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厦门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私(侨)房(含非住所)甲方: 乙方: 0*年*月5 / 5厦门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私(侨)房(含非住所)私(侨)房(含非住所)()00 号拆迁人: (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代理(房屋代管)人: 依据有关厦府 地 号建设用地批文,拆许字()第 号,厦国土房拆通 号拆迁通告,乙方在 路 号 梯的房屋(所有权证号 ),因 项目建设需要,应予拆除。甲、乙各方依照国务院城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厦门*城*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及关于规定、计价标准进行协商,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拆除乙方房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所有权面积
2、 平方米(含住所面积 平方米,非住所面积 平方米),无所有权面积 平方米,空地面积 平方米。住所房屋实行 的补偿方式。按规定经评估,标准房*场价 元/平方米,上季度区域住所商品房(不含别墅)平均售价 元平方米,则区位房屋补偿价 元平方米,补贴金额 元/平方米,区位土地使用权补偿价 元/平方米。 1、货币补偿的所有权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为 元平方米,按所有权建筑面积(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补贴金额)红线内空地面积区位土地使用权补偿价,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 )。乙方要求单体评估,经 评估,评估单价 元/平方米,计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 )。非住所建筑面积为
3、 平方米,经委托 评估所评估,评估单价为元/平方米,评估总价为 元。共计人民币:(¥ )。2、实行所有权调换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区位房屋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或经评估),单价为 元/平方米,计人民币: (¥ ); 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安置户型为跃层 套、三房二厅 套,三房一厅套,二房二厅 套,二房一厅 套,一房一厅套,安置房地点、幢号、楼层: ,经评估安置房单价元/平方米(含楼层调节价 元),安置房评估价人民币: (¥ )。 因安置房地点距被拆迁用地红线五公里以外,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低于安置房评估单价(不含层次调节价)的,同等面积部分不结算差价。 所有权调换后,方按规定应
4、补 方差价款人民币: (¥ ); 3、因乙方房屋为归侨、侨眷建国后用侨汇购、建的私有房屋,甲方应付给乙方原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重置价 元/平方米的15给予补偿。计人民币: (¥ )。 上述条款合计, 方应付给 方共计人民币: (¥ )。二、 甲方补偿乙方所有补偿、补助费共计人民币: (¥ )。 1、搬迁补助费:住所所有权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7元/平方米 次计人民币: (¥ );非住所所有权面积 平方米,按20元/平方米计人民币: (¥ );2、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费经评估为人民币: (¥ ); 、有线电视、电话、电信宽带等所有补助费计人民币: (¥); 4、依据有关经营者在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登
5、记的职工人,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元/人、月,给予经营者和职工六个月补偿,计人民币: (¥ ); 5、依据有关经营者上年度月平均税后利润 元,一次性给予经营者六个月经济补偿,计人民币: (¥ )。 三、 综上所述, 方应付给 方人民币: (¥)。(详见补偿安置费用表) 四、 乙方应于年 月 日前搬迁完毕,并将原房屋及附属物完整地交给甲方拆除。甲方按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给予乙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区位房屋补偿价的1%即:元平方米,计人民币: (¥ )作为搬迁奖励;乙方逾期不搬迁的,取消奖励,甲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 因安置房原因需过渡,乙方选择自行过渡方
6、式,过渡期限按乙方搬迁完毕之日起至 年 月止,甲方应按规定第95条规定预付给乙方 月过渡安置费,计人民币: (¥ );乙方选择周转房过渡方式,周转房办公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六、 实行所有权调换的,办理土地房屋权证所需税费由拆迁人支付。 七、 付款方式:本协议第三条费用于乙方搬迁完毕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的,甲方应按总款项每天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八、 补充条款: 九、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关于的任何争议(含甲方按厦门*城*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应承担的安置房所有权办理义务),各方协商不成的,按以下 项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协议壹式柒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国土房产局壹份、拆迁实施单位贰份。十一、 本协议自甲、乙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乙方代理(房屋代管)人(签章):二 年 月 日 注:受甲方委托的实施拆迁单位:(签章): 代表: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