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析析药监行政行政处罚违法主体法主体认定定 开、公正原则。违法主体认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开、公正原则。违法主体认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处罚认处罚认 定的事实不清、处罚数额过高,违反法律规定。原告于定的事实不清、处罚数额过高,违反法律规定。原告于20072007年年6 6月月1818日依法向日依法向药监局申请行政复议,药监局申请行政复议,20072007年年8 8月月8 8日日药监局维持了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药监局维持了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告为证明主张,在庭审中提交了下列证据:原告为证明主张,在庭审中提交了下列证据:1 1、原、原告是经省药监局批准的合法的医疗器械批发零售单位。经告是经省药监局批准的
2、合法的医疗器械批发零售单位。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有限公司的法人企业。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有限公司的法人企业。分公司是分公司是医药有限公司的下属机构。医药有限公司的下属机构。2 2、医药有限公司购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医疗器械的票据。进医疗器械的票据。3 3、医药有限公司对下属分公司医药有限公司对下属分公司是内部调拨,统一进行配送,并对外销售。是内部调拨,统一进行配送,并对外销售。4 4、药监药监局对局对医药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进行处罚违法主体错误。医药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进行处罚违法主体错误。5 5、原告不服被告行政处罚向被告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原告不服被告行政处罚向被告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 议。议。6 6、依
3、据公司法之规定,分公司虽然有营业执照,、依据公司法之规定,分公司虽然有营业执照,但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的真实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被告对证据性无异议。被告对证据4 4、6 6认为,原告的分支机构已进行认为,原告的分支机构已进行工商登记,对分支机构处罚,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工商登记,对分支机构处罚,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条之规定。之规定。经法庭审查,本院对原告提交的且经被告质证的上述经法庭审查,本院对原告提交的且经被告质证的上述证据材料予以采信。证据材料予以采信。庭审中
4、被告向法庭提供了:庭审中,被告向法庭提供了:1 1、查封扣押物品通知、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书;2 2、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3 3、医疗器械外包装;、医疗器械外包装;4 4、医疗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械经营许可证;5 5、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6 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书;7 7、听证告知书;、听证告知书;8 8、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无异议,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无异议,但被告认定违法主体错误,不应该处罚原告的下设分支机但被告认定违法主体错误,不应该处罚原告的下设分支机构。构。本院
5、认为:原告下设的分支机构经营原告调拨的医疗本院认为:原告下设的分支机构经营原告调拨的医疗器械,原告必须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和管理。原告调器械,原告必须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和管理。原告调拨给下设分支机构经营的医疗器械,被告核查证实该医疗拨给下设分支机构经营的医疗器械,被告核查证实该医疗器械属于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原告经营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属于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原告经营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告对原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告对原告下设的分支机构进行检查是依法履行其行政管理职能。告下设的分支机构进行检查是依法履行其行政管理职能。原告下设分支机构所经
6、营的医疗器械由原告调拨。原告下设分支机构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由原告调拨。分支机分支机 构无独立核算权,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构无独立核算权,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被告对原被告对原告下设分支机构进行处罚,违法主体错误。原告经营未经告下设分支机构进行处罚,违法主体错误。原告经营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应当对原注册的医疗器械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应当对原告进行行政处罚。据此,依告进行行政处罚。据此,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撤销被告
7、论决定,判决如下:撤销被告药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药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在本判决产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依法重新作出决定,并在本判决产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依法重新作出处理。处理。案例二:案例二:案例二:案例二:一起违法主体不当案的思考一起违法主体不当案的思考一起违法主体不当案的思考一起违法主体不当案的思考 20042004年年2 2月月2525日,某市卫生监督部门对该市某单位集日,某市卫生监督部门对该市某单位集体食堂因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而对该单位食堂体食堂因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而对该单位食堂进行卫生行政处罚。但该单位食堂承包者不服处罚,向省进行卫生行政处罚。但该单位食堂承包者
8、不服处罚,向省卫生厅申请复议后,又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对卫生卫生厅申请复议后,又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对卫生部门作出的卫生行政处罚因违法主体不当而被撤销。部门作出的卫生行政处罚因违法主体不当而被撤销。2004 2004年年1 1月月2 2日。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到日。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到该市某单位集体食堂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发现该食堂餐厅该市某单位集体食堂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发现该食堂餐厅入口处无防蝇设施,制售的饭菜为敞开式销售,食堂工作入口处无防蝇设施,制售的饭菜为敞开式销售,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进行操作,厨房内当天中午剩下的生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进行操作,厨房内
