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分担协议甲方:x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电子邮件:乙方:x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电子邮件:甲乙双方均系北京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北京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的xx理财平台系承担信息中介职能的网络借贷平台,平台自上线以来,立足于信息中介职能,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鉴于平台借款人存在较大额度违约,未能如期归还出借人款项,导致北京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困难,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按照代替借款人归还出借款项,并拟于9月15日前将xx理财平台关停。特于北京市朝阳区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1.1 xx理财平台,是北京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的
2、一个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1.2 本协议项下内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即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1.3 指定账户,指北京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经协商双方共同控制款项代偿借款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为:户名:账号:账户控制人:1.4 本协议项下甲方、乙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双方”。1.5 付款日,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付款日期。双方应于付款日当日24时前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付款义务。1.6 日,系指日历日,包括工作日和非工作日。1.7 代偿债务,北京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xx理财平台出借人代偿还金额。1.8 本协议中所涉及到的金额均精确到分位,分位以下的金额均舍去;本协议所涉及到的百分比均采用四舍
3、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9 本协议未作定义或约定的词语,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解释。第二条 债务分担原则及方式2.1 双方确认代偿债务总金额共计1486万元(大写:壹仟肆佰捌拾陆万元整),其中甲方分担451万元(大写:肆佰伍拾壹万元整),乙方分担103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零叁拾伍万元整),甲乙双方债务分担比例为1:2.29。2.2 双方在合同签订日起15日内,将款项足额汇入共管账户。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时间及金额,分四期将款项汇入上述指定账户:付款日甲方付款金额(万元)乙方付款金额(万元)第一期汇款2016.9.151117第二期汇款2016.9.5100229.5第三期汇款201
4、6.9.9100229.5第四期汇款2016.9.14200459共计4511035 双方应按期将对应款项足额汇至共管账户。任何一期汇款中,一方未足额汇款的,在其足额汇入该期款项并缴足滞纳金前,另一方有权提走当期款项并停止支付下一期款项。2.3 甲方指定xx担任甲方的担保人,xx同意在甲方违反本合同2.2条约定的情况下,在50万元的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指定xx、xx担任乙方的担保人,xx、xx同意在乙方违反本合同2.2条约定的情况下,在50万元的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1)xx:身份证号:(2)xx:身份证号:(3)xx:身份证号:2.4 双方支付到指定账户的款项,向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由双方
5、共同发出指令,平台投资人兑付有限兑付发起提现申请,对于没有发出提现申请的借款人原则上按照先小额再大额的顺序兑付,因错误兑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3.1 甲乙双方义务:(1) 双方均负有按照本合同2.2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和付款金额,及时并足额支付款项义务。(2) 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2.2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和付款金额支付款项,该方负有按照本合同4.1条、4.2条、4.3条支付滞纳金和违约金的义务,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3) 甲方放弃在海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项目的项目受益权。(4)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任何期限内,均不得直接或通过他人制造、传
6、播有关乙方、北京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海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普天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员工的任何信息。(5)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任何期限内,均不得直接或通过他人制造、传播有关甲方、北京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员工的任何信息。(6) 双方对北京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信息承担保密职责,不得向其他人披露,本保密条款不适用于有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披露。(7)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承担或指定他人承担指定客服人员解答投资人疑问的义务,乙方有协助义务。(8)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甲方的法人章交还。(9) 本协议生效后,北京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由(建议xx
7、或xx) 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建议xx或xx)负责保管。(10) 甲乙双方在代偿款项进入共管账户以后,有义务按照xx理财平台出借人借款金额的数据,代偿出借款项的义务。(11)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有义务配合关停xx理财平台,注销北京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 本合同签订后15内,乙方应当接收其与甲方及xx共同持股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百宝贷商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海子有限公司、北京海子观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中,甲方及xx持有的全部股权。(13) 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应当配合解除甲方及xx在乙方持股或任职的公司中担任的一切职务。3.2 甲乙双方权利(1) 一方不履行
8、本合同2.3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和付款金额,对方有权将对应的该阶段已付至共管账户的款项提出,并有权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催促。(2) 一方不履行本合同2.3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和付款金额,对方有权要求监督人履行监督职责,督促违约方履行付款义务的权利,有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违约金。(3) 一方不履行本合同2.3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和付款金额,对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违约金。(4) 甲方违反本合同3.1(4)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影响,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5) 乙方违反本合同3.1(5)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影响,
9、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6) 一方披露、转让或允许他人使用北京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过程的信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对方有权要求停止使用、停止披露、排除妨害,并有权主张违约责任;(7) 一方擅自利用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材料对外签署合同、工商变更等一切行为均无效,对方有权停止本合同履行并主张违约责任。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一方未按期本合同2.3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和付款金额足额支付当期款项的,应按照当期约定付款金额的5%逾期天数,向另一方支付滞纳金。4.2 一方违反本合同3.1条约定的义务,向对方支付约定代偿金额的20%的违约金。4.3 违约一方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5.1 本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5.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解除该协议。5.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否签署及生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六条 解决纠纷的方式6.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6.2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3 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且实际可履行的条款仍须继续履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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