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工程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政策要求一、 申报对象1、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交通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对照国家和省职称政策及交通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中级(高级)技术资格条件、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2、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对照资格条件并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3、今年受理的高级职称申报正常晋升为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
2、程师资格(大专生必须97年毕业的才能申报),在岗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被聘用;中级职称申报正常晋升者为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在岗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被聘用的人员。二、政策要求1、申报人员应符合江苏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的规定。上述资格条件可以从江苏省交通厅政府网站上的“人才职称”栏目中下载。2、对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试行规定(锡委发200662号)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受目前报评专业技术资格入门条件的限制,在国外期间取得的业
3、绩成果可视作现业绩成果,符合相应资格条件规定的业绩成果要求可直接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3、学历经教育部门认定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等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4、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照重业绩、重能力、重贡献的要求,可不受职称台阶限制直接报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5、具有独特专业技术才能、获得重大科技成果或在经营管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被社会和同行专家认可的人员,在申报评审时,可不受台阶限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规定的业绩成果要求的,可直接报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6、对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
4、(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一项以上及在技术研发、技术改造和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方面业绩突出,获得市(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市(县)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两次以上及相应奖项获奖项目主要完成者(以个人获奖证书为准),取得相应专业(系列)中级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后,可不受台阶限制直接报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如本人自愿,也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报名条件者,可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以及职(执)业资格考试。8、对部分没有职称台阶的院校毕业生报评专业技术资格问题。对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工作后
5、,属非个人原因没有办理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对照职称资格条件中相应学历和资历的要求,符合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后允许其直接报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9、按照目前职称执行的政策,报评人员任职起算的截止时间为上一年度末。因此,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应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到上一年度末的材料。当年提供的材料(发表的论文、通过的计算机和继续教育)均视作无效材料。10、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免试职称计算机。11、具有计算机和信息工程专业中专学历或取得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2级以上合格证书的,在报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办理职称初定时
6、,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不作要求;但在报评(考)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时仍要参加信息化素质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12、职称申报程序。企、事业单位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与政府人事部门逐级审查的申报办法。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进行民主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13、公修课要求,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我市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作了明确规定,凡2005年(含)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资格时均应提供完成第三周期、第四周期、第五周期培训考核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否则视作不具备申报条件。各单位要本着对工作和对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的
7、精神,继续做好有关继续教育的各项工作,督促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14、注册管理,根据无锡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锡职称20031号、3号文件精神,从03年起我市对专业技术资格全面实施了注册管理。在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提供注册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15、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在我市评审高、中级职称时,科技成果与鉴定报告、发明专利、承担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的,仍可替代论文(指主要完成者,并需提供相应的原始依据)。对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已实行产业化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可按贡献程度加大赋分值,以促进和激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其他评审标准条件仍
8、按现行政策掌握。16、关于论文鉴定问题。今年继续开展申报高、中级职称论文鉴定工作。职称工作管理机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的论文进行鉴定,鉴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申报人员提供鉴定的论文,必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围绕工作实际撰写且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两人以上合作的论文,需有合作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专家只对其撰写的相关部分作鉴定。论文一般不少于2000字。凡网上下载、抄袭他人之作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审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报。17、关于评审提供的获奖证书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职称时所提供的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作为晋升
9、本专业职称的依据。18、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确认问题。从2012年起,从外省市、中央部、省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省有关规定应予以认可。但不再使用原专业技术资格确认表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如需确认,由本人或用人单位申请,向我市或省同级评审委员会申报确认。申报确认时,要按我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原参评材料(评审原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复印件需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及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业绩材料。经确认通过的,发放我省或市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9、对专业技术人员犯错误受处理后申报职称问题。专业技术人员犯错误后被
10、判刑或缓刑处理的,刑满释放后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请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重新申报原级别(犯错误时的专业技术资格)。20、从07年起,申报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申报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21、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要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22、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符合聘任专技职称人
11、员的晋升问题。今年,省职称工作会议强调,各市要停止办理比照认定。对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该专业职业资格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已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开考的职业资格种类,可到人事局网站上“职称服务网”栏目中查找。)23、严肃参评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时,应如实提供本人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评审或考试资格;评审通过并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予撤销,3年内不
12、得申报评审,并视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予以严肃处理。24、专业技术人员的初定,申请初定的人员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并达到规定的工作时间,其聘用也要执行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和岗位聘用的有关政策规定,资格取得的时间均从送到职称审批部门的时间算起,党校学历不能初定。三、申报时间1、高级职称书面材料的送报时间定在7月1日10日;中级职称书面材料的送报时间定在6月20日30日。4月15日到6月15日为网上申报时间(从2010年开始,所有系列的职称申报和初定都在网上进行(教育系列除外),经过网上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上传论文等相关材料。最后再报书面材料)。2、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初定,网上申报后,书面材料的报送时间定为8月1日一20日。 3、申报职称的所需材料和各类表式请到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找。纸张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外,其他均为A4、A3纸。7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