9、当天中午剩下的生 熟卷心菜堆放在一起,食堂仓库墙角发现熟卷心菜堆放在一起,食堂仓库墙角发现3 3粒老鼠屎。对粒老鼠屎。对 上述检查情况,卫生执法人员当即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上述检查情况,卫生执法人员当即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并拍摄照片取证。该单位的干部唐某询问笔录,并拍摄照片取证。该单位的干部唐某(卫卫生许可证上填写的负责人生许可证上填写的负责人)、食堂管理员郑某在现场检、食堂管理员郑某在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上签字,承认该食堂工作人员未查笔录、询问笔录上签字,承认该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进行食品加工的事实。穿戴工作衣帽进行食品加工的事实。根据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拍摄的照根据现场检
10、查笔录、询问笔录,拍摄的照片等证据,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认定该食堂在生产经营片等证据,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认定该食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第一款第过程中违反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一)、(三三)、(八八)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于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于 2 2月月2525日作出卫食罚字日作出卫食罚字20040012004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食堂处以罚款决定对该食堂处以罚款30003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事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该食堂承包者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该
11、食堂承包者陈某不服,向省卫生厅提起行政复议,省卫生厅维持该市陈某不服,向省卫生厅提起行政复议,省卫生厅维持该市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决定,但承包者陈某仍不服处罚,向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决定,但承包者陈某仍不服处罚,向所在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所在地区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陈某称:该单位食堂食品仓库以往未见老鼠活动,原告陈某称:该单位食堂食品仓库以往未见老鼠活动,不可能有老鼠屎。餐厅入口处有防蝇设施。现场检查笔不可能有老鼠屎。餐厅入口处有防蝇设施。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是执法人员以录、询问笔录是执法人员以“不签字即视为不配合不签字即视为不配合工作工作”相要挟,迫使管理员违心签字取得的。相要挟,迫使管理员违心签
12、字取得的。次日,食堂次日,食堂 管理员郑某称他只是食堂管理员而非承包者,管理员郑某称他只是食堂管理员而非承包者,不是行政处不是行政处 罚罚罚罚相对人,因此他在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上相对人,因此他在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上的签字无效,请求法院撤销卫生部门作出的卫食罚字的签字无效,请求法院撤销卫生部门作出的卫食罚字20040012004001号行政处罚决定。对此,卫生部门在庭审号行政处罚决定。对此,卫生部门在庭审中辩称:被告作出卫生行政处罚的相对人是该单位集体食中辩称:被告作出卫生行政处罚的相对人是该单位集体食堂而非原告堂而非原告(承包者承包者),原告与该单位食堂的承包关系与本,原告与该单位食堂
13、的承包关系与本案无关,原告无诉讼主体资格。案无关,原告无诉讼主体资格。从法庭辩论中,可以看出争论的焦点有三:从法庭辩论中,可以看出争论的焦点有三:(1)(1)承包承包 者陈某有无诉讼主体资格,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相对人是该者陈某有无诉讼主体资格,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相对人是该单位食堂还是承包者;单位食堂还是承包者;(2)(2)唐某、郑某的签字是否有效;唐某、郑某的签字是否有效;(3)(3)卫生部门提供的证据法院是否予以确认。卫生部门提供的证据法院是否予以确认。20042004年年1111月月2 2日区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日区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条第(二二)项的规定,判决撤销卫生部门于项
14、的规定,判决撤销卫生部门于20042004年年2 2月月2525日日作出的卫食罚字作出的卫食罚字20040012004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理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理由如下:由如下:(1)(1)法院经调查后认定本案中卫生部门作出的行政处法院经调查后认定本案中卫生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相对人是罚相对人是“某单位食堂某单位食堂”,该食堂非公民、法人,且不,该食堂非公民、法人,且不具备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具备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其他组织”的法的法定条件,因此把定条件,因此把“某单位食堂某单位食堂”作为行政处罚相对人,行作为行政处罚相对人,行政处罚主体不适合,程序违法。政处罚主体不
15、适合,程序违法。(2)(2)卫生部门依职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针对承包者卫生部门依职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针对承包者 所所承包的食堂,与承包者陈某在法律上有利益关系,根据承包的食堂,与承包者陈某在法律上有利益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十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二条的规定,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且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益并且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6、因此陈某作为诉讼主体是适合的。其他组织,因此陈某作为诉讼主体是适合的。(3)(3)法院对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上的签法院对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上的签 字字没有提出异议,但对卫生部门提供的涉及该单位食堂餐没有提出异议,但对卫生部门提供的涉及该单位食堂餐厅入口处没有防蝇设施的厅入口处没有防蝇设施的“餐厅照片餐厅照片”和和“餐厅录像餐厅录像”等等因未能举证拍摄时间而不予以认可,其真实性不予确认。因未能举证拍摄时间而不予以认可,其真实性不予确认。本案应该说在执法过程中对其违法事实认定、证据收本案应该说在执法过程中对其违法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是认真的,但是本案处罚决定被撤销集、法律适用
17、等方面是认真的,但是本案处罚决定被撤销的重要原因是处罚相对人写成的重要原因是处罚相对人写成“食堂食堂”造成违法主体认定造成违法主体认定不当。应该是不当。应该是“某单位某单位”而不是而不是“某单位食堂某单位食堂”。一、行政处罚的相关知识一、行政处罚的相关知识一、行政处罚的相关知识一、行政处罚的相关知识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1 1、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惩罚权
18、的活动。、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惩罚权的活动。2 2、行政处罚是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法行、行政处罚是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法行为的管理活动,不同于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为的管理活动,不同于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3 3、行政处罚是维护国家行政管理秩序的具体行政行、行政处罚是维护国家行政管理秩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同于惩罚犯罪的刑罚。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为,不同于惩罚犯罪的刑罚。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罚。(二)行政处罚的原则(二)行政处罚的原则(二)行政处罚的原则(二)行政处罚的原则 1 1、处罚法定原则。为了克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防、处罚法定原则。为
