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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模版.doc

1、xxx村镇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行个人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个人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xxx村镇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所称个人贷款,是指我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个人经营等用途的人民币贷款。第三条 本规程遵循审贷分离制和信贷岗位责任制要求,建立信贷工作横向和纵向制约机制,实现信贷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第四条 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批(报备)、签订合同、贷款发

2、放与支付、贷后管理和信用收回。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第五条 借款人申请借款人向本行申请个人贷款,应向经办行提交下列资料:(一) 个人借款申请表。借款人应向我行提交书面的借款申请,单笔贷款填写xxx村镇银行个人借款申请表(见附件1),循环额度类贷款填写xxx村镇银行个人额度授信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应当载明借款种类、借款金额、借款币种、借款期限、借款用途、资金支付计划、担保方式、还款计划以及还款方式等; (二)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基本信息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居民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若借款人单身,需签订单身承诺函(见附件3)。申请人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的,须持有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

3、有效身份证或居留许可证;(三) 授权我行查询其个人征信记录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四) 如有共同还款人的需签订共同还款承诺书(见附件5)(五) 有效的收入证明材料,可以为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注明联系人姓名及固定电话,并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或参照我行收入证明模板(见附件6)个人所得税缴税单、银行往来记录、投资经营收入、房产租赁合同等,对于拥有高资产值的客户还可以提供房产、金融类资产等的证明文件;(六) 担保证明材料,包括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文件、抵质押物估值报告、保证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和财力证明材料等;(七) 若借款用于企业经营,还应提供背景企业的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

4、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年检报告、近期财务报告(或纳税记录、银行对账单、水电费缴款单等)、相关部门的信用记录等,若借款人为公司主要股东,则需提供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见附件7);(八) 我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第六条 贷款人受理经办行收到借款申请材料后,客户经理应调查审核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借款用途是否正当、合法,查询借款人征信记录,并按本行相关贷款品种的规定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审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借款申请材料。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要素是否符合本行的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内容与正本是否一致;(二)借款申请人(包括代理人)及担保

5、人身份证明。借款人及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的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三)担保材料是否符合本行信贷担保管理的有关规定。调查人员应对借款人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并确保所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对于借款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应要求其及时补齐材料或重新提供材料。经办客户经理在核实客户提交的资料后,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加盖“经核对与原件一致”章,并签名确认。第七条 贷前调查对同意受理的个人贷款,调查人员应履行贷前调查职责,确保调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调查评价意见。(一)调查的方法贷前调查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

6、。1、深入借款人生产、工作以及生活活动区域进行实地调查或走访;2、与借款人本人面谈,也可以同时根据贷款尽职调查要求与需要,与担保人等相关人员面谈;3、根据授权查询借款人、担保人的个人信用报告;4、采取实地调查与间接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查阅提供的担保资料,实地查验抵(质)押物情况,走访保证人,对担保意愿性、合规性、充足性进行调查。(二)调查的主要内容调查人员在完成贷款资料初审和就贷款的有关事项与借款人面谈后,应进行贷前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借款人基本情况(1)调查确认借款人提供的姓名、年龄、居住情况、婚姻状况、家庭情况、联系电话等是否真实;(2)调查确认借款人提供的职业情

7、况、所在单位的任职情况等是否真实;(3)调查确认借款人的学历、经历、经营管理能力、社会关系、爱好、生活习惯、品行、年龄等。2、借款人信用状况主要通过人行征信系统调查借款人及配偶的信用记录,打印个人信用报告,调查了解借款人的资信状况。3、借款人资产与负债情况调查(1)调查确认借款人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和年薪收入情况。对于主要收入来源为工资收入的,应结合所从事的行业、所任职务等信息对其收入水平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判断;主要收入为经营收入的,应着重调查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主要收入来源为其他合法收入的,如利息和租金收入等,应检查其提供的财产情况,证明文件包括租金收入证明、房产证、银行存单、有现金

