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差管理制度(试行)总 则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企业职员出差管理事项,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总部各分子企业因公出差各级职员,出差包含事项均须按本制度要求实施。第三条 本制度包含审批事项中,主管领导因故无法实施,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权限人员代理无效。出差管理细则第四条 出差类型(一)近距离出差。即为当日出差可往返者。1、近距离出差之乘车费用,凭乘车证实可给予实际报销。2、近距离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住宿,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按远途出差办理。3、近距离出差通常情况下企业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下需要派公务车或乘坐出
2、租车,事前须由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给予报销。(二)远途出差。即出差必需在外住宿者。1、远途出差之交通费凭票实际报销。2、远途出差在其区域内有公共汽车或火车,须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因时间紧急或其它特殊原因可乘出租车或动车或飞机(但须事前申请同意方可)。1)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仓);依程序办理好出差申请后,凭审核经过后出差申请单,由行政主任统一订购机票。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乘坐火车以硬卧为准,若自己需要乘坐软卧,按硬卧报销,超出部分自己支付;尤其情况下需要乘坐飞机,必需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将书面同意材料报行政办统一订购机票。3、自备车辆出差者,
3、企业可补助合适油费,但不报销交通补助费。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或本人车辆外,以乘坐公共汽车、火车为标准。但因特急事宜,经企业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改乘飞机。第五条 出差签核程序(一)个人申请出差1、出差人员须提前25日提出书面出差申请,做好书面出差计划,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2、企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含副总经理)出差,或分、子企业总经理须出差2天以上,须报总企业总经理审批方可(分、子企业总经理可经过电子邮件方法申请审核)。3、部门主管及以下人员出差,由部门经理依据实际需要安排,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最终签批;分、子企业部门经理出差,由分、子企业总经理同意。(二)企业
4、指派出差。1、即由企业领导依据工作需要指派出差。2、指派出差,受派人填写书面出差申请表,指派人及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三)其它要求1、职员出差时限由有权限审批领导审批经过后,方可办理出差。2、因公务紧急,未能按企业要求办理出差手续,出差前可由通讯方法电话请示同意,并委托部门职员或同事给予代办出差手续,出差结束后补签字。3、出差职员(总企业总经理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行政办(办公室)办理出差登记,并将经过审核出差申请报行政办立案。4、出差期间,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出差时间,须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并将同意结果报行政办立案。5、因病或意外事件需要延长出差时间,回企业后提供相关有效证实,经调查核
5、实后,补办相关请假事宜手续。6、出差人员抵达出差目标地后,须第一时间用当地座机电话向行政办报道,如不实施,不予报销。第六条 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要求(一)出差时间核实出差/返程时间抵达时间时间计算餐补交通补助住宿补助交通工具12:00前出发24:00前抵达1天有无无火车或汽车12:00后出发24:00前抵达半天有无无火车或汽车18:00后出发10:00前抵达1天有无无火车或汽车12:00前返回24:00前抵达1天有无无火车或汽车12:00后返回24:00前抵达半天有无无火车或汽车10:00前出发12:00前抵达1天有有有飞机10:00后出发14:00前抵达半天有有有飞机10:00前返回10:00
6、前抵达无无无无飞机10:00后返回14:00前抵达半天有有无飞机14:00后返回24:00前抵达1天有有无飞机(二)出差费用标准1、招待费:参考招待管理要求实施。2、承包车辆费:见车辆承包管理制度3、出差核定标准出差核定标准(1)类 别北京、上海、深圳天天费用标准省级城市天天费用标准地域级城市天天费用标准县级城市备注住宿住宿住宿住宿董事长不限总经理视情况而定分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400元350元300元250元1、企业尤其安排活动除外2、对方招待,企业不予报销;3、两名同性别职员到同一地出差,住宿费只按一人标准报销总监、大区经理300元250元200元150元部门经理/主任200元.150元1
7、00元80元主管及通常职员100元80元60元 50元出差核定标准(2)类 别北京、上海、深圳天天费用标准省级城市天天费用标准地域级及以下城市天天费用标准备注伙食市内交通伙食市内交通伙食市内交通董事长不限总经理视情况而定分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120元100元80元出差乘坐火车或公共汽车晚上住宿在车上,按此标准进行补助,不计住宿费用。(指火车或汽车抵达时间在零晨5:00以后抵达出差目标地)总监、大区经理90元70元50元部门经理/主任 70元 50元40元主管及通常职员50元40元30元4、销售部门人员出差,依据企业年度核定差旅费用,由分管领导进行出差时间及差旅费用预算计划,报总经理进行审核,审