19、了克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防止和纠正对行政处罚的滥用,我国行政处罚实行法定原则,止和纠正对行政处罚的滥用,我国行政处罚实行法定原则,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依法进行。2 2、公正公开的原则。公正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公民、公正公开的原则。公正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应承担的违法责任与所受到的行政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应承担的违法责任与所受到的行政处罚相适应。公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关于行政处罚的有关罚相适应。公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关于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必须向社会公开。规定必须向社会公开。3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的设
20、定和实施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 要同时发挥其强制制裁与促进认识转变的作用,使被处罚要同时发挥其强制制裁与促进认识转变的作用,使被处罚者不再危害社会和自觉守法,防止将行政处罚变为国家对者不再危害社会和自觉守法,防止将行政处罚变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简单机械的报复。违法行为简单机械的报复。4 4、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正确处理惩罚与保护、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正确处理惩罚与保护的相互关系,使无辜的人不受行政处罚,使违法行为人受的相互关系,使无辜的人不受行政处罚,使违法行为人受到公正处理,使遭受违法处罚的人得到及时补救。通过保到公正处理,使遭受违法处罚的人得到及时
21、补救。通过保障当事人行使程序权利使行政处罚得到正确使用。障当事人行使程序权利使行政处罚得到正确使用。(三)行政处罚的种类(三)行政处罚的种类(三)行政处罚的种类(三)行政处罚的种类 1 1 1 1、警告。、警告。、警告。、警告。它是国家对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它是国家对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对被处罚人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
22、人认识其行为的发生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人认识其行为的发生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继续违法。2 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3 3 3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是是 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物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
23、关将的财物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 4 4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违法行为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 5 5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它是它是行政机关暂时或永久地撤销违法
24、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行政机关暂时或永久地撤销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6 6 6 6、行政拘留。、行政拘留。、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它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它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 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四)行政处罚的适用(四)行政处罚的适用(四)行政处罚的适用(四)行政处罚的适用 1 1 1 1、责令改正。、责令改正。、责令改正。、责令改正。在许多情形下,行政处罚方法本身并在许多情形下,行政处罚方
25、法本身并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人继续危害社会。为了弥补某些行政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人继续危害社会。为了弥补某些行政处罚方法的不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处罚方法的不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2 2 2 2、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解决行政处罚中行政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解决行政处罚中行政 职权竞合,处罚法规竞合和违法行为竞合的重要规则。在职权竞合,处罚法规竞合和违法行为竞
26、合的重要规则。在 行政管理中,一个违法行为可能同时违反两个以上法规,行政管理中,一个违法行为可能同时违反两个以上法规,受两个以上行政处罚机关管辖,或构成两个以上行政违法受两个以上行政处罚机关管辖,或构成两个以上行政违法行为。为使违法行为受到适当的处罚,行政处罚法规行为。为使违法行为受到适当的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这一规则。定了这一规则。3 3、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从轻:在法定的处罚方式与处罚幅度内,选择适用方从轻:在法定的处罚方式与处罚幅度内,选择适用方式较轻和幅度较低的处罚。式较轻和幅度较低的处罚。减轻:在法定的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适用处罚。减轻:在法定的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适用处罚。4
27、4、追究时效。、追究时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五)行政处罚的执行。(五)行政处罚的执行。(五)行政处罚的执行。(五)行政处罚的执行。1 1 1 1、违法所得不适用暂缓或分期缴纳。、违法所得不适用暂缓或分期缴纳。、违法所得不适用暂缓或分期缴纳。、违
28、法所得不适用暂缓或分期缴纳。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因为违法所得。因为违法所得是当事人已经获取并掌握的款项,像法律法规规定的那样,是当事人已经获取并掌握的款项,像法律法规规定的那样,有违法所得的,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所以,有违法所得的,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所以,没收违法所得不具有罚款的惩罚性,因而不能适用暂缓或没收违法所得不具有罚款的惩罚性,因而不能适
29、用暂缓或分期缴纳的规定。分期缴纳的规定。2 2 2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药品监管部门没有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执行权,对于药品监管部门没有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执行权,对于当事人没有自觉履行缴纳罚没款的案件,就必须申请人民当事人没有自觉履行缴纳罚没款的案件,就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