8、价值的保单等;(2)调查其他可变现资产情况;(3)调查借款人在本行或他行是否有其它负债或担保、家庭负债总额与家庭收入的比重情况等;(4)分析借款人及其家庭收入的稳定性,判断其是否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4、借款用途及资金支付计划主要调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是否与本行对其申请的贷款品种规定的贷款用途相一致,贷款用途是否合法,贷款额度和资金支付计划是否合理;首付款或自筹资金到位情况。5、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和还款方式调查还款来源是否有效落实,还款方式是否与收入、支出情况相匹配,还款额是否超过其还款能力。6、担保情况主要调查担保意愿及担保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足值性、可实现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9、容:(1)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应着重调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代偿能力以及借款人与保证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并综合确定其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及担保能力的强弱;(2)采用抵押担保的,着重调查抵押物的类型、性质、数量、权属、物理状况、保管情况、付款情况、市场价值、变现能力、预计抵押担保额度等。抵押物是否已设立抵押,是否已出租、转让、查封、重复抵押等情况,对于抵押物已出租情况,需出具抵押物承租人声明(见附件8);(3)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着重调查质物是否属于本行可接受的财产,质物、质押权利是否合法,出质人对于质物、质押权利占有是否合法,质物的价值情况及根据本行规定需着重调查的其他事项;7、借款人和担保人在本

10、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担保情况,有无历史不良记录;8、借款人背景企业的管理和经营情况(经营类贷款);9、其他需要调查或核查的事项。第八条 调查人员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形成书面意见,对客户借款事由、还款能力、个人及家庭信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贷款品种、金额、用途、利率、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条件等提出建议。调查人员应对调查意见所含信息的真实性及调查结论负责。第九条 本行不得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在不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将贷款调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项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明确第三方的资质条件与代理责任。第十条 贷款核准贷前调查完成后须将个人贷款提交相关岗位人员进

11、行核准。核准人应督促客户经理做好贷前客户资料的收集工作,确保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对借款人提供资料及抵、质押物价值与实际明显不符,交易存在明显虚假的承担责任。对核准的贷款同时需符合我行个人贷款产品结构调整的要求。第十一条 贷款核准完成后,调查人员将调查报告或调查书面意见、申请材料等一并提交贷款审查人员进行贷款审查。第三章 贷款的审查第十二条 审查人员应对调查人员提供材料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借款申请人资信情况、抵(质)押物或保证情况及其他财务信息等进行分析评价,并审查、验证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用途、还款方式、贷款支付计划的合理性与合规性。第十三条 审查人员对贷款的

12、风险评价应以分析借款人现金收入为基础,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动态地进行贷款审查和风险评估。第十四条 对申报材料有遗漏、有缺陷的,审查人员应要求调查人员及时补充材料和完善调查内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对申报材料不合规的,审查人员应签署审查意见并退回。第十五条 审查人员根据审查与分析结果,出具审查意见。经审查同意的贷款,审查意见应明确贷款品种、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偿还方式、担保条件、贷款条件等内容,并提示贷款潜在风险。第四章 贷款审批第十六条 贷款审批人员在阅读审查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本行信贷政策,审查贷款的技术、经济和商业可行性,分析贷款的主要风险点及其风险

13、规避和防范措施,依据该笔贷款预计给本行带来的效益和风险作出审批决策。审批人应审核的事项包括:(一)借款人主体资格和条件是否具备;(二)借款用途是否符合本行有关贷款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金额、期限、利率等是否符合本行有关贷款品种管理办法规定;(四)借款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合法、有效;(五)贷前调查人的调查意见、对借款人资信状况的评价分析以及提出的贷款建议是否准确、合理; (六)贷款支付计划是否符合本行贷款支付的相关规定,是否与借款人的资金用途、实际需求相匹配;(七)贷款的主要风险点是否充分披露,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合法、有效;(八)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第十七条 贷款审批人员审核完成后,应出具

14、明确的审批意见。对于审批通过的贷款,还应明确贷款品种、金额、用途、利率、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条件、贷款条件、贷款支付计划等内容。 第十八条 审批结束后,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归纳审批结论,并将结论及时通知经办行。第十九条 对未获批准的个人贷款申请,贷前调查人应及时告知借款人,将相关资料退还,并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做好信贷否决的记录存档。告知可以采取电话告知、书面告知、传真告知、短信告知等方式。第二十条 对需补充材料的,贷前调查人应按要求及时补充材料后重新履行审查、审批程序。第二十一条 对于否决的业务,申报经办行认为有充分的理由时,可提请复议,但申请复议时申报经办行需针对前次审批提出的不同意理由补充相关

