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职能工资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目标 本规则意在依据人事管理规章要求,制订职员工资管理措施,包含工资计算期间、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给时间和期限和晋升、奖金给付等事宜。 第二条 工资决定标准 职员工资是在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企业支付能力和职员年纪、年资、职能等级、责任大小等原因基础上,进行工资计算。 工资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基础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抚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津贴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假日工作津贴深夜工作津贴交通津贴年纪工资年资工资职能工资工资包含基准内工资及基准外工资两大部分,其结构以下: 第四条 工资计算期间及工资支给日 每一工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 日起至当月 日止,并于当月 日支付
2、工资。工资支给日若适逢节假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 第五条 很给付 职员遇有下列情形时,可向企业申请提前领取已工作时间工资。 (一)职员或依靠职员收入赖以维持生计者,遇有下列情况可向企业申请很给付:结婚;死亡;生产;疾病或受意外灾难时。 (二)职员被停职或被解聘时(包含惩戒解聘)。 (三)其它取得企业同意事情。 上列要求除第二项外,在申请很给付时,须由本人(本人死亡则由其家眷)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 缺勤扣除 (一)工资给付形态采取月工资制。 (二)对于下列尤其休假,标准上照常支付工资:婚假、丧假;年度带薪休假;行使公民权时;企业大会、教育召集时。 (三)职员缺勤时,则依下列方法处理。 1.非
3、公务原因负伤疾病时: 基础工资平均每个月应出勤日数缺勤日数 2.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 基础工资平均每个月应出勤日数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缺勤时数第七条 中途任用、离职或退职工资 在工资计算期间,中途任用、离职或退职时工资,按当月职员实际出勤工作日数,按日计算;或以离职、退职前出勤日数为计算基准,其计算公式以下: 基准内工资(每个月固定额)交通津贴出勤工作日数平均每个月应出勤日数 第八条 工资给付及扣除额 (一)下列要求各项金额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1.个人工资所得税。 2.劳工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3.团体意外保险费。 4.过半数职员开会同意福利基金。 (二)上述各项金额扣除后,职员所
4、得应以现金形式直接交予本人。 (三)工资所得亦可根据职员要求,直接汇人指定金融机构该职员账户内。 基准内工资 第九条 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组成包含下列三项: (一)年纪工资(包含初任职员起点工资)。 (二)年资工资。 (三)职能工资。 第十条 年纪工资 年纪工资给付标准按下列方法处理: (一) 岁时,每个月给付 元。 (二) 岁时,每增加一岁则逐年增加工资 元,作为给付年纪工资标准额。 (三) 岁时,每增加一岁则逐年增加工资 元,作为给付年纪工资标准额。 (四) 岁时,每增加一岁则逐年增加工资 元,作为给付年纪工资标准额. (五) 岁以上时,每十二个月年纪工资给付以 元为上限。 (六)上列年纪工
5、资施行细则依(表-1)“年纪工资表”要求办理。 第十一条 年资工资 (一)年资工资给付标准是,服务满十二个月以上职员方适用,并依(表-2)“年资工资简明表”要求办理。 (二) 岁以上职员,依要求不再给付年资工资。 第十二条 职能工资 (一)职能工资给付标准是,依据各职层及职等分类,依据(表-3)“ 职能资格表”要求,共区分为五个职能等级,并依职等高低决定职能工资标准。 (二)每一职等全部有最高及最低工资给付标准,企业应依据人事科所评定职员考绩情况,依据(表-4) “职能等级利用表”要求,办理相关职能等级、最低标准给付额、升级单价、考绩评定等事项。 (三)各等级职能工资,则依“职能工资表”要求办
6、理。 第十三条 附加工资 从事特殊职务专业人员,若因其职务难度高、责任重大或本身基础工资偏低,则应以附加工资方法,给部分或全部调整。 第十四条 责任津贴 责任津贴是对含有监督管理职位者所做支付,其具体金额依“管理职津贴给付额表”要求办理。 第十五条 抚养津贴 企业对于需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抚养眷属最低生活保障职员,依下列方法办理抚养津贴给付。 (一)配偶,每个月津贴额为 元。 (二)儿女,每个月津贴额为 元。 第十六条 住宅津贴 住宅津贴是为了补助职员因无自用住宅,而须租赁房屋时津贴,其津贴标准依下列要求办理给付: (一)有配偶者或有抚养眷属者,每个月津贴额为 元。 (二)单身者,每个月津贴额
