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大气科学学院青年研究员聘任办法
(试行)
一、岗位设置
青年研究员按照正高四级岗位设置,实行聘任制。
二、招聘专业
大气科学相关学科。
三、聘任基本条件
(一)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含)以下,女性38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
(二)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对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成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潜力。
(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大气科学及相关学科领域上发表高水平论文(单篇影响因子>10*)1篇及以上;或SCI一区以上(含一区)2篇及以上;或SCI二区以上(含二区)3篇及以上;或影响因子累计>10*。
2、
(四)若具有数值模拟、大数据处理、大型设备或平台建设等特殊的技能,对特殊技能的考核采用同类高校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办法,且须2/3及以上同行专家同意。大学师资博士后出站后优先考虑。
(五)对于一些新兴学科、且在国外著名大学(QS或U.S. News排名前100名)取得博士学位的特殊急需人才可以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六)受聘期间须全职来我校工作。
四、聘期待遇
(一)青年研究员实行年薪制,标准为每年25万-30万元(税前)人民币。
(二)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0~150万元。
(三)可以申请聘任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具体聘任程序按照学院有关要求执行。
(四)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购
3、买医疗等社会保险,提供人才周转公寓。
(五)学校支持其申报国家各项人才工程项目。
(六)学校协助解决其子女入学、入园等生活问题。
(七)办公和实验室条件由学院拟引入的研究团队自行解决。
五、聘期管理和考核
(一)青年研究员实行合同管理,学校、学院与受聘者三方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聘期工作任务、薪酬待遇、考核要求等内容。聘期一般为5年,对于特殊情况,聘期结束后可申请延期聘任1年。
(二)聘期结束时考核要求:
(1)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单篇影响因子>10*)1篇及以上;或SCI一区以上(含一区)3篇及以上;或SCI二区(含二区)以上5篇及以上;或影响因子累计>15*
4、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且累计其他主持项目到账经费≥100万元。
(三)若受聘特殊技能的研究人员,聘期结束时采用同类高校校外专家按正高级标准匿名评审办法,且须2/3及以上同行专家同意。
(四)学院负责对青年研究员进行年度考核和中期考核,学校负责组织专家对青年研究员进行聘期考核。其中,3年中期考核时,须至少申请获批1项国家基金项目。
(五)聘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考核合格的,由学校直接聘任为四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按照事业编制管理,并根据所聘岗位由学校按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提供住房补贴、安家费。达到三级教授申请条件的,可申请聘任为萃英特聘教授
5、聘期内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合同终止,不再续聘。
(六)对于聘期内获批“青年千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学者青年项目”、“青年拔尖人才”的,自获批之日起,由学校直接聘任为四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按照事业编制管理,并按照学校相关人才政策提供薪酬待遇和配套科研启动费等支持。达到三级教授申请条件的,可申请聘任为萃英特聘教授。
六、相关要求
(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二)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执行。
备注:影响因子按发表论文当年公布的期刊5年影响因子计算。*若为并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只计算影响因子>8的研究论文。并列第一作者排名第1的作者,为影响因子全分;并列排名第2的作者,按发表论文期刊影响因子的1/2计算(并列第3及以后的作者不再计算)。并列通讯作者排名最后的作者,为影响因子全分;并列排名倒数第2的作者,按发表论文期刊影响因子的1/2计算(并列倒数第3及以前的作者不再计算)。
大气科学学院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