15、资料。原审批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安排对该笔业务的复议。第二十二条 相关贷款管理部门应根据重大经济形势变化、违约率明显上升等异常情况,对贷款审批环节进行评价分析,及时、有针对性地调整审批政策,加强相关贷款的管理。第五章 协议签署第二十三条 对审批通过的个人贷款申请,经办行应根据贷款审批意见和要求,落实贷款发放条件,条件落实后及时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与担保人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同时按规定手续或程序办理相关登记。第二十四条 个人借款及担保合同文书必须使用本行标准格式文本。特殊情况下需采用非本行标准格式的合同的,须按照本行合同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经办行应在借款合同中

16、明确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提款条件、支付方式、还款方式、担保方式、以及各方当事人承诺和违约责任等。第二十六条 经办行在与借款人签订合同时,应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如有)就合同条款作全面、客观、详细解释和说明,尤其是借款利率、利息、罚息、还款方式、提款条件、提款时间、贷款资金支付等方面的条款。第二十七条 涉及抵质押担保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及时确认和办理相应担保物交付、担保登记手续。我行委托第三方办理的抵质物登记的,应对抵押物登记情况予以核实。第二十八条 合同保险根据本行相关贷款品种规定需要办理保险的,经办行可以协商或要求借款人、担保人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相关保险,保险期不应短于贷款主合

17、同履行期限,保险金额不应小于主合同贷款本金,保险合同及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经办行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第二十九条 贷款面签借款人签署的所有本行文件,如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以及借款借据等,信贷人员必须在场,确保是客户本人当面签署。如涉及担保人、共有人或者配偶的,也必须当面签署。对于抵质押共有人如确实不能当面签字的,应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质押的书面授权文件。在办理个人贷款的所有签署手续时,经办行应由至少2名信贷人员完成。第六章 发放与支付第三十条 贷款发放应加强对贷款的发放管理,贷款条件未落实的,不得发放贷款。(一)放款审查人员根据审批意见对合同签订、担保条件、贷款条件落实、支付方式等进行审查

18、。(二)放款审查人员须对抵押办理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按照要求须办妥抵押登记后方能放款的,应确认已由专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三)放款审查人员须对合同进行逐项审查,确认签订合同当事人的签章(签字)完整。第三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应依照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总行的相关规定,规范担保流程与操作。第三十二条 担保办理人员负责办理有关抵(质)押登记申请、变更手续,并另行指定人员负责领取抵(质)押相关权证。委托第三方办理的,我行应指定专人对抵押登记情况予以核实。 放款前未落实抵押登记的,放款后业务经办人员负责跟踪落实,直至取得正式抵押登记相关权利证明。第三十三条 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受托支付或借款人

19、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该笔贷款的有权审批人同意后,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第三十五条 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的,经办行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一)信用状况下降;(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资金;(三)借款人收

20、入出现异常变化;(四)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五)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受托支付。第七章 贷后管理和信用收回第三十六条 贷后管理是指贷款发放后至合同终止期间对有关事宜的管理,包括合同变更、贷后检查、本息收回、贷款风险程度的定期分类监测和档案管理,以及为确保贷款资产安全的一切管理内容,包括异常情况监控、违约处理等。个人贷款贷后管理的具体要求应按我行xxx村镇银行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三十七条 贷后监控第三十八条 个人贷款支付后,贷后管理经办机构应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确保贷款资产安全。第三十九条 合同变更第四十条 合同

21、变更包括贷款期限、还款方式、还款账户、抵押物的变更等。第四十一条 合同签订后,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按照本行有关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有权审批部门审批。第四十二条 押品重估第四十三条 担保方式为抵押的,应按照总行规范的要求,结合抵质、押物类型、市场、区域等情况,定期对抵、质押物进行评估。对于押品贬值的,应要求借款人追加抵、质押物或相应减少贷款额度。第四十四条 贷后检查第四十五条 贷后管理部门应区分个人贷款的品种、对象、金额等,确定贷款检查的相应方式、内容和频度。第四十六条 贷后检查人的检查过程中发现借款人有下列情况的,属借款人违约:第四十七条 (一)借款到期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全部贷款本息;第

