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2016131 合同编号无线宽带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地: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中国电信xx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 1、甲方需要通过“无线宽带”方式接入中国电信xx移动网络。无线宽带服务业务(简称“无线宽带业务”)是中国电信xx将WLAN、3G、4G三种接入方式进行融合后,实现随时无线畅游互联网的业务。在有中国电信xx无线网络覆盖的地方,客户可通过中国电信xx无线宽带客户端软件上网。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为甲方及其下属机构提供无线宽带业务,以满足甲方的信息化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
2、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在中国电信xx无线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无线宽带业务,实现网络接入功能。1.2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统一的客户端软件接入中国电信xx的无线宽带网络,客户端软件具备主流数据卡驱动的安装/卸载管理、网络搜索及认证存储、在线自动升级等功能。1.3 无线宽带数据卡终端可以由甲方自行配备,也可以根据甲乙双方另行达成的合同由乙方有偿提供。 1.4 甲方为实现无线宽带业务而需要使用的、除无线宽带数据卡终端以外的其他上网终端(“其他上网终端”,如PC)均由甲方自行配备。1.5 甲方承诺,在 年底全国/省/市范围内开通不低于 个无线宽带业务(数量认定以为准
3、),甲方负责提供所使用的无线宽带业务清单,加盖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公章后向乙方当地下属机构申请业务开通。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权利和义务2.1.1作为乙方的大客户,甲方享受乙方为大客户提供的跨区域的“一站式服务”。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为甲方及其下属机构提供包括一点受理、一点故障申告、统一计费结算、统一技术支持等服务。2.1.2 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根据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要求提交登记资料,并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的真实有效、准确、完整。本合同有效期内,登记资料/信息如有变更的,甲方或其下属机构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如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发现甲方登记资料失实
4、或不完整,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且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不及时配合更正的,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6.3条约定终止提供相应无线宽带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2.1.3 甲方保证所有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自备终端(包括无线宽带数据卡终端、其他上网终端等)均应具备国家入网许可标志,并应具备正常使用无线宽带业务所需的所有软、硬件设备、功能。如因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自备终端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无线宽带业务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应妥善保管自备终端,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该等终端被盗用或毁损的,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和责任。2.1.4 服务密码是办理无线宽带业务的重要凭证,除非另有约定或说明,凡使用服务密码定制
5、、变更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甲方应妥善保管服务密码,如因甲方或其下属机构、员工原因泄露服务密码或为他人获取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和责任。2.1.5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经初步核查确有问题的,应及时拨打客服热线10000拨9或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暂停此业务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有义务协助甲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2.2 乙方权利和义务2.2.1乙方按照与甲方另行协商的开通时间及进度开通无线宽带业务。2.2.2 乙方提供的无线宽带网络服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通信服务质量标准。2.2.3 乙方向甲方有偿提供的无线宽带数据卡终端享受国家三包服务
6、,自无线宽带业务开通之日起计算。因甲方或其下属机构、员工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之列。2.2.4 对于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自备终端,乙方不提供品质保障和保修服务。对于因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自备终端故障(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或程序以及硬件本身的故障)或因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自行安装的各种设备、软件影响无线宽带业务正常使用的,乙方不承担责任。2.2.5乙方提供7天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10000拨9,以供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进行故障申告,咨询了解乙方网络服务、业务推广、各类营销优惠活动等内容。2.2.6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详单查询、月结帐单查询,对甲方电信xx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认真核实、详细
7、解答。第三条 业务开通与变更、退订 3.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向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提交加盖其公章的业务申请单,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依据该等业务申请单为甲方或其下属机构开通相应无线宽带业务。3.2 甲方或其下属机构申请变更或终止无线宽带业务的,应向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提交加盖甲方或其下属机构公章的业务变更、终止申请单。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应在承诺的时限(以 为准)内操作完成(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3.3 甲方或其下属机构所享受的无线宽带业务服务内容,以经乙方或其下属机构审核后的业务申请单(业务变更、终止申请单)为准。 3.4 其他本合同未提及事项,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同意以乙方或乙方下属机
8、构的业务规则为准。第四条 费用及付费方式 4.1 无线宽带业务资费4.1.1 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在申请开通无线宽带业务时,可根据需求选择相应套餐,并按套餐规则承担相应无线宽带业务费用。双方商定的套餐种类详见附件1。4.2 付费方式4.2.1甲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费方式。(1)一点付费:甲方一点向乙方或乙方当地下属机构付费。(2)分别付费:甲方各地下属机构分别向乙方当地下属机构支付费用。分别付费方式下,甲方应在无线宽带业务开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下属机构缴费事宜,督促、协调甲方下属机构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费,并应就甲方下属机构的迟延付费向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承担补缴费用、支付违约金等责任。4.
9、2.2无线宽带业务费用的计费周期为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甲方或其下属机构应当在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无线宽带业务费用。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将另行通知甲方。4.3乙方于收到费用后 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甲方/实际付款方。4.4本合同项下费用的所有支付由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甲方信息如下: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第五条
10、服务质量 5.1 双方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xx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本合同,维护双方的利益。5.2若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自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生效之日起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5.3 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情况沟通,并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问题。5.4 乙方的故障申告号码为各地10000拨9,甲方及其下属机构均应通过10000拨9进行故障申告。对于无线宽带业务中涉及跨省漫游的故障,甲方代表可直接向中国电信xx8008281000进行故障申告,申告时需提供相应的无线宽带帐号。故障申告时间以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申告记载并经乙方记录确认时间为准,故
11、障消除时间以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确认的时间为准。 5.5因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可能影响无线宽带业务正常使用的,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应提前72小时以本合同约定方式通告甲方。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6.2因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未按期足额缴纳所使用无线宽带业务费用等费用的,甲方应负责补缴。并且,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未支付部分0.3%缴纳违约金;未缴纳费用期满30日,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有权暂停相应无线宽带业务使用;暂停使用期满60日的,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有权终止相应无线宽带业务使用直
12、至解除本合同,注销相应无线宽带帐号,但不免除甲方上述欠费及违约金的支付责任。暂停使用期间,甲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应在48小时内恢复无线宽带业务。6.3 遇到下列情况,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有权终止相应无线宽带业务的使用,注销相应无线宽带帐号:(1) 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提供的登记材料虚假不实或不完整;(2) 相应帐号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不当用途;(3)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6.4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对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因本合同项下行为而导致的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以及数据丢失等其他损失不
13、承担责任。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7.1 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另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欲变更、解除本合同的,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7.2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无履行必要,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7.3本合同解除、终止的,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提供的无线宽带服务同时终止,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将同时注销相应无线宽带账号,甲方并应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义务、责任。7.4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乙方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
14、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 保密条款8.1除非获得另一方事先书面许可,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签订或其内容,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向其下属机构、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或甲方下属机构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8.2 本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一年之内持续有效。第九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9.2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位于 仲裁委员会依据其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是
15、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9.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十条 无线宽带业务服务期限10.1本合同确定的无线宽带业务服务期限为 年,自无线宽带业务实际开通之日起计算。 10.2 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无线宽带业务服务期限届满前三十(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约,否则无线宽带业务服务期限将自动续展,续展期限为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及免责11.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络安全、
16、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可由乙方解除。 11.2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乙方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二条 附则12.1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11.2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
17、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12.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12.4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12.5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合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6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如采用书面信
18、函形式,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甲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件: 乙方:中国电信
19、xx 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件: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2.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9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本合同附件为: 补充附页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乙方:中国电信xx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第 7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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