7、为 元。 第十七条 全勤及勤奋奖金 全勤奖金是为奖励职员在每一工资计算期间内全勤者或工作勤奋者而设置奖励项目,其给付标准以下: (一)全勤者(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每个月津贴额为 元。 (二)该月达成企业预定工作目标时,每个月津贴额为 元。 基准外工资 第十八条 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 (一)企业因业务上需要,而要求职员于要求工作时间外继续完成勤务时,则应依据职员早到或夜班加班时间,采取计时制方法计算应给付津贴额。 (二)勤务时间外加班津贴,则依下列方法计算(单位:元小时): 基础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个月平均要求勤务时数1.33 第十九条 休假日工作津贴 (一)企
8、业因业务上需要,要求职员在休假日返回企业实施勤务时,得支付休假日工作津贴,但翌日补休者,则不另外给付津贴。 (二)休假日工作津贴采取计时制方法,依据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单位:元小时): 基础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个月平均要求勤务时数1.50 第二十条 深夜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是对夜间从事勤务工作者所支付津贴,计算时间是从晚上 点到翌日清晨 点,其计算公式是(单位:元小时): 基础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个月平均要求勤务时数0.3 第二十一条 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特例 担任管理职位者,不适用第十八条及第十九条要求。 第二十二条 交通津贴 职
9、员从住宅到企业上班时,单程距离达5公里以上者,则应给付等于公共运输部门所发行定时往返月票金额,以此作为交通贴支给标准。 调薪及升级 第二十三条 调薪 职员工资于每十二个月12月31日视企业经营结果增加百分比,进行定时调薪。 第二十四条 调薪分类 定时调薪包含自动调薪和核定调薪两大部分,其要求以下: (一)自动调薪是在基础工资范围内所进行工资调升包含年纪工资和年资工资两项,其计算方法按第十条(年纪工资)和第十一条(年资工资)要求办理。 (二)核定调薪考评标准是,对于基础工资中职能工资,依据人事科评定职员年度职务完成能力、工作绩效、责任度大小、协调性、贡献度等考评结果,依据第十二条(职能工资)要求
10、办理。 第二十五条 基础工资提升标准 (一)企业为配合社会物价水平提升及职员因抚养眷属人数改变,而使得其经济情况有所改善时,给职员以基础工资提升。 (二)基础工资提升标准,依据附加工资要求办理。 (三)基础工资提升计算,标准上按第二十四条要求办理。 第二十六条 临时调薪(一)职员遇有下列情形时,可由其部门直属主管人员向人事科申请临时调薪,以兹激励。 1.有特殊功劳表现。 2.中途录用职员、含有优异技能和成绩。 3.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人才。 (二)临时调薪标准,则依据第十二条(职能工资)或第十三条(附加工资)要求,采取部分调整或全部调整措施。 第二十七条 升级 (一)企业视职员表现,审核职员职务
11、完成能力、责任度大小、企划能力、判定力、工作绩效等事项后,依据第十二条(职能工资等级晋升标准)要求办理。 (二)职员升级后工资,则就调升当月起,开始支付调整后工资。 第二十八条 初任职员工资 (一)初入社会应届毕业生,经企业甄选后成为正式职员时,其工资给付标准,除衡量社会物价改变及通常同业间初任工资水平外,均依要求基准内工资标准办理。 (二)初任职员基础工资给付标准应按下列要求办理: 1.年纪工资第十条 2.年资工资第十一条 3.职能工资第十二条 (1)中学毕业等1级 (2)高中毕业等2级 (3)大中专毕业等17级 (4)大学毕业等3级 (5)硕士毕业等2级 (三)当社会物价水平或同行业之间初
12、任工资水平和要求基准内工资有所差异时,则以附加工资形式进行补助。 第二十九条 (一)中途录用职员(初入社会应届毕业生以外者),其工资给付标准上除按第二十八条要求外,在考察职员任职前经历及工作经验年数后,再决定该职员职能工资等级。 (二)担任单纯体力劳动工作者,则应不管其学历高低,一律以职能等级第等1级任用。 定时奖金 第三十条 定时奖金给付 企业给付奖金标准是,依据企业业绩成长百分比和职员贡献程度,于每十二个月 月及 月支付。 第三十一条 奖金计算期间 (一)上期奖金计算期间,从去年 月 日起至该年度 月 日止,并于 月份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二)下期奖金计算期间,从该年度 月 日起至 月
