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集团xxxx国际博览城项目样板房合同建设单位: 江西省xx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xx集团xxxx国际博览城项目 项目地点: xx 发包人: xxxxxxx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建设单位: 江西省xx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xxxx国际博览城二期项目样板房工程。为合法约束各方,经双方同意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项目及项目描述1.项目地点: xx 2.项目名称:xx集团xx国际博览城二期项目:样板房。3.服务范围:样板房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含防水)。第二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施工总工期为 10 天。第三条 服务费用、支付1.服务费用1.
2、1本项目样板房建筑面积 115 平米,最终优惠总额为人名币:¥110000元 。乙方必须确实按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费用。1.2服务费用包括了乙方完成工作的所需管理费、人工费、利润、税费等所有费用。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100%费用,人民币 110000 元整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1甲方按时依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付款,。因甲方原因推迟付费而引起的时间延误不属于乙方责任。2.乙方权利和义务2.5本工程为责任承包,属于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皆已包含在总价中,除非甲方另行要求,否则不作加减帐处理,若需要增加则增加的部分增加补充协议处理。第五条 暂停命令在项目进
3、行中由于政府行为,甲方特殊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甲方可以暂停乙方的陈设服务。双方应依照下列条款执行:1甲方在书面函告乙方暂停施工前,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已完成的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作项目的全部费用。本合同约定所有双方义务暂停履行。2经甲方书面函告乙方恢复施工后,乙方应在双方协商合理时间内完成准备并重新开始工作,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各自义务。第六条 保密信息保护甲方及乙方承认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及乙方将接触到对方尚未公开的保密信息和未来发展计划等。在承认签署的基础上,甲方及乙方承认并同意,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的1年内,除法院判决、法律或其他法定义务要求等情况之外,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
4、向甲方及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关于另一方不公开的重大保密信息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信息,如果在保密期间内造成泄密,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泄密所造成的损失。第七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1、交付使用后,乙方书面提供维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并经法人和法人代表签章。乙方在质保期进出项目现场的所有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规章。2、本合同产品质保期(自甲方样板房投入使用之日起算)为1年,非甲方或第三方人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电话或传真)后4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查看情况并指导完成维修任务.3、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并根据质量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八条 违约1乙方未按甲方
5、要求提交方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完善或修改,由此耽误的时间由乙方自行负责,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2乙方未能约定期限完成移交的,每迟延一天,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累计超过7天以上,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预计总金额30%违约金。4乙方不合格材料已用于甲方样板间的,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除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外,另需按合同预计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按合同金额的30%赔付违约金。6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违
6、约金给甲方。7如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权益受损,须足额赔偿权益受损方。 第九条 不可抗力如果在技术与工程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不可抗力时间,例如自然灾害、战争、码头罢工或政府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完成服务的,乙方在提供了相关证明后不承担责任。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提交一份向当地当局对事件的报告。在该情况下,乙方和甲方应协商解决,并采取积极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双方损失。第十条 争议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通知本合同规定的通知、要求和所有其它通讯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以挂号或特快专
7、递或依本合同表明的传真号码传真(之后回传签收传真,或将复印件以挂号或特快专递回传确认)发至本合同表明的合同方地址。所有通知收到生效。第十二条 独立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无法执行如果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其他条款仍然完整有效。第十三条 合同的完整性根据修改命令经本合同双方协商签定的附件均属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第十四条 修改/弃权未经合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放弃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任何一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放弃(追究)权力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或以后违约的弃权。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4 -乙方:代表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帐 号:日 期: 年 月 日甲 方: 代表人:地 址:电 话: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