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电视网络台 机房托及直播源服务续约协议 甲方:xx网络(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x8层 联系人: 电话:x3 乙方:北京xx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北x12层 联系人:x 电话:x 一、总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主机托管服务以及直播源服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共同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 附件一:直播源频道列表 附件二:《直播源服务订单》; 附件三:《CIBN机房设备托管服务要求》; 二、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壹年,本协议具体设备托管服务范围以附件三《CIBN机房设备托管服务要
2、求》为准。协议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应友好协商是否需要续签协议,如果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本协议到期即自行终止;若任何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三、服务内容 1. 主机托管服务 (1)甲方由于业务需要将其服务器及其附属设备,放置到乙方机房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托管的甲方服务器连接到互联网用来开展合法的Internet信息服务。 (2)托管期限届满且甲方不继续托管的,乙方将关闭甲方的主机与互联网的连接。甲方应于托管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设备清单与乙方办理设备移交手续;在乙方协助下,负责将设备移出乙方机房,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 运行维护服务 乙
3、方负责为附件中指明的系统运行提供维护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本合同附件三《CIBN机房设备托管服务要求》为准。如出现运维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3. 直播源视频质量基本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指定电视直播源网络视频服务,在双方协议的整个期间,提供满足甲方引流标准、符合甲方质量要求、连续的直播源及其配套的硬件租赁以及机房服务。直播信源地区仅限于中国大陆地区,由于第三方网络及基础设施等问题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双方另行协商。 确保直播源无中断、抖动、扭曲、模糊、切屏 、黑屏、红屏、拉丝、交错、丢帧,静音,不透明或半透明遮挡物、画面过暗、明显偏色;图像边缘无毛刺和闪烁现象。出现以上任何现象,都属于播出故
4、障,参照《六、违约责任》。 (1) 网络质量要求: 根据甲方要求的码率及直播频道数,确保直播源输出带宽独立分配,满足要求。网络出口的可用性,要满足99.9%的可用性。 (2) 服务响应要求: 乙方提供7*24小时全天候运营维护服务,出现视频或网络故障应在10分钟内响应: 出现播出故障时,乙方应在10分钟内告知甲方,并且在故障解决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故障原因,并给出后续保障方案。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指派项目负责人,有权到乙方机房调试主机,负责协调与运行保障服务相关事宜(包括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信息、数据和进入程序等); (2) 当乙方机
5、房具备运营条件并提交申请后,甲方应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机房验收; (3) 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提出进行频道数的增减,视频码率更改的要求。 (4) 甲方应收到乙方交付的内容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 (5) 按时向乙方支付运行保障费用。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确保托管机房符合甲方要求验收条件,所提供之运营维护服务需满足甲方要求,具体以附件为准;及时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做预防性维护保养,并提交每周服务报告。 (2) 制定相应措施,协助甲方对主机进行管理;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托管服务,以确保托管期限内主机安全、存放主机的机房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采取恰当的防护措施,及时
6、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做预防性维护保养,并提交每周服务报告;及时向甲方提出可预防或纠正性措施的建议,以确保系统的正常功能和应用; (4)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信息保密制度,应成立项目组并提交甲方该项目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工作简历(要求具备机房基础设施的运维经验及能力、具备主机、网络、存储等系统及网络的运维经验及能力,并提交相关能力证明),经甲方确认后,指定项目经理。如项目组人员发生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备选人员相关简历,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更换项目组成员。 (5)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以及甲方标准交付直播源网络视频地址,并持续电视直播源网络视频服务; (6) 乙方有能力
7、按甲方的要求进行频道数,视频码率等参数的调整,一般不超 过5个工作日。对于修改产生的服务费用,双方可重新协商。 五、服务费用 1. 本合同托管运行保障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捌仟元整(¥788,000 .00)。该费用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中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乙方为甲方的服务费用提供正式发票。 xx电视网络台设备托管服务费用明细 序号 项目 产品描述 价格 (元/年) 备注 1 设备托管服务 高电32A机柜数量5R,具备卫星采集能力等国广定制化要求。 588,000.00 机柜单价7000元/柜/月 3 带宽 独享10M双线BGP带宽 40,0
8、00.00 电信通 4 光纤专线 千兆光纤专线 160,000.00 设备托管服务总计(元/年) 788,000 .00 2. 本合同直播源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伍拾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505,150 .00)。该费用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中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乙方为甲方的服务费用提供正式发票。 下表为直播源收费标准: 直播源及录制费用收费标准 项目 服务期限(年) 服务价格(元) 备注 普通频道 1 4500 高清频道 1 9000 特殊频道 1 9450 单独天线 1 25000 人间卫视 采集录制
9、 1(小时) 100 单独天线 下表为本合同直播源服务及录制服务费用汇总明细表。附件一为频道列表: 直播源费用(元/年) 项目 直播源 价格 价格 备注 标清频道 57 4500 256500 576P不超过1.2Mbps码流,画面比例4:3 高清频道 7 9000 63000 720P不超过2-3Mbps码流,画面比例16:9 特殊频道 17 9450 160650 人间卫视 1 25000 25000 合计 505150 3. 本合同机房托及直播源服务续约协议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
