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行性研究业务约定书 委托方(甲方):公司受托方(乙方):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关于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范围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如投资建立大型水泥厂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目的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某大型水泥厂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乙方将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该建设项目的资料情况、建厂条件、厂址方案、矿山采运、配料方案、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方面进行研究,对其技术、经济可行性作出评价、论证,并撰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作为甲方投资决策依据。乙方提交的报告格式:另附。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一)协助
2、乙方获取有关数据和资料。(二)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三)正确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四)按照约定书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采用先进、有效的研究方法,确保研究报告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四、业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业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工时成本万元,其他代垫费用万元。(二)上述费用在本约定书经双方签署后,预付 元,其余在出具报告时一次付清。如因研究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花费在研究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再增加相应的业务费用。五、本约定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终止。六、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七、本约定书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公章)受托方: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