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推广服务合同甲方: 地址 : 联系人: 电子邮件 : 乙方(又称“XX打车”):XX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X联系人: 电子邮件: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通过XX红包为甲方提供推广服务一事达成以下合同,以咨信守。 本合同由双方签订的推广服务合同、XX打车推广服务通用条款及所有附件共同组成。一本次服务详细内容::1、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_元(大写:_ _元整)推广内容实际可享受金额(元)投放位置投放时段备注(标明数量或上限金额)XX打车券二付款方式: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整(大写 元整).(注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部分金额的千分之
2、五作为违约金。)三、生效:本推广服务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XX打车推广服务通用条款骑缝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电 话:传 真:开 户 行:帐 号:授权代表:职务:日期:乙方:XX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电 话:传 真:开 户 行: 帐 号:授权代表:职务: 日期:XX打车推广服务通用条款XX打车广告推广服务通用条款(下称“通用条款”)是XX打车广告推广服务的基础条款,甲方同意在XX打车APP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网络推广应遵循本通用条款。本通用条款与推广服务合同及所有附件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下称“本合同”),对甲方与XX打车均具有约束力。I. 推
3、广内容的制作与发布1 甲方按照XX打车APP有关规则设计的推广内容需经XX打车核查,且甲方保证有权发布该推广内容。 2 甲方应在推广内容开始发布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e-mail方式向XX打车提供所需的全部推广内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推广内容物料及物料所链接的页面)。对因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之规定按期提供推广内容资料而造成的推广内容发布的延期或不能执行,XX打车不承担任何责任。3. 甲方提供的推广内容物料(指甲方确定的在XX打车APP或其他约定网站上展示并带链接功能的文字或图形或其组合)或推广页面,应符合XX打车物料的核查标准并通过XX打车系统审核。若甲方提供的推广内容物料经XX打车核查不能通过,甲方
4、有义务更换符合XX打车要求的合格物料。如甲方提供的推广内容物料因不符合XX打车物料核查标准而对XX打车APP产生损害,XX打车有权立即停止推广内容发布,并且甲方应对XX打车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已安排上线的推广内容,被XX打车APP用户投诉影响用户体验,经XX打车核查部门评估后,XX打车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更换物料;在12小时内,甲方仍未更换物料,XX打车将安排下线处理;若下线后甲方仍然拒不修改物料,XX打车有权终止本合同。II. XX打车推广服务通用条款一、款项支付1 甲方应付款项应在各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XX打车指定账号;到帐后,XX打车提交同等金额的发票。2 甲方应付款逾期到账超过5个
5、工作日,则XX打车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XX打车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解除,双方按实际履行时间结算;和/或将甲方的其他推广内容全部下线处理,直至支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3 因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由政府根据有关法律征收的由各方承担的税费将由各方自行负责支付。4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所有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将以人民币货币为准。二、双方保证1 任何一方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经获得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全部许可和授权。2 任何一方签署本合同将不构成其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利益冲突。3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合作期间,若与第三人发生公司合并、并购事件,新公司将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该方未完成的合同内容。三、变更或终止
6、1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件且在另一方向其提出书面通知后15天内没有改正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该有权终止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解除。 2 一方进入破产申请或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该有权终止方发出通知之日起解除。甲方进入破产申请或清算程序,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具有优先受偿权利。3 双方确认,针对已生效的合同,XX打车有权根据XX打车APP页面内容的调整或产品性调整相应调整推广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推广位置、版式设计),双方按照调整后的推广形式进行。 四、推广内容的合法性和适当性1 甲方保证其在XX打车APP或约定网站推广的内容真实,不存在假冒
7、、伪劣等欺骗消费者权益的信息,并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要求的相应资质;甲方保证其推广的商品和/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的质量标准,并通过了相应的行政审批;甲方保证其发布在XX打车APP或约定网站的有关推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推广物料、物料所链接指向的网站)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具有约束力的有关政策及XX打车关于物料的核查标准,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或利益;甲方保证发布的推广内容中涉及的文字、图片、链接、链接所指向网站等各个部分之间的一致性与相关性,且推广整体效果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甲方保证其应在XX打车要求的时间内向XX打车提交与推广内容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