22、四十八条 (二)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第四十九条 (三)借款期间,借款人未按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第五十条 (四)借款人擅自将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或重复抵押等;第五十一条 (五)拒绝或妨碍我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和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 (六)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第五十三条 (七)与他人签订有损我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第五十四条 (八)保证人违反保证条款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或质押权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我行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第五十五条 (九)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

23、、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遗产或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第五十六条 (十)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断或撤销保险;第五十七条 (十一)违反本办法和借款合同的其他行为。第五十八条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发生任何上述违约事件,我行可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全部措施:第五十九条 (一)要求限期纠正违约行为;第六十条 (二)要求增加所减少的相应价值的押品,或更换保证人;第六十一条 (三)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贷款;第六十二条 (四)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二款的,从逾期、挤占挪用之日起,我行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第六十三条 (五)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

24、,我行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拖欠部分按贷款利率计收罚息,对未收取利息部分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第六十四条 (六)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第六十五条 (七)依据有关法律及规定处分押品;第六十六条 (八)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七条 风险预警信贷人员应通过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信贷风险事项和风险预警信号,并按照本行的规定形成风险预警报告报相关部门。第六十八条 信贷资产分类。经办行应按照本行信贷资产十级分类相关规定执行,对所辖信贷资产进行十级分类,及时报送有权审查和认定部门进行审查和认定。目前本行个贷系统风险分类采取批量方式,根据单笔贷款逾期时间、单笔贷款对应合同项下

25、主要担保方式二个维度,根据如下风险分类矩阵标准自动定期划入对应的分类级别。同一合同项下逐笔贷款采用“孰低”原则进行分类,不得进行拆分分类。 逾期天数担保方式未逾期逾期1-30天逾期31-60天逾期61-90天逾期91-120天逾期121-180天逾期181-360天逾期361天及以上质押正常一正常三关注一关注二关注三次级一次级二可疑抵押正常一正常三关注二关注三次级一次级二可疑保证正常二正常三关注二关注三次级一次级二可疑损失信用正常三关注一次级一次级二可疑损失具体操作可参照个人贷款业务风险分类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第六十九条 到期还款(一)贷款到期之前10天,应以书面、电话通知、手机短信或其他有效

26、方式及时通知客户,并做好催收相关记录工作,以便借款人及时筹措资金,按时还本付息(相关业务品种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应查阅借款人的存款余额,掌握借款人筹措资金、落实还款的动向和进度;(三)收妥贷款本息后,相应办妥撤销抵(质)押登记手续,返还质物,收回质物代保管收据;(四)进一步了解分析还款资金的来源是否正常,为以后的续贷调查积累资料。第七十条 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分为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提前结清必须事先向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办理相关结清手续。贷款结清后,经办行应出具结清证明,并配合抵质押人办理解除登记手续,返还相关权利凭证。第七十一条 贷款展期(一)个人贷款需要展期的,借款人应在

27、贷款到期前30天向经办行提交借款展期申请,说明造成延期的原因和设定还款的新期限,并说明还款的资金来源,提供原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证明;(二)调查人应核查延迟原因是否客观合理,新期限的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可靠,并合理确定贷款展期期限。落实续保并在贷款展期审批文件上签注是否同意展期的明确意见和理由后按权限上报审批;(三)经核批同意展期的,应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并按规定办妥担保手续,原办理过登记手续的,必要时应办理变更登记;(四)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第七十二条

28、逾期贷款催收和不良贷款清收对于逾期贷款,应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催收,催收方式包括短信、电话、催收函、律师函、上门催收、外包催收等。对于不良贷款,分行应明确清收责任人,根据不良贷款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清收措施。涉及到不良资产处置按总行不良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执行。第七十三条 贷款重组对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进行贷款重组。第七十四条 贷款核销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个人不良贷款,按照本行不良贷款核销的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经办行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直至债务本息清偿完毕。第七十五条 档案管理经办行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个人贷款品种的贷款资料,并按本行档案管理

