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草原防火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 为了全面、迅速、有序对草原火灾进行应急解决,控制扑救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保护草原资源,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加强协调、分级负责,信息畅通、迅速反映,以人为本、科学扑火。 1.3编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陕西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陕西省草原防火应急预案》。 1.4合用范畴 本预案合用于乔沟湾乡境内草原(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火实防止和扑救,。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应急组织机构
2、 2.1.1县草原防火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乡政府成立乔沟湾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乡长担任副组长,负责对重大草原火灾应急解决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解决草原火灾重大决策,决定要采用办法。指挥部成员单位依照草原火灾性质和应急解决需要拟定,重要有各村委、派出所、财政所等。 重要职责:批准启动或停止本预案;依照火情,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研究、协调、解决扑火救灾中重大问题;依照草原火灾状况提出处置办法,指挥调动扑火急需人员、物资和装备,指引、监督扑火人员尽快扑灭草原火灾;依照防火需要,协调解决草原防火区、受灾区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和抗灾救灾资金、物资;各
3、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畴内负责做好扑救草原火灾各项工作。 2.1.2办公室人员构成及职责 草原防火领导小组设在乡政府。主任由乡分管草副乡长担任。负责进行火灾动态监测和信息分析,理解火场前线指挥部扑火方案、扑火力量布置、火场地理信息和气象状况;依照火情,及时向组长报告,并传达关于领导批示和批示精神;依照扑火需要和指挥部决定,联系调动草原防火急需物资;组织对火情和扑火救灾状况新闻发布;负责文献收发、状况汇总和建档,起草指挥部总结报告。 2.2 成员单位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及时将火灾状况告知领导小组关于成员单位。各关于成员单位按照预定方案及时行动,开展各阶段扑
4、救工作。 2.2.1乡畜牧站 (1)负责草原火灾扑救方案编制,对草原防火专业队伍管理和培训; (2)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宣教,消除火灾隐患; (3)负责保管乡级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设备维护工作; (4)负责草原火灾面积测算,评估草原火灾导致损失; (5)负责火烧迹地植被恢复; (6)参加侦破和查处火灾案件。 2.2.2派出所 (1)负责草原火灾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草原火灾事故区域区域警戒、交通管制和关于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3)负责确认草原火灾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姓名、身份; (4)负责草原火灾案件侦破及肇
5、事者监控和抓捕归案工作,保证扑火工作顺利进行; (5)防止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参加草原火灾事故调查。 2.2.3乡民政工作站 负责组织协调灾民转移、暂时安顿和生活保障工作。 2.2.4乡财政所 负责贯彻草原火灾扑救和事故解决所需资金。 2.2.5乡农综站 负责贯彻林区管护负责人和火灾监控人员,严防草原火灾向林区蔓延。 2.2.6交警中队 负责及时组织运送扑火人员和救灾物资工作。 2.2.7乡卫生院 (1)负责森林草原火灾中受伤人员急救治疗工作; (2)负责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和所需药物、器材调度工作,提供及时医疗保
6、障; (3)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现场周边居民区消毒和防疫工作。 2.2.9乡电信所 负责草原火灾处置应急指挥系统和森林草原火灾现场通讯设备安装和维护,保证通讯畅通。 2.2.10乡文化站 (1)做好草原防火宣教工作,播放草原火险级别预报; (2)火灾发生后,经指挥部批准后,负责森林火灾灾情和扑救状况新闻上传工作。 2.2.12乡安全生产工作队 配合关于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因素调查工作及关于行政领导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负责保护好与森林草原火灾因素关于现场。 2.3 应急联动机制 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宣布启动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7、依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组织关于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检查督导应急防治办法贯彻状况,并做好协调各部门工作,保证预案有效实行。 3 预警和防止机制 3.1草原火情信息监测与收集 草原防火部门要采用设立草原火灾监测点监测和地面巡逻相结合办法,加强对草原火险、火情全方位监测;进入防火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设值班室,草原监理站领导带班,进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室负责接受草原火灾信息,及时告知火点所在乡镇迅速进行核算,及时反馈信息。值班室对反馈信息进行核算后,向防火办公室带班领导报告。一旦发现火情,要第一时间报告(或告知)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对于发生或也许发
8、生特大、重大草原火灾,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接报后要在1小时内将信息报到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并随时报告火场最新动态信息。 3.2预警防止行动 县人民政府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地实际状况,组织划定草原防火责任区,建立草原防火责任制度和联防制度,加强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应组织经常性草原防火宣教活动,提高公民草原防火意识。 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和气象机构应当联合建立草原防火险监测制度,做好草原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 3.3预警支技系统 重点草原防火地区要加强草原防火指挥系统建设,保证草原火情传递及反馈高效快捷,指挥有力。 4.应急响应 4.1火灾级别 草原火
