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电商托管服务合同甲方: 乙方: 电商托管服务合同下列各方均已认真阅读和充分讨论本合同,并在完全理解其含义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各方在 市共同签署。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务内容及服务费用(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淘宝网店托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 甲方委托给乙方的托管店铺为: 。2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上电子商务活动的全面管理服务,包括客服、美化装修、上 传新产品、产品维护、店铺优化、销售和日常维护。 (二)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1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务费用。 2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乙方将从双方合作之日
2、起每月收取甲方托管店铺营业额的一 定比例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佣金。销售佣金每月的 30 日(最后一天)结算一次,乙 方在次月 10 日做完销售报表交给甲方, 甲方必须在次月 15 日前将销售佣金支付给乙方。 销 售佣金的比例为: 元人民币作为享受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约定的店铺托管服第二条服务期限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内有效。本协议履行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从合同到期后,甲方有优先续约权,具体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本协议履行期间,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 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务商在 上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一) 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
3、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发货 时间可根据现实店铺所在地与购买者所在地距离长短,经双方合理界定) 。甲方缺货的,应自缺货之日起 1 日内告知乙方,应在 7日内补足,未能补足的,应 2 日内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更正网上发布产品供应信息。 (二) 甲方店铺的库存须真实有效,如因甲方库存不真实或通知不及时,造成已经拍下 货物的买家最终无法收到货物而申请退款的, 甲方仍须在次月结算给乙方该笔交易的销售佣 金。 (三) 如果甲方店铺经营的产品类目发生变化,双方需要重新商议销售佣金比例。 (四)如果甲方店铺经营两种以上(包括两种)类目的产品,在结算销售佣金时,乙方 将按照当月销量量最大的产品
4、所属类目销售佣金比例提取销售佣金。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的质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六)甲方需对提供给乙方托店铺里的销售的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合法性负责。 (七)甲方托管给乙方网上销售的产品必须是甲方合法获得。 (八)甲方负责产品的进货、向买家发货。 (九)甲方除不能参与已托管店铺的销售客服之外,其它如新产品的发布、推广、售后 等问题甲方都可以合理参与。 (十)对于甲方托管店铺的售后服务,乙方会在每日集中处理,如遇到乙方权利之内无 法处理的售后问题,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以保证问题快速、高效的解决,如甲方不予 配合,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十一)本协议
5、签定前,甲方店铺违反所在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封号,冻结 等一切损失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甲方如因货源等问题导致其店铺无法继续正常运营,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不 退还其已交的服务费。 (十三)甲方店铺如果有包邮的产品,在乙方结算销售佣金时需主动提供包邮产品的快 递表格给乙方,否则乙方在结算销售佣金时不予扣除包邮产品的运费。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二)除非为达成本合同服务所需的目的,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 (三)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四)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任何产品、支付宝资金、
6、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 (五)乙方在服务期间,除本合同第三条第(六)款约定的内容外,甲方不可以干扰乙 方的正常操作; (六)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电子商务服务时,对于:因 存在服务器配置、 维护需中断本项服务在壹个工作日以内的; 或者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网 络阻塞造成乙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不能访问的;或者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 等引起的事件, 乙方不承担由上述情况而引起的责任。 但当上述情况自发生起持续延续的时 间长达壹个工作日以上的,乙方应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措施,尽量避免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合同期间,甲方被托管的店铺所产生的营业额都算乙方的
7、销售业绩。 (八)甲方必须按第一条第(二)款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如甲方未能如 期支付,乙方视为甲方自动终止合同,并且乙方保留上诉及申请仲裁的权利。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 2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甲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乙方据此在网上发布的 相关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5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行为。 6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 2 项的规定
8、支付销售佣金的; 7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又擅自与与第三方服务商在网上开展相同 电子商务活动的; 8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间,甲方干扰乙方正常操作的。 因甲方存在前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行为致使相关行政司法机构裁定乙方承担责任的, 并不 视为乙方承担因甲方上述行为引起的责任, 乙方可在赔偿受损的第三方利益之后, 向甲方提 出索赔请求,赔偿的范围包括乙方向第三方支出的直接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存在下列行为,则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非法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并非为达成本合同条款的目的, 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
9、、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致甲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第六条不可抗力(一) 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 和条件,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壹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 该 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 同时,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 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 双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或者延期履行、 或者终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协议仍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仍有义务采取
10、合理可行 的措施履行本协议。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向其他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 而另 一方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 (三) 免责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 本协议终止,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 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协议部分不能履 行、 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 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 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七条协议终止(一)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 双方协议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2. 根据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终止的; 3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
11、不可能,在此情形 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二)终止后果 1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七条第 1、2 项规定终止的,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 此情形下,双方应本着恢复原状的原则,签署一切文件及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动,协助对方恢 复至签署日前的状态。 2.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七条第 3 项的规定而终止,违约方应当就其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 的损失向守约方做出足额补偿。第八条 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内容,甲、乙双方确认上述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然有效。第九条 联络和通讯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本合同项下各方之
12、间的一切通知均应使用书面形式,通过专人送达、挂号信邮寄、传真或特快专递送达。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日:专人递送: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签收单所示日期;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期后第五日;传真:收到成功发送确认的当日;特快专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发送凭证上邮戳日起第三日。2、任何一方的下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该方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三日内按本合同约定的方法通知对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的变更自对方收到变更通知时生效。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均按下列地址送达:(1)甲方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2)乙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
13、更、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经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任何原因导致甲方与贷款人之间主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或终止或无继续履行之必要等情形,乙方可视情况决定终止本合同。乙方终止本合同的,自终止合同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3、本合同项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因任何一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自身地位、财务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合同、协议而免除。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第十二条 附则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合同之签署页)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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