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zz货币兑换有限公司银行卡兑换业务操作规程1 总则1.1 管理目的为保证天津zz货币兑换有限公司个人本外币银行卡兑换业务(以下简称“银行卡兑换业务”)顺利开展,加强兑换业务管理,规范操作流程,特此制定此操作规程。1.2 管理依据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特许机构办理银行卡兑换业务指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1.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开放刷卡兑换政策地区的zz门店。2 银行卡兑换业务银行卡兑换业务:是指我司向客户卖出外币,通过客户提供 的银行卡(非信用卡),收取客户人民币资金,同时向客户支付外币现金的业务。2.1 银行卡兑换业务操作流程2
2、.1.1 询问客户的兑换需求;2.1.2 核验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1.3 登录zz兑换系统,因与外汇局个人外汇监测系统联网, 可实时查询客户的兑出许可余额;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国家规定境内个人购汇为每人每年50000美元等值的外币。年度总额内境内个人购汇业务,办理兑出每人每日累计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办理境外个人无结汇水单的兑回业务,每人每日累计不得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如客户持有本机构为其兑入人民币时所有的原兑换水单,每日可办理境外个人当日累计等值1000 美元以上5000 美元(含)以下兑回业务,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2.
3、1.4 经办员根据客户兑换需求进行销售;对未超过年度个人兑出 限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告知客户兑换牌价、可兑换货币的最小单位、手续费收费标准、可兑换货币金额等信息。对已超过年度个人兑出限额的,不予办理并告知客户原因;境内个人客户填写购汇申请书;2.1.5 经办员收取客户本人银行卡(非信用卡),刷卡并在银联POS 机上输入对应外币等值的人民币金额。为避免客人临时取消交易,确认前需再次与客户核实兑换外币及应付人民币金额。请客户确认单笔交易金额,客户输入银行卡密码,交易成功。经办员打印持卡人存根,共两联,请客户确认交易金额并签字。经办员检查客户签名,确定签名为兑换客户本人且与客户身份信息一致;2.1.6
4、 经办员在兑换系统中录入交易信息并打印兑换水单,支付方式选择刷卡兑换业务;将兑出信息逐项输入兑换系统,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三联的水单。逐联加盖业务章,交予客户确认签字,第一联各网点留存,第二联交客户收执,第三联上交计划财务部;2.1.7 经办员按兑换水单进行配钞;经办员按照兑换水单配款后,复点自查应付外币现钞金额;2.1.8 经办员出钞给客户完成兑换交易;经办员当客人面前第三次清点外币现钞,将应付外币现钞连同水单第二联,持卡人存根第二联,客户银行卡及客户有效证件一同交给客户;2.1.9 经办员再次核对持卡人存根和客户兑换交易信息,经办员将兑换水单第一联与结售汇通知书、持卡人存根一起装订,按水单连号
5、放置留存,留存时间为三年。2.2 银行卡兑换业务资金管理流程2.2.1 银行卡兑换业务统计:客户T日办理银行卡兑换业务后,T日下班前门店经理/领班根据持卡人存根统计网点办理业务当日银行卡兑换业务总计金额,在兑换系统内打印刷卡业务汇总表,确保客户刷卡金额与兑换系统统计金额一致。2.2.2 银行卡兑换业务金额回款: 根据我司与收单行的协议,收单行在T+1个工作日内,将T日通汇货币办理的银行卡兑换业务人民币金额回款至我司专用备付金账户。2.2.3 银行卡兑换业务备付金使用: 公司备付金账户收到银行卡兑换业务人民币款项后,公司财务/门店经理需根据T日银行卡兑换业务存根汇总人民币金额与银行回款人民币金额
6、核对,保证银行回款金额的正确。确认金额无误后,公司财务/门店经理与门店员工呈报提钞公文,公文审批后,双人共同前往银行进行人民币备付金提钞或者根据与合作银行的协议,进行备付金调剂。2.2.4 兑换系统内操作银行卡兑换业务人民币备付金领回:公司财务/门店经理与门店员工双人前往银行进行备付金提钞或者备付金调剂后,将现钞带回至网点。网点经办员清点现钞,与兑换系统统计各币种金额核对无误后,并在系统内做银行卡兑换业务资金领回操作。2.3 备付金电子台账填写 网点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填写zz备付金电子台账,填写 与银行调入的刷卡兑换业务人民币金额。3 其他规定3.1 管理规定 公司设现钞业务部,对下设经营网点的
7、所有兑换业务进行监 和管理。3.2 系统管理 员工必须通过我公司的兑换业务操作系统(以下简称“兑换系 统”)、接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结售汇系统”)、银联POS机办理刷卡兑换业务。各网点应使用监控录像设备清晰完整记录兑换业务的办理过程。监控记录保存3个月备查。3.3 交接管理 网点本外币现钞的管理,各单位需严格遵照管理规定的要求 执行。网点各班次进行业务交接时,由交班人员按照兑换系统所记载的本外币库存数额,持卡人存根等信息进行清点,填写交接清单并签字确认;接班人员进行复点后,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完成交接。每个营业日结束后,各特许机构需对当日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数据信息、公司兑换系统业务的数据信息与兑换水单记载的数据信息及银行卡刷卡兑换业务进行核对,保证录入数据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并留存相关材料3年备查,相关电子记录长期保存。4 附则4.1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现钞业务部所有,并由现钞业务部随时进行补充修订。4.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天津zz货币兑换有限公司银行卡兑换业务操作规程(xx【2015】50)废止。