8、核后分管领导依据计划安排部门职员出差及控制差旅费用。5、销售主管领导严格审核销售人员出差时间、出差路线,做好差旅费用控制。第七条 出差费用预支及核销程序(一)出差费用预支方法1、因公出差职员需要预支出差费用,凭已核准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依财务程序办理出差费用预支。2、出差人员亦可自己垫付出差费用,出差结束后凭正规票据进行差旅费用核销。(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1、核销要求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部分自付,低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企业安排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交际费企业不予反复报销。2)、交际费用额度事先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经总经理核实证实方可。3)、全部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或正规票据报销。不得虚
9、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实,除追加报销费用外,另按企业制度进行处罚。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而私自延长出差时间,或私自更改计划出差路线,所产生费用不予报销,同时按旷工论处。6)、本制度包含报销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7)、若出差住宿费无对应凭证,则按实际应报销住宿费用50%给予报销。8)、报销发票遗失,只按核准报销费用50%进行报销。9)、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或汽车在早上5:00后抵达出差目标地,不予报销住宿费。10)、职员出差期间一律不计加班,若遇国家法定假日需要出差,可进行调休。2、核销程序1)职员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差旅费用报销
10、,并提交一份出差总结汇报及造访用户具体名单一份,不然不予报销。2)从财务部领取差旅费报销单后,依财务要求标准粘贴正式报销票据,餐费补助、市内交通费用补助可不提供正式发票,但需填写付款证实单。3)填好报销单全部明细后,依程序进行审核。A、部门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B、行政办审核;C、财务审核;D、总经理审核;E、总经理报销由董事长审核。4)财务部门复核程序A、财务主管领导按本制度要求,复核单据规范情况、票据张贴、金额复核、主管领导审核意见、报销时间等。B、经其复核确定无误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进行最终审批。C、对于超标部分,不予报销。D、对于超出报销时间,只报销实际费用50%。3、出差人员为两人
11、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报销、支出说明1)出差小组须指定专员负责差旅费用管理和支出,其它人员要进行签字证实。2)费用报销单中补助金额由报销人依据企业报销标准进行分发。3)出差报销费用中,若遇企业不予报销部分费用,由出差小组人员进行分摊。第八条 附则(一)本制度由企业行政办负责解释。(二)本制度确实定、修改由行政办负责,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颁发。第九条 附表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人部门 姓名 职务 出差目标地 估计出差时间年 月 日 - 年 月 日,累计 天出差日程安排第 天, ;第 天, ;第 天, ;第 天, ;第 天, ;第 天, ;出差事由乘坐交通去:汽车 火车 船泊 飞机 自驾车 回:汽车 火车 船
12、泊 飞机 自驾车费用预算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业务招待费其它费用合 计(元)预借费用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分管副总签字行政办确定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备注:省外或省内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出差人因推行职责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均不计加班工资,不计补休。 )第六部分 营销人员出差管理补充条例为深入规范出差管理,提升营销人职员作效率和销售业绩,特制订本出差管理补充条例。一、出差时间管理要求1、30天出差时间最长为20天,其中旺季(8、9、10、11、12、1月)最长出差时间为20天;淡季(2、3、4、5、6、7月)最长出差时间为15天。2、到同一城市出差时间不超出5天,从抵达该城市之日到离开该城市时计算,以车票(或
13、机票时间为准)。3、出差人员必需严格实施出差计划要求出差时间,不得私自更改出差线路。4、若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更改线路,须书面申报企业审批,审核同意后方可。5、未经同意超出要求出差时间或更改线路全部费用企业不予报销,同时超出时间部分为按事假论处。二、出差考勤管理要求1、抵达出差地后,必需第一时间用当地座机电话向行政办报到;离开出差地时也必需用当地座机电话向行政办报考勤。2、在出差地期间,天天10:00前用当地座机电话向行政办报到。3、不按要求报到,按旷工论处,企业不予报销任何费用。4、连续三天没有向行政办报到,按旷工论处,并作开除处理。被开除营销人员,当月没有任何工资,同时也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对已经发生费用由担保人负担,钱担保人(主管领导)从工资中扣除。三、其它综合管理要求1、每七天六早上10:00前必需将本周出差工作总结及造访用户具体资料经过电子邮件形式交给行政办。2、每个月24日前必需向行政办递交次月工作计划,超出时间按绩效考评基础管理部分要求进行扣分。3、每个月3日前必需向行政办递交上月工作总结,超出时间按绩效考评基础管理部分要求进行扣分。4、试用期内连续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无任何销售业绩,该员工所产生费用50%由担保人(主管领导)负担。员工不辞而别,费用由担保人全部负担。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