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资金运作和收益分配的协议甲方: 乙方: 2*年*月3 / 3资金运作和收益分配的协议 甲方:_ 乙方:_为了能够保值、增值,增强担保业务的抗风险能力,经甲、乙各方友好协商,决定将甲方所有的资金_元人民币委托乙方进行国债等低风险的证券业务运作。现将详细内容规定如下: 一、 运作方式: 甲方单独开立股东帐卡和资金帐户,委托乙方进行运作,或甲方直接将上述资金划入乙方指定帐户,委托乙方进行运作。 二、 收益分配: 首先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同期(一年)定时存款利息。 对于资金运作收益,甲方和乙方按30和7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 结算时间和方式:资金运作收益以日历年度半年结算一次,经甲、乙各方
2、核对无误后,按本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由乙方划入甲方指定帐户,或并入资金总额进行运作。 四、 监督管理: 乙方保证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努力维护甲方权益,按季向甲方通报资金运作收益情形,依据有关交易清单进行核对。 五、 协议终止和资金回收: 协议终止和资金回收应依据有关_,在甲方与乙方解除所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前提下,当甲方由于其它原因决定不再委托乙方进行资金运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出具的解除委托运作通知书后的30天内将资金_元交还甲方,应划归甲方的收益也应无条件的交还甲方。协议终止:当乙方由于其它原因决定不再接受甲方委托进行资金运作时,应提前1天通知甲方,由甲、乙各方共同对资金运作进行审计,将各方应得的收益按本协议规定进行分配,划转资金,同时将甲方的资金和应得收益在此后的15天内按上述规定划转,终止协议。 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