30、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诉解释)第八十八条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诉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3 3个月)届满之日起个月)届满之日起180180 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受理。部分执法人员认为当批准的延(分)期缴纳罚款时间部分执法人员认为当批准的延(
31、分)期缴纳罚款时间超出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仍然可以超出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仍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理由是行诉解释第八十六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理由是行诉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五)被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五)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而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延(分)而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延(分
32、期缴纳罚款申请的批准,显然属于该条款所指的期缴纳罚款申请的批准,显然属于该条款所指的“行政行政行政行政机机 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当事人获得延(分)期缴纳罚款的;当事人获得延(分)期缴纳罚款的批准后又拒不履行义务,显然属于行诉解释第八十八批准后又拒不履行义务,显然属于行诉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条规定的“正当理由正当理由”。虽然行诉解释中第八十八条同时规定,只要有正虽然行诉解释中第八十八条同时规定,只要有正当理由的,逾期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何当理由的,逾期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何谓谓“正当理由正当理由”?行诉解释并未做进一步说明?行诉解释并未做进一步说明
33、而。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规 定。定。”我认为对我认为对“正当理由正当理由”的解释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的解释可以适用民法通则中中 诉讼时效中止的有关规定,即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诉讼时效中止的有关规定,即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对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条对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除此以外,我认为都。除此以外,我认为都不能称为不能
34、称为“正当理由正当理由”。因此,药品监管部门应该在行政。因此,药品监管部门应该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的处罚决定书送达后的270270天内(天内(3 3个月加个月加180180天)申请人民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确保行政处罚案件顺利结案,维护药品法院强制执行,以确保行政处罚案件顺利结案,维护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的威严。监管行政执法的威严。二、违法主体的认定的重要性二、违法主体的认定的重要性二、违法主体的认定的重要性二、违法主体的认定的重要性 1 1 1 1、关系到行政处罚正确与否、关系到行政处罚正确与否、关系到行政处罚正确与否、关系到行政处罚正确与否 。认定违法主体是办理认定违法主体是办理行政处
35、罚案件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不能查明和确定违法主行政处罚案件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不能查明和确定违法主体,违法行为就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行政处体,违法行为就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行政处罚便无从谈起。如果违法主体认定错误,整个案件必定被罚便无从谈起。如果违法主体认定错误,整个案件必定被法院撤销。法院撤销。2 2 2 2、关系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关系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关系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关系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民处以5050元以下、对
3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1000元以下罚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由此可见,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由此可见,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罚款额度是不一样的。如作出罚款组织的罚款额度是不一样的。如作出罚款500500元的当场行元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若当事人是公民该决定就不合法,而对法人政处罚决定,若当事人是公民该决定就不合法,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合法。或者其他组织就合法。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简易程序只适用于警告和小额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简易程序只适用
37、于警告和小额罚款,而不适用于没收库存物品和违法所得。执法实践中罚款,而不适用于没收库存物品和违法所得。执法实践中只有小额罚款而没有库存物品和违法所得的案件几乎没有,只有小额罚款而没有库存物品和违法所得的案件几乎没有,所以简易程序只适用于警告。但在执法中经常会遇到没收所以简易程序只适用于警告。但在执法中经常会遇到没收库存药品和违法所得案件,但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小,适库存药品和违法所得案件,但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小,适用一般程序增加了行政成本,给执法带来很大的困扰。用一般程序增加了行政成本,给执法带来很大的困扰。去年有一期中国医药报讨论简易程序的适用,我去年有一期中国医药报讨论简易程序的适用,我 就
38、提了一个建议,修改现行法律,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就提了一个建议,修改现行法律,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将没收公民货值金额围,将没收公民货值金额5050元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货元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货值金额值金额10001000元以下非法财物和没收公民元以下非法财物和没收公民5050元以下、法人或元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者其他组织10001000元以下违法所得案件也适用简易程序,元以下违法所得案件也适用简易程序,中国医药报采用了我的建议。中国医药报采用了我的建议。3 3 3 3、关系到当事人听证权利的确定。、关系到当事人听证权利的确定。、关系到当事人听证权利的确定。、关系到当事人听证权利的确
39、定。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广东省行政处罚。广东省行政处罚 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较大数额罚款是指 对公民处以对公民处以10001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 5万元以上罚款。万元以上罚款。”若罚款若罚款50005000元,对公民就要发行政处