29、办法的规定及时做好归档与管理工作。第八章 附则第七十六条 本规程由xxx村镇银行总行制订,并负责解释和修改。第七十七条 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xxx村镇银行个人借款申请表(适用于个人各类借款的申请)申请日期: 年 月 日申 请 人姓名性别电子信箱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国籍籍贯民族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单位电话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省 市 区 街(路)本地居住年限居住电话最高学历健康状况邮编社保编号/公积金账号(信用类填写)配 偶若配偶为共同申请人,则只需填写下栏共同申请人信息配偶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月收入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共 同 申 请 人姓名性别电子信箱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手

30、机号码工作单位单位电话现居住地址住宅电话通讯地址邮编与申请人关系借款用途购房座落总价购车品牌型号净价经营周转 用于经营实体 其他装修 出国留学 其他 借款情况借款金额借款期限担保方式(全程)抵押 保证 质押 信用利率浮动利率 固定利率还款方式期供按月等额本息 按月等额本金 其他 还款方式非期供按月付息 按季付息 利随本清 其他 其他贷款要素担保 人保证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抵 押抵押物类型 房产 其他:抵押物位置质 押质押物类型质押物价值质押物编号其他信息声明部分申请人声明1、 本人(等)保证本申请表正面所述信息、提交予贵行的资料以及相关证明文件正确无误、真实有效,并同意以此作为日后与贵行

31、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应法律文件的基础。如上述资料或文件失实或虚假,本人(等)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在本人(等)向贵行申请借款业务及该借款业务存续期间,本人(等)同意贵行将本人(等)的个人信用信息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经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同时也同意贵行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征信机构查询本人的信用信息,用于审核本人的借款申请。3、 经贵行审查本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借款条件而未予受理时,本人(等)无异议。4、 本人(等)保证在取得贵行贷款后,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5、 本人(等)承诺,严格依相关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用于股本权益性

32、投资以及炒卖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性投资和经营,否则,一切责任均由本人(等)自行承担。申请人签名(所有申请人均须签署): 年 月 日担保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声明本人(本单位)承诺为上述申请人的借款提供担保,经贵行审查同意给予申请人借款的,本人(本单位)将按贵行同意的金额和条件与贵行签订担保合同。本人(自然人适用)同意贵行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征信机构查询本人的信用信息,用于审核本人的担保人资格。担保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抵押物/质物共有人声明(包括所购房产的共有人及其他抵押物、质物的共有人)本人同意以本申请书所列房产(或其他抵押物/质物)作为申请人借款的担保,并愿意

33、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共有人签名: 年 月 日其他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授权:本人同意贵行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征信机构查询本人的信用信息,用于审核申请人的贷款申请。 签名: 年 月 日附件2xxx村镇银行个人额度授信申请表(适用于个人各类额度借款的申请)申请日期: 年 月 日一、申请人信息申 请 人姓名性别电子信箱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国籍籍贯民族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单位电话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省 市 区 街(路) 本地居住年限居住电话最高学历健康状况邮编社保编号/公积金账号(信用类填写)配 偶若配偶为共同申请人,则只需填写下栏共同申请人信息配偶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工作单位单

34、位地址月收入联系电话共 同 申 请 人姓名性别电子信箱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工作单位单位电话现居住地址居住电话通讯地址邮编与申请人关系申请额度额度金额额度期限担保方式(全程)抵押 保证 质押 信用借款用途还款信息是否开通自动提前还款功能:是 否自动提前还款日: 自动还款留存限额: (不得低于 元)申请开通电子渠道:周转易 消费易 。 通过电子渠道办理借款手续,借款金额可能受到限制,请您及时询问经办人员,以获知该信息; 通过电子渠道办理借款、还款、查询等手续时,您应严格依照该电子渠道的操作提示进行操作; 您应谨慎保管用于自助贷款的xxx村镇银行借记卡,不得出借、转让或出租等; 您应谨慎保管用于

