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安市大学生购房和租房补贴暂行办法 为鼓励大学毕业生来南安就业创业,努力营造广纳良才、尊贤重才的良好环境,解决大学生住房问题,现结合南安市实际,制定实施大学生购房和租房补贴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申请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或取得技师等级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海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2017年1月1日后毕业,且毕业三年内; (三)在南安市各类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南安市自主创业(用人单位已提供住房或已享受提租补贴待遇的除外),且在南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四)户籍在
2、南安或外县市区来南安落户,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在南安无自有住房(含在南安名下的自建房、商品房及其他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在南安拥有自有住房,但与用人单位跨区域或跨乡镇的(不含市区溪美、柳城、美林三个街道之间),可申请租房补贴。 (五)本人未在南安市区域内租住公租房、廉租房; (六)无犯罪记录且未被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 二、购房补贴 (一)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每人1万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每人2万元。 (二)本人或配偶在南安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申请购房补助。 (三)毕业前2年内至申请购房补助前在南安市有住房产权转移行为的,不得申请购房补助。
3、四)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限补一户一套,其所购商品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不满5年转让的,应按服务年限的比例缴还购房款。应缴还的金额=已发放的购房补助-(购房补贴总额÷60个月)×在南安实际服务月数。 三、租房补贴 对大学生已付租房费用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实际租金不足300元的按实补助,每次申请补助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申请起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四、申请审批程序 大学生购房、租房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代为办理。用人单位每年3月底前或9月底前到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四层)集中申请。申报材料: 1. 《南安市大学生购房补贴申请表》或《南安
4、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表》纸质及电子文档; 2. 《大学生购房补贴申报汇总表》或《大学生租房补贴申报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文档; 3.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南安各类企业工作或在南安自主创业的须提供); 4. 用人单位与大学生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购房补贴的提供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6. 大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中国留学生认证中心学历、学位证明); 7. 社会保险缴交证明、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受理后,汇总送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审核,于次月
5、在南安相关人才网站、“南安人才视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租房补贴停止发放的情形 1. 已享受南安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政策; 2. 享受租房补贴期间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关系或社会保险关系单位发生变化(在南安市域内流动不受影响); 3. 创业行为中止; 4. 刑事犯罪或被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 六、其他 1. 市人社局将不定时抽查,经查实未如实申报的,追回申请人本人所有已发放租房补贴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一年内不再受理其所在用人单位的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 2. 大学生购房、租房补贴由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列支;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 4. 本办法的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南安市人社局承担。 附件:1. 南安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表 2. 南安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报汇总表 3. 南安市大学生购房补贴申请表 4. 南安市大学生购房补贴申报汇总表 附件1 南安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1寸照片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籍贯 毕业院校 学历学位 专业 详细通
7、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社保卡号 个人在南安 现有住房情况 租房信息 租房 地点 租 期 个月 面积 ㎡ 租金 元/月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 名 年龄 与申请人关系 现有住房情况 父亲 母亲 配偶 子女 子女 家庭其他成员情况 配偶 父亲 配偶 母亲 申请人承诺 本人已认真研读了《南安市大学生购房和租房补贴暂行办法》,知道虚报冒领租
8、房补贴的严重后果,本人郑重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受理人: 审核人: (盖章) 人社局审批: (盖章)
9、住建局审核: (盖章) 附件2 南安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报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劳动保障 单位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 名 社保卡号 身份证号 学 历 学 位 劳动合同 起止期限 租赁合同 起止期限 租住地址 租房面积 租 金
10、 附件3 南安市大学生购房补贴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1寸照片
11、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籍贯 毕业院校 学历学位 专业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社保卡号 个人在南安 现有住房情况 租房信息 租房 地点 租 期 个月 面积 ㎡ 租金 元/月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 名 年龄 与申请人关系 现有住房情况 父亲 母亲 配偶 子女 子女 家庭其他成员情况 配偶 父亲
12、 配偶 母亲 申请人承诺 本人已认真研读了《南安市大学生购房和租房补贴暂行办法》,知道虚报冒领购房补贴的严重后果,本人郑重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受理人: 审核人: (盖章
13、 人社局审批: (盖章) 住建局审核: (盖章) 附件4 南安市大学生购房补贴申报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劳动保障 单位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 名 社保卡号 身份证号 学 历 学 位 劳动合同 起止期限 购房合同 备案情况 购房地址 购房面积 购房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