40、元,对公民就要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不用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不用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罚听证告知书。三三三三、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表现形式、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表现形式、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表现形式、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表现形式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由此可见,公民、法人或者
41、其他组由此可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织 是行政处罚案件中当事人的三种形式。是行政处罚案件中当事人的三种形式。(一)公民的概念(一)公民的概念(一)公民的概念(一)公民的概念 公民是宪法上的概念,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按该国宪公民是宪法上的概念,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按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行政处罚法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
42、罚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第二十六条规定: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 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所以,在案件调查的过程所以,在案件调查的过程中,要记录当事人的年龄和精神状况。中,要记录当事人的年龄和精神状况。民法通则第二章用民法通则第二章用“公民公民”(自然人)概念,并(自然人)概念,
43、并包包 括了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三种经济形括了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三种经济形式。式。1 1、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从事工商业个体工商户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从事工商业 经经经经营的个体劳动者。其有如下特征:营的个体劳动者。其有如下特征:(1 1)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劳动者。即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劳动者。即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此处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此处的“户户”,不是在户籍意义上,不是在户籍意义上使用,而是作为工商管理的单位。使用,而是作为工商管理的单位。(2 2)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经营。城乡个体
44、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经营。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管理暂行条例第3 3条规定: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条规定: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等。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等。(3 3)须依法登记。经户籍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须依法登记。经户籍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即为个体工商户。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即为个体工商户。(4 4)个体工商户业主须亲自经营。他们虽然可以请)个体工商户业主须亲自经营。他们虽然可以请3 35 5个帮手,或者带个帮手,或者带1 12 2名学徒,但并不雇工。这一特名学徒,但并不雇工
45、这一特 点,使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区别开来,后者可以雇工点,使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区别开来,后者可以雇工8 8人以上。人以上。(5 5)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这与自然人不同,自)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这与自然人不同,自然人姓名属于人身权,字号属于财产权。然人姓名属于人身权,字号属于财产权。(6 6)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民法通则)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民法通则第第29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2 2 2 2、个人合伙、个人合伙、个人合伙
46、个人合伙 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共同劳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四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七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
47、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二)法人的概念(二)法人的概念(二)法人的概念(二)法人的概念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民事主体,民法通则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民事主体,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法人。1 1、法人是团体。法人区别于自然人的特点,就在于、法人是团体。法人区别于自然
48、人的特点,就在于自然人是由个体充任民事主体,而法人是由自然人及其财自然人是由个体充任民事主体,而法人是由自然人及其财产的集合而组成的团体或说是社会组织。产的集合而组成的团体或说是社会组织。2 2、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法人的财产属法人所有,、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法人的财产属法人所有,即独立于其出资人,也独立于其雇员。法人的出资人一旦即独立于其出资人,也独立于其雇员。法人的出资人一旦 将财产所有权转移于法人,其享有的就只是股东权而不再将财产所有权转移于法人,其享有的就只是股东权而不再是所有权,出资财产与出资人脱钩,使这部分财产成了法是所有权,出资财产与出资人脱钩,使这部分财产成了法人的独立财产。人
49、的独立财产。3 3、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法人拥有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法人拥有独立财产的逻辑结果。法人既然拥有独立财产,便能够以此财财产的逻辑结果。法人既然拥有独立财产,便能够以此财产负担自己行为的法律结果。易言之,法人的出资人仅负产负担自己行为的法律结果。易言之,法人的出资人仅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4 4、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法人作、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法人作为拟制的人,其所有的行为总是由法定代表人等具体的自为拟制的人,其所有的行为总是由法定代表人等具体的自然人作出的,但自然人的人格被法人吸收,不再代表自己然人作出的,但自然人的人格被法
50、人吸收,不再代表自己 ,其行为名义上属于法人,其效果由法人承担。,其行为名义上属于法人,其效果由法人承担。(三)其他组织的概念(三)其他组织的概念(三)其他组织的概念(三)其他组织的概念 民诉意见第民诉意见第4040条对其他组织进行了规定:条对其他组织进行了规定:“民事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 1 1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