35、自助贷款的借记卡的密码和网上银行密码。其他信息二、担保及担保人信息抵押物抵押物1座落抵押物2座落保证人担保期间全程 阶段性担保至_证件名称保证人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质押 担保期间全程 阶段性担保至_质物价值质物类型三 、声明部分申请人声明1、 本人(等)保证本申请表正面所述信息、提交予贵行的资料以及相关证明文件正确无误、真实有效,并同意以此作为日后与贵行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基础。如上述资料或文件失实或虚假,本人(等)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在本人(等)向贵行申请借款及借款存续期间,本人(等)同意贵行将本人(等)的个人信用信息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经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

36、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同时也同意贵行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征信机构查询本人的信用信息,用于审核本人的借款申请。3、 经贵行审查本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借款条件而未予批准时,本人(等)无异议。4、 本人(等)保证在取得贵行贷款后,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5、 本人(等)承诺,严格依相关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额度下借款,不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以及炒卖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性投资和经营,否则,一切责任均由本人(等)自行承担。申请人及配偶签名(所有申请人及配偶均须签署): 年 月 日担保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声明本人(本单位)承诺为上述申请人的借款提供担保,签署相应得担保合同,经贵行审查同意给予

37、申请人借款的,本人(本单位)将按贵行同意的金额和条件与贵行签订担保合同。本人同意贵行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征信机构查询本人的信用信息,用于审核申请人的贷款申请。担保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抵押物/质物共有人声明(包括所购房产的共有人及其他抵押物、质物的共有人)本人同意以本申请书所列房产(或其他抵押物/质物)作为申请人借款的担保,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共有人签名: 年 月 日其他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授权:本人同意贵行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征信机构查询本人的信用信息,用于审核本人的相关资格和信用状况。签名: 年 月 日附件3单身承诺函xxx村镇银行 支

38、行(部):本人 ,性别 ,证件号码_,因向贵行申请_ 贷款,现对本人婚姻状况说明如下:1、本人自 年 月 日出生,至 年 月 日止,从未登记结婚(包括事实婚姻)。2、本人自 年 月 日出生,自 年 月 日离婚后,至今未再登记结婚。3、本人自 年 月 日出生,自配偶死亡后,至今未再登记结婚。本人在此郑重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完整、真实。无论借款批准与否,贵行有权保留上述申请文件。同时贵行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调查资料的真实程度。若本人提供虚假、不真实的内容,或故意欺骗贵行,则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借款申请人: 年 月 日附件4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cc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行(部):一、本人同意并不可撤

39、销地授权:贵行(包括贵行各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括本人在贵行办理业务时产生的不良信息)。二、本人作为该笔业务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抵押人、抵押人配偶、保证人、保证人配偶、出质人、出质人配偶不可撤销的授权贵行在借款人办理以下业务的过程中(从业务申请至业务终止),可以向个人征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符合相关规定的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审核本人或配偶的贷款申请;审核本人的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审核本人或配偶作为担保

40、人的;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受理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出资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或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本人信用状况时;受理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出资人的法人、商户或其他组织的特约商户开户申请,需要查询本人信用状况时;对已向本人或配偶发放的个人贷款,已办理的贷记卡(准贷记卡),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出资人的特约商户进行贷后管理、风险调查时;对公业务贷后管理需查询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处理本人的征信异议时;依法或经有权部门要求时;其他本人申请或办理的业务(请补充说明)_。为方便本笔业务的担保方了解本人的相关信息,本人同意贵行向本笔业务的担保方提

41、供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及相关信息。三、若信贷业务未获批准,本人的授权书、个人信用报告等资料一律不退回。四、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授权人声明:贵行已依法向本人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本人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全部条款。特此授权!授权人(签字):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以上空白处请填写完整)附件5共 同 还 款 承 诺 书xxx村镇银行 支行: 本人与借款人(以下称债务人) 系_关系,为确保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的_(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得到切实履行,充分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本人自愿对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并承诺如下:一、本人已阅知主合同,完全了解债务人借款的用途及风险。二、对因债务人未按期(含提前到期)偿还贷款本息或是债务人其他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相关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共同还款承担责任的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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