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国内访学研究生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办学效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培养具有科研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一、研究生国内访学是指研究生因联合培养、课题研究等原因国内跨校或者跨科研院(所)之间的访学和交流。
二、研究生国内访学必须签署研究生国内访学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中需要明确以下事宜:
1、国内访学研究生交流期间的经费支出渠道;
2、国内访学研究生访学的时间范围;
2、国内访学研究生的学习安排;
3、对国内访学研究生访学期间的安全、纪律、医疗以及意外事故的责任事先做好约定,并由学生本人提供承诺。
三、除学校层面的
2、联合培养研究生(如上海社科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校园卡等相关事宜外,其他院系(所)层面的外校研究生来我校访学,均需由院系(所)签报研究生院及其他职能部门如后勤保障部、信息化办公室等,签报中应包含协议。签报结束后由后勤保障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临时住宿,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协助办理丽娃人员卡。
四、直升研究生如需提前进入科研学习,由研究生院提供名单给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直接签报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即可。
五、协议中的甲方和乙方负责人必须为学校、实体院系或者科研院(所)相关领导,并加盖学校、实体院系或者科研院(所)公章。
六、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最终解释。
研
3、究生院
2016年3月
研究生国内访学协议
甲方:**大学****院/系/所
地址:**东川路500号
电话:(021)********
甲方指导教师签名:
负责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大学****院/系/所
地址:****省****市****路****号
电话:(****)********
乙方指导教师签名:
负责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访学研究生签名:
年 月 日
为了充分利用和共享双方学校优秀的教学
4、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因科研需要,**大学化学系与浙江师范大学化学系经协商,同意甲方***老师课题组与乙方****老师课题组以联合培养研究生形式开展两校的合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访学研究生名单如下: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二、访学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三、甲方为乙方学生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申请访学研究生临时住宿和临时校园
卡;
四、乙方学生在甲方访学期间,应遵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五、访学学生的医疗保险由乙方负责;个人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乙方学生在甲方访学期间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访学学生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