9、灾分为四个级别: 4.1.1特别重大草原火灾(Ⅰ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为特别重大草原火灾: (1)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明火尚未扑灭; (2)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伤亡20人以上; (3)距离重要军事目的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局限性1公里草原火灾。 (4)需要国家增援扑救。 4.1.2重大草原火灾(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为重大草原火灾: (1)受害草原面积公顷以上8000公顷如下,明火尚未扑灭; (2)导致3人以上10人如下死亡或伤亡10人以上20人如下; (3)省、(区、市)级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草原火
10、灾; (4)距省界5公里内省(区、市)草原燃烧面积蔓延500公里以上,或持续燃烧72小时没得到控制草原火灾。 4.1.3较大草原火灾(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为较大草原火灾: (1)受害草原面积100公顷以上公顷如下; (2)导致死亡3人如下草原火灾; (3)超过24小潮流未扑灭。 4.1.4普通草原火灾(Ⅳ级) (1)受害草原面积100公顷如下; (2)无人员死亡草原火灾; (3)Ⅰ、Ⅱ、Ⅲ级草原火灾之外。 注:本条所称“以上”含本数,“如下”不含本数。 4.2响应程序及级别 乡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对Ⅰ、Ⅱ、Ⅲ、Ⅳ
11、级草原火灾及时报告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对Ⅰ、Ⅱ、Ⅲ级草原火灾,及时报告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政府;Ⅰ、Ⅱ、Ⅲ级草原火灾由市草原防火灾主管部门依照草原火灾级别,申请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启动不同级别响应。Ⅳ级草原火灾由县草原防火指挥部依照火灾状况,启动响应。 4.2.1Ⅰ级响应 发生Ⅰ级草原火灾,及时向省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厅室和市政府报告,由省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Ⅰ级响应程序。 4.2.2 Ⅱ级响应 发生Ⅱ级草原火灾,及时向省、市草原防火指挥办公室和县政府报告。由省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Ⅱ级响应程序。 4.2.3 Ⅲ级响应 发生Ⅲ级草
12、原火灾,及时向省、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报告。由市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Ⅲ级响应程序。 4.2.4 Ⅳ级响应 Ⅳ级草原火灾由各乡人民政府或草原防火主管部门作出响应。 (1)应急机构各工作人员及时到位; (2)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迅速对火情做出全面分析和评估,对扑火工作做出总体布置; (3)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组长赶赴火灾现场,指引地方做好扑火工作; (4)依照火情及乡畜牧站申请,批准调用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物资品种和数量。 (5)必要时建议市政府召集关于部门研究火灾扑救紧急办法调动扑火人员,调拨扑火经费和物资; (6)必要时建议由县气
13、象局依照实际状况组织实行人工增雨扑救草原火灾。 4.3信息报送和解决 信息报送内容涉及: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地名、经纬度)、过火估测面积、火场地理状况、火场气象状况(温度、风力、风向)、扑救力量(人员、车辆、重要扑火设备数量)、火情发展趋势、火灾级别、人员伤亡、威胁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状况等。 信息报告时间:乡畜牧站接到Ⅰ、Ⅱ、Ⅲ、Ⅳ级草原火灾报告后,及时报告乡人民政府和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到Ⅰ、Ⅱ、Ⅲ、Ⅳ级草原火灾报告后,起草《乡草原防火指挥部值班信息》,及时报告乡政府或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 发生Ⅰ、Ⅱ、Ⅲ、Ⅳ级草原火灾时,及时报告乡政府或防火
14、指挥部后并通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省、市、县边界附近发生草原火灾,还要通报有关市、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 4.4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加 乡人民政府或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接到火灾报告后,必要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及本地军民扑救。接到扑火命令单位和个人,必要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需要国家派遗部队参加扑火,按关于规定办理。 4.5 新闻报道 新闻媒体采访由指挥部负责,新闻报道内容由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领导审定。 4.6 应急结束 火灾扑灭、人员撤离火场后,由乡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Ⅰ、Ⅱ、Ⅲ级草原火灾由市草原防火指挥部申省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
15、束;Ⅳ级草原火灾由市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 5.应急保障 5.1物资保障 依照草原防火实际需要,建设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重点储备风力灭火机、防火服、指挥车、拖拉机、野外生存设备等。很必要时消防、林业等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 5.2资金保障 乡政府应安排草原火灾应急专项经费,实行专帐存储,专款专用。 5.3技术保障 建立并完善草原火情预测预报系统,制定草原火险级别预测预报技术规程;制定和完善草原火灾扑救技术规程;建立地形及草原资源信息管理数据库;建立和完善通讯调度指挥系统,草原防火预警预报系统。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16、 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草原防火宣传,提高群众对草原火灾防止、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 加强对草原防火指挥人员、草原防火专职人员,以及草原防火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群众扑火队伍培训,定期举办扑火实战演习,提高科学扑火能力。 6.后期处置 6.1善后解决 灾后重建和关于人员补偿、奖励、扑救火灾中牺牲人员抚恤和褒扬、受伤人员救治、社会救济等善后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等关于规定,由县人民政府负责。 6.2火灾调查和总结 火灾调查和火灾案件查处由县乡畜牧站会同派出所负责办理。 火灾结束后,由乡畜牧站进行总结,建立专门档案,并报市、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 6.3表扬和奖励 火灾扑灭后,指挥部对在火灾扑救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明显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