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执行服务框架协议分销执行服务框架协议 协议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年 月 日在 签订:甲 方:xx航程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 乙 方:xx(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有关供应链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1. 合作方式1.1 乙方以供应链服务采购商身份向甲方采购煤炭、销售给xx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结算货款等供应链服务。1.2乙方与甲方下游客户xx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且对相关信息审核确认后,按甲方下游公司指令向甲方进行采购。1.3 乙方向甲方采购的煤炭,销售给xx公司。
2、乙方收到xx公司的确认单据(含煤炭质量化验单、煤炭重量过磅单、货权转移确认单)以及甲方的货权转移单后向甲方支付煤炭货款80%;在乙方收到xx公司的当期全部货款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20%的货款,并同时扣除对甲方的资金服务费。甲方须督促其下游客户(xx公司)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向甲方付清当期批次货款。2.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2.1甲方权利和义务2.1.1 甲方按照xx的煤炭质量要求向乙方进行供货,煤炭直接发送至xx公司指定的地方;煤炭质量、重量均以xx公司的化验单及重量过磅单为准;每批次供货,甲方须协助乙方取得xx公司对该批次煤炭的质量化验单、重量过磅单以及货权转移确认单。2.1.2甲方
3、不得就货物质量及数量纠纷等事宜拒付乙方资金服务费,或向乙方要求索赔或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履行任何义务。2.1.3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不接受乙方为履行本协议而提出的合理要求,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下供应链服务的约定,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足额赔偿。2.2乙方权利和义务2.2.1乙方收到甲方下游客户xx公司的当期全额货款后,向甲方支付当期货款的20%,同时扣除相应的资金服务费。2.2.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乙方认为必要时,乙方有权对当期采购的煤炭进行检测、及数量核实。如发现货不相符时,乙方有权拒付货款,并有权按照已实际提供的服务向甲方收取费用。
4、Page 5 of 53.运作条款3.1 资金服务3.1.1 当甲方的资金额度使用有变化需要时,需提前15天向乙方申请,乙方核定甲方的资金额度后,须以书面文件通知甲方,以作为双方资金服务费的计算依据。3.1.2 甲方向乙方申请的资金使用额度,一旦双方书面确认后,即使甲方在项目运作中未使用完该额度,乙方也按双方确认的资金额度向甲方收取资金服务费。资金服务费的计算方法详见4.1.2。3.2运输仓储3.2.1甲方承诺,向乙方交货的地点为xx公司生产地点:xxxx;3.2.2 乙方对甲方所供货物的确认,以xx公司对当期批次货物的质量及数量的确认单据为准。3.3 产品交付3.3.1 乙方向甲方下游xx交
5、付货物地点为:xxx。3.3.2煤炭入库后,甲方负责将当期货物的货权转移单交给乙方,并及时通知甲方的下游客户xx公司向乙方提供当期煤炭货物的质量及数量确认函。3.3.3 甲方须协调乙方与甲方下游客户xx公司的相关单据交接工作;xx公司与乙方进行单据交接确认时,均须由xx公司指定的备案人员进行签字或盖章。4.价格与结算条款4.1保证金、额度和服务费4.1.1 乙方同意在RMB 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额度内,根据甲方下游xx公司出具相关货物重量单、质量化验单、当期货物确认函及甲方货权转移单时,支付80%货款给甲方。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如甲方需变更资金使用额度时,需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
6、书面申请,乙方有权根据运作情况对额度进行调整。4.1.2供应链服务费的项目内容及费率:详见下表履约保证金比率 每批次货款,乙方按20%的履约保证金比率进行扣除(即按货款的80%回款)。资金费率按实际采购金额的1.25%/月计算;以月为最低收费周期(即实际垫付天数不足30天时,按30天计算),资金费率按1.25%计算;超过30天后,按天计算资金费率。资金垫付天数自乙方付出货款之日起计,至乙方收回xx全部货款之日止。供应链服务费计算案例以每批购销订单的实际垫付资金作为供应链服务费的计算基础。如:垫付金额为5000万元,则30天内,供应链服务费=5000万*1.25%=625000元。如果回款时间在
7、第31天,则供应链服务费=5000*(1.25+1.25/30*1天)=645833.33元。以此类推.4.1.3甲方的下游客户(xx公司)每次向乙方全额付款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货款(即当期批次货款的20%),同时在20%的货款中扣除相应的供应链服务费,供应链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供应链服务费货款 *(1-履约保证金比率)* 资金费率 * 资金占用时间4.2 回款期限及逾期处理4.2.1每批货款自乙方向甲方付款之日起,甲方的下游客户须在45天内向乙方付清所有垫付货款及相应服务费。特殊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申请延期,并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4.2.2 甲方须督促xx公司
8、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如甲方的下游客户(xx公司)超过60天仍未履行其付款义务,乙方将按应收金额的0.1%/天向甲方加收滞纳金,且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以冲抵乙方支付的货款、服务费及滞纳金。如仍不能弥补乙方损失,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催款通知书后3天内向乙方付清所有款项。如因此产生额外的仓储、运输、检测、拍卖等相关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5.风险与责任条款5.1 验收责任5.1.1在货物验收、出入库等环节, 由甲方负责产品数量和质量的检验,并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只负责对下游xx公司的质量化验单、过磅单等相关单据的确认函及甲方货权转移单的复核。乙方复核发现问题,可以根据情况作出适当处理,直至拒付货款。5
9、.1.2当存在产品数量、质量等方面的争议和纠纷时,由甲方负责进行协调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对此给予全力配合。在乙方尽到通知义务后,如因甲方的过失或主观故意所导致的产品品名、型号、质量、数量、交货延期甚至不发货等方面的问题给甲方下游客户xx公司带来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能免除本协议所约定的甲方对乙方负有的偿还货款、服务费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6.争议与违约条款6.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磋商解决问题。出现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各方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6.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
10、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3 因甲方不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导致乙方与甲方下游xx签订的“购销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因乙方不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同样承担因其违约而应承担的一切违约责任。6.4 任何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并书面告知对方。同时,非违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6.5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其他方,
11、并在事故发生后五天内以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其他方。双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7.保密条款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义务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对方商业秘密,亦不得将该等商业秘密用于履行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但根据政府机关或法院要求透露的不在此限。8.其他条款8.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方为有效。8.2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成为无效,本协议其它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将不受任何影响。8.4 对于本协议项下重要事项的联络,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紧急事项可用电话联系,但事后须采用书面方式确认。8.5 甲乙双方的采购订单(传真)、通知单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传真件具有与原件同等效力。8.6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止,为期三个月。如到期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合作周期。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xx航程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xx(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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