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单位定期存单是指借款人为办理质押贷款而委托贷款人依据开户证实书向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称“我行”)申请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权利凭证。单位定期存单只能以质押贷款为目的开立和使用。单位在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款时,金融机构为其开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不得作为质
2、押的权利凭证。第四条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章单位定期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第五条借款人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除按其他有关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外,还应向市场拓展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开户证实书,包括借款人所有的或第三人所有而向借款人提供的开户证实书;(二)存款人委托贷款人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三)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开户证实书为第三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应同时提交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为质押贷款目的而使用其开户证实书的协议书。第六条市场拓展部经审查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协同借款人将开户证实书和开具单位定期存单
3、的委托书一并提交给存款行,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和确认书。市场拓展部经审查不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应将开户证实书和委托书及时退还给借款人。第七条存款行收到借款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后,应认真审查开户证实书是否真实,存款人与本行是否存在真实的存款关系,以及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申请书上的预留印鉴或提供的密码是否和存款人在存款时预留的印鉴或密码一致。必要时,存款行可以向存款人核实有关情况。第八条存款行经过审查认为开户证实书证明的存款属实的,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存款行不得开具没有存款关系的虚假单位定期存单或与真实存款情况不一致的单位定期存单。第九条存款行在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同时,应对单位定期存单进行确认
4、,确认后认为存单内容真实的,应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确认书应由存款行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与单位定期存单一并递交给市场拓展部。第十条存款行对单位定期存单进行确认的内容包括:(一)单位定期存单所载开立机构、户名、账号、存款数额、存单号码、期限、利率等是否真实准确;(二)借款人提供的预留印鉴是否一致;(三)需要确认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存款行经过审查,发现开户证实书所载事项与账户记载不符的,不得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并及时告知市场拓展部,认为有犯罪嫌疑的,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第十二条经确认后的单位定期存单用于贷款质押时,其质押的贷款数额不超过确认数额的90。第十三条市场拓展部不得接受未经确认的
5、单位定期存单作为贷款的担保。第十四条市场拓展部对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及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预留印鉴等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其丢失、毁损或泄密的,由市场拓展部承担责任。第三章 贷款操作程序第十五条申请与受理。借款人申请办理存单质押贷款,应当向市场拓展部提出书面申请,除提供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根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等不同信贷品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第十六条 贷款调查、审查(议)与审批。市场拓展部行根据不同信贷品种的具体要求,对借款人的条件;贷款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担保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调查、审查审议,经贷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报有权审批人审
6、批。第十七条 同意借款人贷款申请的,市场拓展部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相关规定,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并办理止付手续。第十八条 签订合同。我行与借款人、出质人签订单位存单质押借款合同并附单位定期存单质押清单等相关资料。质押合同应当由出质人和贷款人签章。签章为其法定代表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第十九条 贷款发放。我行保管存款行确认后的存单及登记止付资料并向出质人出具存单保管收据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以单位存款质押的要提交预留印鉴,并由出账中心人员、客户经理共同将密码或预留印鉴封存签字后移交营业部保管。第二十条 质押品保管。贷款经办行(营业部)营业室
7、应将存单视同现金入库保管,并纳入会计核算。对存单出质人提供的预留印鉴等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毁损或泄密。第二十一条 信贷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等按照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资金支付监督管理实施细则、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及相关具体信贷品种的的管理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贷款归还。贷款期满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借款人提前偿还所担保的贷款的,贷款经办行(营业部)营业室应当凭收回贷款凭证及时将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退还借款人。 第四章 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质押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质押款项。第二十四条存款行应对其开具并经过确认的单位定期存单
8、进行登记备查,并妥善保管有关文件和材料。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被退回时,也应及时登记注销。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行可依法定方式处分单位定期存单:(一)质押贷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二)借款人或出质人违约,我行需依法提前收回贷款的;(三)借款人或出质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的。第二十六条有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我行和出质人可以协议以单位定期存单兑现或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处分单位定期存单。以单位定期存单兑现时,我行应向存款行提交单位定期存单和其与出质人的协议。单位定期存单处分所得不足偿付合同约定的担保款项的,贷款人应当向借款人另行追偿;偿还约定担保款项后有剩余的,其超出部
9、分应当退还出质人。第二十七条质押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我行可以提前兑现存单,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或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贷款期限先于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期限届满,借款人未履行其债务的,我行可以继续保管定期存单,在存单期限届满时兑现用于抵偿贷款本息。第二十八条经与出质人协商一致,我行提前兑现或提前支取的,应向存款行提供单位定期存单、质押合同、需要提前兑现或提前支取的有关协议。第二十九条用于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项下的款项在质押期间被司法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的,我行应当在处分此定期存款时优先受偿。第三十条用于质押的单
10、位定期存单在质押期间丢失,我行应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出质人,并申请挂失;单位定期存单毁损的,贷款人应持有关证明申请补办。质押期间,我行不得受理存款人提出的挂失申请。第三十一条我行申请挂失时,应向存款行提交挂失申请书,并提供贷款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质押合同副本。挂失申请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用口头或函电形式,但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挂失生效,原单位定期存单所载的金额及利息应继续作为出质资产。第三十二条出质人合并、分立或债权债务发生变更时,我行仍然拥有单位定期存单所代表的质权。第三十三条 系统内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照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第五章罚则第三十四条存在
11、以下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处理:(一)存款行出具虚假的单位定期存单或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的;(二)存款行不按本规定对质物进行确认或我行接受未经确认的单位定期存单质押的;(三)贷款人不按规定及时向存款行退回单位定期存单的。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未尽罚则,按照xxx村镇银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六条银行承兑、国际结算和融资活动中需用单位定期存单作质押担保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存款人委托书二: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申请书三: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存款
12、行出具)四:协 议 书一:存款人委托书*村镇银行:借款人 在贵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存单质押贷款,我单位同意使用我单位合法拥有的单位定期存款为借款人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现将我单位合法拥有的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提交贵行,并委托贵行持该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向存款行 支行(营业部)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质押担保期间,该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由存款行保管。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主要内容如下,我单位确保本委托书信息真实无误。1、 证实书印刷编号:2、 存款人:3、 存入日:4、 到期日:5、 存款金额:6、 存款期限:7、 存款利率:8、 密码:9、 预留印鉴10、 特别说明:(我单位与存款行约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
13、公章) 年 月 日二: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申请书*村镇银行:借款人 在我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存单质押贷款, 单位(存款人)同意使用其合法拥有的单位定期存款为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存款人已经委托我行(部)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现将存款人委托书提交贵行,请按照我行有关规定向我行(部)出具单位定期存款存单及确认书。谢谢合作! *村镇银行 年 月 日三: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存款行出具)*支行(部) 根据贵行(部)申请,我行按照有关规定对出具的单位定期存单予以确认。存单内容:1、存单号码:2、开立机构:3、户名:4、账号:5、存款金额:6、存入日:7、到期日:8、期限:9、利率:(一) 确认上述存单内容真实准确;(二) 确认存款人提供的预留印鉴一致;(三) 确认存款人提供的密码一致;(四) 需要确认的其他事项;经办: 会计主管: *(业务公章) 年 月 日四:协 议 书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用于从 支行申请和办理质押贷款业务。存款证实书相关信息如下:编号 存款人 存入日 到期日 存款金额 二、乙方承诺,使用该存款证实书的目的仅为办理质押贷款。如果乙方违背承诺,造成的一切法律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其他约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个月。甲方(公章):乙方:年 月 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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