10、玖万叁仟壹佰伍拾元整(¥1,293,150.00)。 4. 后续增加直播源或录制频道,以附件二订单方式进行收费,付款方式依据该协议进行收费。 2、付款方式: (1)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柒仟贰佰陆拾元整(¥517,260.00)。 (2)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按照季前付的方式分四次付清,即:当季前10个工作日支付费用总额的15%,计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叁仟玖佰柒拾贰元伍角(¥193,972.50)。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应承担的任何一项义务,均被视为违约。 1. 由于一方违约造
11、成另一方遭受损害的,违约方应赔偿非违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到甲方履行时止,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 4.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该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预计的商业利益损失。违约方自己的损失自己承担。违约方有违约行为,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守
12、约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违约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5.乙方提供的维护服务不得对甲方的其他相关系统造成中断或者干扰等影响,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服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果违反此保证引发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 根据3.3 直播源视频质量基本要求所描述的播出故障,甲方要求每月故障总时长少于30分钟,即:如每月播出故障总时长少于30分钟之内,乙方免责;如每月播出故障总时超过30分钟,则乙方须对甲方进行相应的核减,具体核减标准如下: 乙方每月播出故障总时长在30-60分钟范围内,核减当月平台维护管理费用5%; 乙方每
13、月播出故障总时长在60-90分钟范围内,核减当月平台维护管理费用10%; 乙方每月播出故障总时长在90-120分钟范围内,核减当平台维护管理费用15%; 乙方每月播出故障总时长在120分钟范围外,核减当月平台维护管理费用50%。 七、保密条款 1.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在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不当用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 双方都有义务就此合同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商业信息保密,不得擅自将其中的任何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3.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双方在本合同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
14、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4. 乙方保证指派人员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义务。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之处,乙方以及委派人员也应当尽充分的注意义务,防止除本协议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获取甲方的商业秘密。 5. 当乙方以及委派人员因履行本协议或履行职务需要,向政府有关部门、供应商、客户或者其他业务合作单位提供产品、服务或者合作时,如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时应当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 6. 乙方承诺
15、在本协议不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之后,仍然对其在其履行本协议而以任何方式和途径从甲方接触、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并不得以任何方式——不论是否从中获取利益——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自己使用或告之并许可(积极或消极地)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商业秘密。 7.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或甲方要求时,返还全部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所有载体。 8. 如乙方或其委派人员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或并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乙方在本协议约定服务范围之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论甲方是否因此而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战争、罢工、非因
16、各方原因发生的火灾、基础电信网络、黑客攻击、尚无有效防御措施的计算机病毒的发作及其它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挽回并避免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该方不承担由此给他方造成的损失;该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他方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各方按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是否终止本合同,免除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义务。 九、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仲裁机构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
17、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十、附则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协议做某些变更,所有协议的变更均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认可或签署补充协议,一经签认即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 所有本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有
18、会议纪要,补充协议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期。 ————————————————此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xx网络(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xx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附件二 《直播源服务》订
19、单 甲方:xx网络(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xx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签署的《xx电视网络台机房托及直播源服务续约协议》,签订本订单: *客户名称:xx网络(北京)有限公司 销售代表: 客户编号: *电子邮件: *项目代号: *电话: 合同号: 服务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新增服务内容: 价格: 直播源 小计:人民币**元整(¥00,000.00) 频道录制 小计:人民币**元整(¥00,000.00) 合计: 人民币**元整 (¥00,000.00) 其他: 付款方式:按原合同执行 *其它特殊需求:无 附件三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