13、日止,并于 月份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二条 定时奖金给付标准 定时奖金金额高低,是在考评职员于奖金计算期间工作表现、绩效评价、出勤率及贡献度等原因后加以确定。 第三十三条 定时奖金领取资格 (一)在奖金计算期间,中途进入企业并未满两个月者,不给予给付定时奖金。 (二)在奖金计算期间,对于已离职者或于领取当月申请离职者,则取消其奖金领取资格。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施行本规则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表-1 年纪工资表 岁每增1岁增加 元 岁每增1岁增加 元 岁每增1岁增加 元岁以上者, 为上限表-2 企业年资工资简明表年资1每增1年时增加 元1年2年表-3 企业职能资格表职层职位职能等级管理
14、职监督职通常职表-4 企业职能工资等级及利用表职能等级最低级数标准额评定下限(初级)上限等等等等等 担任管理职务者是指较大组织责任人或担任相同程度职务参与经营管理,并在较广范围内负有责任者。 五、事务、技术职务 事务、技术职务担当者关键是指从事事务性或技术性工作人员,包含较小组织管理人员。 六、技能职务 技能职务担当者是指在作业现场直接或间接从事操作人员,包含班组责任人。 七、职能等级 职能等级按不一样职务分别确定。管理职务分为 等,事务、技术和技能职务均分为 等,各级均再分为 级。 八、职能等级评定 职能等级按下列标准评定: (1)所担任工作关键性。 (2)知识及经验。 (3)工作能力及指导
15、能力。 九、等级标准 在上一条中所述等级评定具体标准,详见“职能等级评定标准表”(表1.18)。 十、职能工资金额 职能工资金额由“职能工资金额表”确定。 十一、首次任职者职能等级 从学校毕业后首次任职者,其职能等级按下列标正确定: (1)大学毕业生 事务、技术职三等或技能职三等 (2)高中毕业生 事务、技术职二等或技能职二等 (3)初中毕业生 事务、技术职一等或技能职一等 其它来本企业任职者,则需综合考虑其所担任职务、来企业以前工作经历、能力等原因后确定。 十二、提级和提薪 职能等级提级和提薪,每十二个月一次,在月进行。但当其所担任职务发生变动时,亦可临时进行职能评审。 附 则十三、本要求从
16、 年 月 日起实施。 表-5 企业职能等级评定标准职务职能等级等级标准管理职务三等1.参与全企业经营方针计划,负责一部门全方面工作,或担任高度专业化业务管理人员。2.含有高度专业学问及很广泛学识和经历。3.担任特大项目或工程指挥或监督人员。4.被认为和上述各项有相同程度工作能力者。二等1.负责一部门全方面工作,或担任高度专业化业务管理人员。2.含有高度专业学问及很广泛学识和经历。3.担任特大项目或工程指挥或监督人员。4.被认为和上述各项有相同程度工作能力者。一等1.担任负责而且关键工作,参与一部门经营方针计划。2.含有高度专业学问和对应经历。3.担任较大或较关键项目或工程指挥或监督人员。4.相
17、同能力者。事务技术职务八等1.担任负责而且关键工作,参与高层次计划、立项、审核等工作,能独立处理困难问题。2.含有高度专业学问和对应经历。3.担任较大或较关键项目或工程指挥或监督人员。4.相同能力者。七等1.担任比较关键业务工作,参与高层次计划、立项、审核等工作。2.含有一定专业学问和对应经历。3.担任科室事务或技术指导工作。4.相同能力者。六等1.担任本科室范围内事务技术工作,能独立处理含有一定难度问题。2.含有大学毕业程度专业基础知识及经历,而且含有相当于高中毕业程度通常基础知识。3.在上司直接指导下,指导或监督下级。4.相同能力者。五等1.担任本科室范围内事务技术工作,能完成含有一定难度
18、工作。2.含有大学毕业程度专业基础知识及经历和相当于高中毕业程度通常基础知识。3.在上司直接指导下,指导或监督下级。4.相同能力者。四等1.从事通常作业,基础含有独立操作能力。2.含有初中毕业程度通常基础知识和较丰富经验。3.在上司指导下,指导下级。4.相同能力者。三等1.从事通常作业。2.含有初中毕业程度通常基础知识和一定作业经验。3.在上司直接指导下,指导下级。4.相同能力者。二等1.从事比较简单作业。2.含有初中毕业程度通常基础知识和一定作业经验。3.接收上司直接指导。4.相同能力者。一等1.从事辅助性作业。2.含有初中毕业程度通常基础知识。3.接收上司直接指导。技能职务八等1.从事关键
19、作业,或从事需要高度技术作业,能独立完成困难作业。2.含有初中毕业程度通常基础知识和丰富经验。3.在上司指挥下,担任重大作业项目标指导、监督人员。4.相同能力者。七等1.从事关键作业,或从事需要高度技术作业。2.含有初中毕业程度通常基础知识和丰富经验。3.在上司指挥下,担任比较重大作业项目标指导、监督人员。4.相同能力者。六等1.从事关键作业,或从事需要高度技术作业。2.含有初中毕业程度通常基础知识和丰富经验。3.在上司指挥下,担任比较重大作业项目标指导、监督人员。4.相同能力者。五等1.从事通常作业,含有独立操作能力。2.含有初中毕业程度通常基础知识和丰富经验。3.在上司指导下,指导下级。4.相同能力者。四等1.从事通常作业,基础含有独立操作能力。2.含有初中毕业程度通常基础知识和丰富经验。3.在上司指导下,指导下级。4.相同能力者。三等1.从事通常作业。2.含有初中毕业程度通常基础知识和一定作业经验。3.在上司直接指导下,指导下级。4.相同能力者。二等1.从事比较简单作业。2.含有初中毕业程度通常基础知识和一定作业经验。3.接收上司直接指导。4.相同能力者。一等1.从事辅助性作业。2.含有初中毕业程度通常基础知识。3.接收上司直接指导。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