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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申购、领用手续,增强员工成本意识,倡导节约厉行节约,保证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原则
1.1 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发放由总经办统一进行,未经同意,其它各部门及员工个人不得私自进行采购。
1.2 公司倡导勤俭节约,反对资源浪费,耐用办公用品将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进行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时须以旧换新。易耗办公用品由总经办每月定期进行统一登记和申购。
1.3 总经办仓管员建立《办公用品库存记录表》、《零星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做好日常增减记录和签领记录,清楚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
2、办公
2、用品范围
2.1 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为200元以下的使用期限短或是一次性消耗的物品,分为耐用办公用品和易耗办公用品。
2.2 耐用办公用品:包括U盘、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器、剪刀、裁纸刀、直尺、起钉器等。
2.3 易耗办公用品:包括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白板笔;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钉、回形针、大头针、橡皮擦、涂改液等。
3、申购流程
3.1 常规办公用品按需购买,适量库存,按月发放。员工需添加办公用品的,统一于每月《办公用品申购、领用单》提交日前,由部门指定人员统一登记,经部门经理审签后,送总经办
3、核算并上报审批后统一定点购置。除每月购买、发放一次办公用品外,原则上其它时间不予购买、发放。
3.2 临时需要购置的大额办公用品,由申购部门报总经办审核和相关领导批准,由总经办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4、领用规定
4.1 办公用品到货后,总经办仓管员要根据订购送货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核实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收。
4.2 总经办仓管员按照各部门的《办公用品申购、领用单》进行发放,不得随意增加发放未申购物品。新员工报到后,办公用品按《新员工办公用品标配表》给予发放,领取人签字领取。
4.3 总经办建立个人资产领用台帐,耐用办公用品纳入登记范围。因工作调动或离职而离开公司的员工,须向总经办办结原领用物品的清查及上缴手续。否则人事部门有权不予办理工资结算及社保关系转移等手续。
4.4 员工领用的办公用品,部分单项金额低于200元的耐用品(特指U盘),须由总经办仓管员办理出入库及领用手续。
5、附件
5.1《新员工办公用品标配表》
5.2《办公用品申购、领用单》
5.3《办公用品库存记录表》
5.4《零星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