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要求 为维护现代远程教育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德、智、体、美全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以适应中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高级专业人才需要,依据中国高等教育法、一般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要求和教育部相关现代远程教文件精神,结合中南大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要求。第一章 入学和注册第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1. 凡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录用新生,持中南大学录用通知书并按通知书中要求要求到指定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手续。2. 因故不能按时办理入学手续者,应说明原因并附相关证实向学院书面请假,假期不得超出15天。未经请假或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除
2、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3. 取得入学资格新生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学习,应在通知书中要求办理入学注册时间起15天内由本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附相关证实,经学院同意,能够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含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凭相关证实,表明能进行正常学习者可向学院申请入学。学院审查合格后,在下一个学习阶段开始前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或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取消入学资格。4. 学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根据招生要求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经复审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报请相关部门
3、查究。第二条 在籍学生注册每个学习阶段课程考评完成即进入下一学习阶段。在新学习阶段开始30天内,学生必需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习中心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准期报到注册者,必需推行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不予注册,作自动退学处理。第二章 学分和学习年限第三条 学分要求和学分计算1.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实施学分制。各层次、各专业最低毕业学分数按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实施。2. 理论课程每16课时计1学分,网络基础类、德育类课程每32课时计1学分,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每七天计1学分。第四条 学习年限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习年限依据学分制设基础学习年限、最低学习年限和有效学习
4、年限。1. 高中起点专科、专科升本科、工程硕士教育基础学习年限3年,最低学习年限2年,有效学习年限5年。2. 高中起点本科教育基础学习年限4年,最低学习年限3年,有效学习年限8年。第五条 选修及选课学生在老师指导下,依据本身情况,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在满足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前提下,可跨专业选修其它课程。第三章 课程考评和成绩记载第六条 课程考评1. 学生必需参与专业教学计划要求课程考评。考评成绩及格即取得该课程学分,成绩和学分载入学生学籍表,并归入学生学籍档案。2. 学生必需完成课程平时学习步骤(如作业、试验等)方可参与该课程考评。3. 国家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攻读第二学历和第二学士学位者,能够申
5、请免修其已学过公共基础课程,但免修课程总学分数不能超出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数15%。申请免修学生应将本人申请书及毕业学校原始成绩单交学习中心。原始成绩单须含有以下内容:课程名称、取得成绩时间、成绩及原毕业学校公章。原学课程成绩5年之内有效。学习中心汇总后于每十二个月1月、7月上报学院办理免修手续。第七条 成绩记载1. 考评成绩评定能够采取百分制,也能够采取优、良、中、差四级记分制。2. 百分制和四级记分制和取得学分关系以下: 90至100分为优,70至89分为良,60至69分为中,均能够取得学分; 0至59分为差,不能取得学分。 3. 学生平时学习步骤成绩按10%百分比计入该课程总评成绩。4.
6、课程最终成绩按学生在有效学习年限内取得最高成绩记载。 第四章 缓考和重考第八条 缓考1. 学生不能按学院考评计划参与正常课程考评者需个人申请缓考、经学习中心汇总报学院立案。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次考评前50天。2. 申请缓考学生能够在以后每个学习阶段考评前50天按学院考评计划选择申请参与各门课程考评,经学习中心汇总报学院立案方可参与。逾期未申请者不得参与该次考评。同一门课程只能申请缓考一次,不然该课程按重考办理。第九条 重考凡课程考评成绩不及格,或因其它原因不能按考评计划参与课程正常考评又未办理缓考手续学生全部应重考。对已取得课程成绩不满意者也能够申请参与该课程重考。第十条 重考申请和安排1.
