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讯费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集团公司及下属各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和医院(以下统称为“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顺利进行,加强费用支出管理,控制费用支出水平,厉行节约,提高经济效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通讯费的管理部门为行政部门和财务部,即公司对通讯费实行梯次管理,由行政部门负责根据人员定岗定职标准进行核查,由财务部负责报销和核算监督,各个梯次均享有全权否决权。各个部门均应以公司规章制度和经营需要为准绳,严格把关,分别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第三条 公司通讯费的管理应以经营必需、合理适度为原则。第四条 前条所述的通讯费指公司各部门和有
2、关人员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办公电话费、手机话费、邮寄费、网络通讯费等。第二章 执行标准第五条 办公电话1、办公电话配置为集团电话,单机到人。2、公司办公场所的固定电话费包括市话费、IP电话费、长途电话费及其传真费用。办公室的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门按电信公司的要求选择结算方式,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核算。对电话费有疑问的由行政部门负责查询。第六条 手机手机话费实行“限额报销、超支自负”的办法,具体为:1、总部的董事长、总裁、执行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据实报销。2、总部的总监、总助和分部总经理的月费限额为800元。3、总部的部门正职和分部的副总、总监、总师、总助的月费限额为500元,总部的部门副职和分部
3、的部门正职月费限额为400元。4、司机每月限额报销手机话费260元。5、除司机外,普通职员的手机话费报销实行“甄别制”,即本着“必需必要”的原则,凡因工作需要使用移动电话的普通职员,由该员工提出申请、所在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并经总裁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普通职员的手机话费限额为最高不超过每月300元。6、手机话费限额为总额包干制,不再区分具体费用构成。第七条 邮寄费公司所有对外邮寄(含速递)事项,统一由行政部门办理,即有关部门发生邮寄事项时,需先填写邮寄通知单,注明发件人、发件内容、重要等级、缓急程度、邮寄方式、收件人、地址、邮政编码等必备内容,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交由行政部门邮寄经办人员统一安
4、排邮寄。行政部门在选择邮寄方式时,应以方便、快捷、费用低廉为选择标准。第三章 管理要求第八条 办公场所的办公电话为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开展业务专用,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使用办公电话拨打与公司业务无关的私人长途、声讯信息等;拨打电话应简明扼要,长话短说,不得聊天嬉戏。第九条 行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打印全部或重点部门和人员的单机通话清单并进行核查,发现不合理事项经查明原因属实后,及时通知本人予以警告,并由其本人将相应费用金额交还至财务部。第十条 行政部门负责公司员工手机话费的统一核查,非公司直接支付的手机话费由个人垫付,月终凭发票经行政部门进行核查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行政部门邮寄业务经办人员负责按部门整理全部邮寄单据,定期到财务办理报销和核销手续。第十一条 特殊人员采用业务包干考核的,通讯费报销按照包干规定处理。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在住宿场所发生的通讯费,按照公司有关差旅费管理制度规定与本制度合并执行。第四章 表单格式第十三条 表单格式费用报销单第五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部分和涉及到的其他支出,可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于公司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