8、但不限于商标权证明或授权文件、著作权证明或授权文件、肖像权授权证明、批准文号、检验报告以及其他用以证明其推广内容真实、合法与有效的证明材料。2 因甲方违反本条第1款规定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的法律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与XX打车无关。XX打车因此先期支付相关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判决、行政处罚、和解或调解支付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甲方应在XX打车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予以赔偿,逾期按每日千分之五向XX打车支付滞纳金。3 如司法机关或政府执法机构认定甲方的推广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或本条第1款规定;或第三人有证据证明甲方推广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而甲方举不出确凿反证的,XX打车有
9、权随时停止提供推广服务,或选择终止本合同。若XX打车选择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XX打车向甲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解除,甲方已支付款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款项的,甲方按本合同所约定全部推广款项向XX打车支付。五、保密原则1 甲方和XX打车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者透露有关本合同项下内容的任何信息及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有权机构(如政府执法部门、证券交易所)必须披露的除外。2 商业秘密概括地描述为现在和将来归属于一方的业务数据、客户名单、技术资料、软件程序、财务和其他能为该方带来利益或影响的商业资料。六、知识产权1. 各方承诺各自对其在本协议
10、合作下提供的内容、资料、信息和文件享有知识产权等合法权利,并不会或不将侵犯任何他方合法权利。2. XX打车在服务中开发以及提供的所有的产品、技术与所有程序的知识产权均归属XX打车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信息等),在此并未授权甲方享有,即甲方不因本合同的签署而获得XX打车的任何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3. 未经XX打车许可,甲方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使用,或通过非常规方式(如:恶意干预XX打车数据)影响XX打车的正常服务,或者擅自委托其他人使用,不得擅自以软件程序自动获得XX打车数据。4. 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提前终止
11、、期满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七、不可抗力1 一旦本合同各方确认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延期履行,任何一方都将可以暂停履行本合同,但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如果上述不可抗力的影响未能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0天内消除,且双方未能就本合同协商一致达成变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解除,双方按推广内容实际发布时间进行结算。2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使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已不可能。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政策变化、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鉴
12、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下列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暂时关闭;病毒侵袭。3 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违约方不予免责。八、违约责任 1 对于已经签订具体投放日期的合同,如果甲方单方面提出更改排期,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向XX打车提出申请,若甲方未能在投放开始日之前5个工作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的,XX打车将按照该单次合同中约定的原投放日期进行投放,直至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第6个工作日开始安排更改排期,甲方应支付此期间的推广费用;若届时更改排期已经没有必要,则XX打车将按照该合同约定的原投放日期进行投放直至投放完毕。2 若甲方提供的
13、物料中存在恶意代码(包括但不限于恶意弹出广告窗口代码等),但在XX打车核查时不能发现的,在推广投放过程中被发现后,XX打车将停止对甲方的推广服务,同时甲方还应向XX打车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XX打车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补足。3 在任何情况下,XX打车因违反本合同约定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赔偿额总额不超过甲方支付金额的20%。九、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签订、生效、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有关本合同和签署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该争议将提交XX打车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其它1 任何一方如需将权利或义务转让
14、或以其他方式让与给他人,需获得另一方同意,并签署三方协议。若XX打车向甲方发出书面的通知,XX打车可不经过甲方同意向其关联公司部分或全部转让本合同。本合同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有约束力。2 本合同规定了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规定事项的完整一致意见,应取代双方之间以前的任何和全部口头和书面的建议、协商、陈述、承诺、书面文件或其他一切信息。除非经双方各自的正式授权代表书面签署文件,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解除、废止、补充、解释、修改或变更。3 通知:1) 除非事先以书面通知更改,所有通知及函件均应发往推广服务合同下文首所载之通讯地址。2) 若通知及函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则通知收件日期以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为准;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方式传送,则通知收件日期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时间为准,当发出该传真时间在该日下午五(5)时之后,或是非工作日时间,则传真收件日期以收件方下一个工作日为准;若通知及函件以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发送时,则通知收件日期以寄件方寄发之日起第5日为准;以多种方式通知收件方的,收件日期以最早的收件日期为准。以下无下文Page 4 of 4 201409-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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