7、重考学生在学习中心教导老师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重考学生能够在以后每个学习阶段考评前按学院考评计划选择申请参与各门课程重考。重考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次考评前50天,逾期不得参与该次重考。2. 对于毕业论文(设计)需要重作学生必需在以后每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5个月办理相关申请重作手续,经学习中心同意报学院立案方可参与重作。逾期不安排参与该次毕业论文(设计)重作及答辩。第五章 退学、休学、停学和复学第十一条 退学1.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退学: 在有效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者。 经二级甲等医院诊疗,因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学习者。 无正当理由不准期注册者。 本人申请退学者。2. 学生退学须填
8、报“退学申请审批表”,由学习中心初审,并在新学习阶段开始20天内汇总报学院,学院审查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3. 退学学生累计修读学分达成30学分以上者,发给肄业证书。4. 退学学生已交学费按中南大学办字20号文件要求处理。第十二条 休学1.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学生因病经二级甲等医院诊疗,确定须停课诊疗、休养者。 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院、学习中心认为必需休学者。2. 符合休学条件者在学习中心办理休学手续,由学习中心报学院审批立案。3. 学生休学通常以十二个月为期,若因病休学经学院同意,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出三年。休年限,不计算在有效学习年限之内.第十三条 应征保留学籍
9、学生应征参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留学籍至退伍后十二个月。第十四条 停学学生因某种原因须中途停学,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本人申请,学习中心同意,报学院审批立案,准予中途停学。中途停年限计算在有效学习年限之内。第十五条 复学1. 学生休学或停学期满,应于新学习阶段开始前一周内持相关证实向学习中心申请复学,学习中心报学院审批。2. 因伤病休学学生申请复学,必需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疗,证实恢复健康。3. 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复学资格。第六章 转专业和转学习中心第十六条 转专业1. 学生取得入学资格后,在入学注册时许可在入学考试科目相同专业内转专业。2. 学生入学注
10、册后确需转专业学习,入学考试科目又不相同者,必需重新参与入学考试。学校认可学生在原学专业已取得、且和新学专业教学计划相同课程学分,同时可免该课程学费。第十七条 转学习中心1. 学生学习期间因工作调动、搬迁等原因需要转学习中心学习,经本人申请,原学习中心审查,学院同意,能够转学习中心。2. 学院同意转学习中心后,签发转学习中心接收、转出和报到函,通知相关接收、转出学习中心和学生本人。学生在学院签发报到函1个月内,持报到函到接收学习中心报到。第七章 毕业、结业和肄业第十八条 毕业判定学生毕业时应按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作全方面判定,其内容包含政治态度、道德品质和学习、劳动和健康情况等方面。
11、优异毕业生依据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优异毕业生评选措施评选产生。第十九条 毕业凡含有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籍学生,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课程,并取得要求最低毕业学分者,准予毕业,发给中南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并在教育部办理电子注册手续。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根据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要求实施。第二十条 结业学生在有效学习年限终止时仍有2门以内课程(包含毕业设计)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学生能够在有效学习年限终止后1年内申请重考或重作,经过课程考评取得学分后换发毕业证书。第二十一条 肄业学生在有效学习年限终止时还未取得最低毕业学分数,但累计修读学分达成30学分以
12、上者作肄业处理,发给肄业证书。第二十二条 证实书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对应证实书。证实书和原证书含有相同效力。第八章 违纪处理第二十三条 处分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籍管理对学生处分有通报批评和开除学籍两种。第二十四条 考评作弊处理经核实违反考场规则或考评作弊(第二十九条(5)、(6)情况除外)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给通报批评。违纪者必需书面检讨,学习中心进行批评教育并签署意见,上报学院。学院视其认识错误态度确定能否参与该课程重考。第二十五条 开除学籍1.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开除学籍: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础标准、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者。 触犯国家法律,组成刑事犯罪者。 违反治安管理要求受四处罚,性质恶劣者。 在有效学习年限内,发觉并核实采取虚假手段获取学历教育学籍者。 违反考场规则或考试作弊,态度恶劣、影响极坏者。 由她人代考、替她人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作弊行为严重者。 剽窃、剽窃她人研究结果,情节严重者。.2. 被开除学籍学生不发肄业证书,不退学费,可发写实性学习证实。第二十六条 对学生处分办理按学校要求实施。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在和本校有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共享协议合作院校之间,学生能够互选课程,学分互认。第二十八条 本措施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属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起源: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