)附件委托代征税费用目审定表代征税种代征范围代征税目计税标准税率车船税在*、*(区)登记的本地区应税未税的船舶机动船舶净吨位不超过200吨每吨3元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吨的每吨元净吨位超过吨但不超过0000吨的每吨5元净吨位超过100吨每吨6元非机动驳船、拖船净吨位不超过200吨每吨1.5元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吨的每吨2元净吨位超过*吨但不超过1000吨的每吨.5元净吨位超过10000吨每吨3元游艇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每米600元艇身长度超过1米但不超过1米的每米90元艇身长度超过8米但不超过0米的每米30元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元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